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春天里的别离》)

三月的春天,即使在僻野的乡村,也是桃红柳绿。放在以前,村里人多热闹的时候,在春天,少男少女们追逐嬉戏,空气里很是弥漫着荷尔蒙的气息。

但现在,即如我所在的P镇的一处草村,平日所见的村人,无非老弱病残,且逐年在凋零了。惟一的子芳家,因为家贫,在P镇买不起房子,一大家只在村里度日。那子芳的母亲,在三四年前偶然的一次犯病,虽勉力救治,仍不免几乎成了植物人,且在一年前去世了。子芳自己,她之前的男人,虽然看上去人很老实,却只一味嗜赌;他每年在外面打工挣的钱,据说每到年终,便常常输光甚至透支了。倒是子芳的儿子,他在六七年前上技校那会,就已找了同校的一位女友;在后来,他更带她回乡里一起生活,且几乎已有四年。那个女友,据母亲说,来自外省边远山区。除此,他们一家子,还有子芳的父亲。

本来,如果子芳的男人戒赌悔改,一家人也算和睦,但偏偏他嗜赌如命,且逢赌必输。于是,夫妻间经历了数次分合,终于在两三年前,由子芳的儿子,他忍无可忍将父亲赶出了家门,且扬言断绝父子关系。那子芳至此,也徒叹奈何。

只村里人认为,子芳的儿子既已有女友,虽然经济条件差些,到时,将他俩的婚事一办,一家子也算完整。殊不知,年青人的工作和生活,比村里人务实但简单的想法要复杂得多。子芳的儿子因为只在技校拿了个文凭,回到地方上工作,又没有门路,只找到一个勉强自己糊口的单位上班。他的女友,处境也同他差不多,自从毕业后,几年间已换过一些工作。但总之,年轻人的生活,大多时候,只是入不敷出——因为,他们还有些好吃懒做的习气。

大约在旬日前,因为子芳对于相别已久、且在外地作工的丈夫生了恻隐之心;当他打电话给她,希冀她前去,她便真的打点行装奔赴他了。而这边的自家,她的儿子起初竭力制止她去,因为她承担着照顾老父和他的女友的事务——尤其是,给他的女友作他们自己本是吃不惯的带有麻辣的饭菜。而最终,子芳的儿子妥协了,他甚至对他的母亲承诺:由他来照顾他的爷爷。

但谁料想,他的女友从此便同他分别了。一面,她觉得,这户人家,连办酒席娶她的钱都没有;一面,她的将来的"婆婆"离开家后,她的饭来张口的日子也算暂时过竟了。她现在,还同他居住在乡里的理由是什么?难道还只为着纯粹的爱情吗?

她义无反顾地选择走了,她去奔赴一座二千里地外的、对于她也许很是陌生的城市——却不是她的边远山区的故乡!

"她将自己花了五六万元买的电车快递带走了。"母亲有一次在我回乡的时候,她在堂屋对我说。

"那条老大的黑狗,她也用快递带走了。"母亲又说。

只我,对于快递活的动物本是毫无经验,我所想的,是我曾经见过子芳家的那条大黑狗。那时,子芳的母亲尚在人世,却已然像是植物人了;有一回,在白日里,子芳的婶子推着坐在轮椅里的子芳的母亲来我家串门,其时,那条大黑狗也随同来了。我家本是蓄着猫,但大约猫狗多数不合,那条大黑狗一上来就要欺侮我家的猫,唬得那猫纵身往笔直的杉树上一跃,便箭一般早已上了十几来米的树梢了。——我那时对于这个突然的场景印象深刻!

我想,我从未见过子芳儿子的女友,且从今往后,我总不能再见大黑狗一面了——毕竟,它已去了迢迢二千里外的异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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