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五要”在基层彰显责任与担当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8月30日上午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受表彰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作为公务员我们备受鼓舞,同时也感受到新时代为公务员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新时代新任务也赋予了我们更多的责任和担当。

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工作中我们要坚持"4个群众意识",即要有群众观念、群众立场、群众感情、维护群众利益。把工作当事业做,用行动诠释“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我们要克服“自我满足”倾向,把工作标准定在积极进取、永不自满上,树立“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忧患意识,强化“不进是退、慢进也是退”的赶超意识,力争上游。

我们要克服“自我封闭”倾向,把工作标准定在博采众长、开放创新上,凡事向高处看,往硬里干,力求好中求好、精益求精、臻于完美。

我们要克服“自我糊弄”的倾向,把工作标准定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上,明确重点,抓住本质,把握关键,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绝不浅尝辄止、雨过地皮湿。

我们要在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学习资源,将业务知识的学习转化为实际工作的能力。在工作实践上求突破。注重“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从工作实践中去寻求个人工作能力的突破,发挥自己的光和热,在工作中锻炼自己、提升自己。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上求突破,对表上级、对标一流,善学上进、细思善谋,不断提升自己驾驭工作的能力。

最后引用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一句话和大家共勉:“山再高,往上攀,总能登顶;路再长,走下去,定能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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