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旦在是非问题上表现出强烈的情绪反应或者不良的举止时,父母一定要对孩子这个人和他表现的行为作出区分,父母应该接纳的是孩子这个人,而非孩子这个行为,不要指责这个人或个性。
比如,现实中常常有这样的情境出现,父母大声呵斥“我不喜欢你”“你总是这样乱发脾气”。其实父母应该指向不恰当的行为而非指向孩子。要做到就事论事,才能让孩子明理。
具体德育的方法,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大处着眼就是指品德培育的社会关系的维度,父母要认识到家庭中孩子的品德培养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要创设一个能使孩子感到接纳、关爱和支持的家庭氛围。而这样的影响和熏陶对孩子来说就是一个“他律”,能使孩子在适应中内化行为。小处着手就是给孩子提供人际交往和共同生活的条件与机会,并加以引导,使孩子在满足自己需要和目的的过程中形成“自律”。方法上可以遵循以下两个原则。
一、是正面教育。正面教育的核心是在尊重的前提下,以积极的方式对孩子提出要求,在肯定的同时对孩子的行为做出补充和修正。所谓积极的方式,即我们希望孩子做一件事情而不做另外一件事情的时候,直接告诉孩子具体如何去做。比如,看到孩子把纸屑丢地上,父母可能会制止他。他:“不要乱丢纸屑”。也可能采用另外一种方式,坚决地对他说:“这里有一个废纸篓,我们把废纸丢在里面。”第二种方式是我们所提倡的。用积极的方式提出要求和建议好处是避免情绪对抗(消极的纠正和制止容易激起孩子的叛逆心理)。可以中止孩子不恰当的行为,又可以为他们该如何恰当指明方向,而不至于使他们在遭到批评的时候不之所错;
二、是生活教育。品德培育是借助日常生活并且为了日常生活而进行的,因此在生活中进行品德培育要着力于细节之处。日常生活中渗透着品德培育的内容,而品德培育有利于孩子对生活的适应。可以说,孩子的品德行为是在生活细节中形成和发展的。父母要在大量的生活细节中,不改变生活原有特质的前提下,将与某种生活内容或生活相应的配的培育融合进去。生活中对孩子进行品德培育还需要长期一贯的坚持,家庭生活是自然、随意、漫不经心和未经系统设计安排的,但是我们还要看到生活本身又有另外的特点,即日复一日的重复性。“不断重复”这一优势,使得我们有可能进行长期的重视,把品德培训的内容放在日常生活中,借助日常生活不断重复的特性,是孩子良好的品德行为日积月累的形成和巩固。
摘自《上海托幼》郭宗莉 原思南路幼儿园园长 现任上海市学前教育研究所常务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