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济源的大三女生靳金梓,在从济源二院求职回家的路上,遇到一名受伤老人,她上前帮忙细心救助,直到120赶来才离开。小靳救人的视频被济源二院院长薛继东看到,他当即表示省略考试环节直接录取靳金梓,“有好品德,何愁工作没有作为”。
当我看到这条新闻时,我发自内心地佩服这位女生。作为一名普通的大学生,在路上遇到受伤的老人,可以毫不犹豫地选择救助,需要勇气决心和善良,这件事无疑是让人感动的。但感动之后,我也在思考:这件事真的只是一件助人为乐弘扬正能量的事情吗?帮助老人固然是一件好事,可这感动背后的规则意识更能引人深思。
在院长看到靳金梓帮助老人的视频后,他当即表示这位姑娘可以与其他求职的人不同,跳过考试环节直接录取。换句话来说就是给这位姑娘"特殊待遇"。可规则呢?我不禁提出几个疑问:济源二院的规则难道是可以这样随意改变的吗?这样的规则意识让人细思极恐。规则规定求职的人要通过考试,考察各方面能力以证明自己可以胜任这份工作。可靳金梓仅仅是因为帮助了老人(固然让人佩服感动),就可以打破规则吗?
这其中有两个大问题,一是这对来这家医院看病的病人不负责,医院在感动之后招进来的靳金梓真的靠谱吗?真的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吗?就算她的专业对口,但也需要考察不是吗?我个人否认院长说的话:"有好品德,何愁工作没有好作为。"有好的品德是好事,但这不能与工作有好作为划上等号。难道有好品德的人就一定在工作上有好作为吗?难道工作有好作为的人就都有好品德吗?
做一个假设:院长的话成立。那么为何有这么多的学科类学校,我们难道不应该以修身养性作为第一要旨吗?既然有好品德就足够了。当然,很多人会说此说法偏激,可事实就是医院在没有考察能力的情况下就招进了靳金梓,如果靳金梓在进入医院后因为专业能力问题出了事故,那么谁负责呢?是院长吗?还是靳金梓本人?医者仁心,病人的安危永远是第一。感动就可以让医院对病人的安危不负责任吗?如果是我,我一定不会到这所医院就诊,我不希望把我的安危寄托在感动之上。
第二个问题就是公平问题。因为感动打破了规则,这对其他求职人员不公平。大家本身都是按照规则办事:谁的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谁可以通过考试。那么他毫无疑问就可以通过考试。这很公平,可靳金梓因为帮助老人就打破了规则,直接超过了自己的竞争对手。那么原本可以获得这份工作的人就很可能因为这样的原因失去机会。这公平吗!当然不公平。其他竞争者是不是也可以和靳金梓一样,要救助老人还要给院长看到,通过这种方式让院长大亮绿灯获得这份工作呢?感动不是这件不公平的事的理直气壮的借口。
这件事后,最重要的还是规则意识。无论多么感动,但救助人和找工作是两件独立事件,不应该联系在一起。中国存在太多这样的"通情理"事情。院长直接录取靳金梓的事情在本质上与让人鄙视的找工作走后门有什么区别吗?如果有区别, 那就是靳金梓走的是"正门",走门走地理直气壮。而走后门的人却不一样,不参加考试直接获得工作的原因不一样。可这两者都破坏了规则意识,有何本质上的不一样吗?没有。这都是因为规则意识的缺失,规则意识难道不重要吗……我反倒羡慕起"不通情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