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余先生的作品。在此之前,只是听说过余华这个名字。后来上网查了一下,余华1960年生人,跟家父是同一年出生,今年58岁了。一直以为他是一位已故的民国时期作家,没想到生活的时代距离我并不遥远。这本书的封面是纯黑色的,第一眼看去让我想到几年前买的那本高晓松的《如丧》,色彩风格很像。书的背面写了一些作者的简介,以及一张作者照片。如果不是印在书上,我会觉得照片里那个右手拿烟的大叔是一个包工头。
小说讲述了一个城里的送茧工人许三观在种种情况下通过卖血来改变生活现状或渡过难关的故事。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娶媳妇,第二次用在大儿子一乐闯祸后的赔偿,第三次给林芬芳买了补品剩下的补贴家用,第四次是为了一家人熬过荒年,后面几次是为了给一乐凑钱治病。小说情节很饱满,读起来也很流畅,人物对白设计的极其细腻,总能让我产生深深的触动。
故事中有一些让我印象很深刻的情节,比如城里人和村里人对卖血的看法:村里人觉得如果一个人不去卖血,那一定是身子败掉了,将来肯定什么都做不了,准备把女儿嫁给他的未来岳母也会因此退婚。卖血在村里人看来,是一件光彩事。而城里人觉得一个人如果去卖血,就等于去卖灵魂,卖祖宗,是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因此卖血在城里人看来,是一件丢人的事。
还有一件事是许三观和断了腿的林芬芳交媾之后,去卖血换钱给林芬芳买了一点补品,林芬芳的丈夫回家后看到桌上莫名的一大堆好东西,猜到这里面有问题,最后从林芬芳口中问出了真相。他提着一堆补品来到许三观的家,把食物放在桌上,召集许三观的媳妇和周围邻居来,把许三观痛骂了一顿,说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媳妇,并描述理由证明是强奸,当许三观下班后回到家与他四目相对的时候,他也只是指着许三观鼻子说他是强奸了自己媳妇,最后又拎起补品回家了。许三观的媳妇许玉兰觉得这个人从自己家桌上拿起东西就走,脸皮太厚了。这一段给我的感觉就是,两个受害者(林芬芳的丈夫和许三观的媳妇许玉兰)对此事更多的焦点仿佛是在那一堆补品上。从而淡化了爱人出轨这件事。
小说中最让我揪心的一个情节就是许三观第四次卖血后带着媳妇和二乐三乐去胜利饭店吃面,而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所以他不愿意拿卖血的钱给一乐买面吃,最后给他五毛钱让他自己去买烤红薯吃。当时一乐对许三观说了这么一句话:“爹,你能不能把我当一回亲生儿子,让我也去吃一碗面条?”,看后我的心情就像那句老话说的一样,“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一起涌心间”。一乐虽然是三个孩子中的老大,但却只有11岁,在这个年龄要为自己争取一份平等的待遇而去求父亲,并且遭到了拒绝,最后只能一个人独自离开去买烤红薯,因为吃不饱心里委屈而在街上放声痛哭。我很难想象当时的一乐会是什么心情。余先生在序言中写道:“许三观一生都在追求平等,到了最后才发现,原来就连自己身上的毛,也是不平等的,屌毛生的比眉毛晚,但长的却比眉毛长”。当时的一乐又何尝不是这样,在一个最需要宠溺的年龄,如果是亲生的,爸爸最喜欢的应该是他,那天晚上他也可以在胜利饭店吃上一碗热腾腾的面条,也就不会因心理崩溃而去四处认爹最后躲在街角不敢回家。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遭遇不仅仅是肚子饿,更多的会是因不平等而带来的被孤立。在此之前一乐没有做错任何事情,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不是亲生的。人们常说父爱如山,在外面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父亲都是孩子最后的依靠。而此刻这座大山给一乐带来的并不是依靠,而是无依无靠。类似的经历在许三观身上也发生过。年老的许三观去血站申请卖血后被拒绝,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看见妻子后对她说:“许玉兰,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祸怎么办……”,同样是请求,同样是被拒绝,同样是内心无依无靠最后在街上放声痛哭。
小说不是悲剧结尾,一乐治好了病,孩子都调回了城里,许三观没有因卖血而死,整个家庭还算幸福。但整部小说读下来,我的心情异常沉重。都说艺术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我迫切的希望这句话是真的,我希望这是经过艺术加工后的故事。我害怕这是当时人们生活的写照,我更害怕这是一乐的真实遭遇。余先生笔下的许三观让我想起了那句话:生活总是充满了酸甜苦辣,酸的是心,辣的是眼睛,甜的是故事,而苦的是故事里的人。
201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