初遇他,是在十一月,在一起,也是十一月,中间相隔整整两个年头。

第一次见面,眼前的这个人似曾相识。花痴的我对眼前这个大众脸的他用两个字形容——无感。

性格截然相反的两个人最终能走到一起,真的要特别感谢好友余以及余的亲戚,在他们的撮合下我们才能有这么一段美好的缘分,谢谢。

那时的我,还只是一个刚走出校门长不大的孩子,不仅爱玩,还特别沉迷看帅哥。所以不管我们怎么出去玩,就是对眼前这个人无感。

第一次被收买,是在他宿舍,他亲自下厨给我们做饭,恩,就是那盘鸡翅惹的祸,恩,这个鸡翅真好吃,这个人也许应该换种看法了呢。然后吃完饭,余的男友就故意嚷嚷着让我去洗碗,他说这种小事儿不用不用我亲自动手,后来的后来这个碗我也没洗成。

木讷如他——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这句话就像是专门为他写的一样,他把这句话诠释的淋漓尽致。没有深情告白,没有海誓山盟,他就说了一句话:既然你没有安全感,以后晚上我的手机都不会关机,你需要的时候,我会第一时间赶到你身边。你想我了,我就来看你。现如今,他也一直在这么做。

一有机会,他就会给我做好吃的。我承认我的胃慢慢的沦陷了,以前吃饭不怎么挑剔的我,被他带的越来越讲究了,在单位吃切好的西瓜都要用牙签。越来越不喜欢去外面吃,他做的貌似更好吃,对,我好像又胖了[em]e400832[/em]。

以前觉得坐在我哥的后座最踏实,现在是坐在他的后座最开心。他经常骑着车载着我穿梭在帝都的大街小巷,恩,不用操心路怎么走,他就是活地图啊。我负责看风景就好,讲真,帝都的夜景别有一番特色呢。我喜欢坐在他的后座,很幸福。有时候他问我,待会儿去哪,我都会说:载我去兜风吧,去看夜景吧,他欣然前往。然后我就屁颠屁颠的坐上他的后座,哼着自己都听不懂的靡靡之音,好开心啊。

        跟他在一起如果让他去猜你的心思,那你就等着吧,这个笨蛋的情商一直不在线,还是直接一点比较靠谱。

        在他眼里,你开心好像比什么都重要,你不开心的时候,这个二货就会躲得远远的,省的引火上身,等你心情好点了,才会展现自己的存在感,是不是挺无语的。

        贴心如他,温暖如他。多幸运,最终选择了在一起,就这样平平淡淡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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