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他给我的印象,就是村里最年长的那个老头,活了一辈子,一肚子的故事,喜欢串门,不论到谁家,坐下来,泡一杯茶,絮絮叨叨就讲开了,不管旁边有没有人听。
风筝这篇,如果要登在诸如法制周刊或其它街头小报上,不妨给它起个更吸引人眼球的名字——一个风筝引发的惨案。
整篇故事就是一个家庭矛盾,是国外版的婆媳大战。
故事里的人物结构很简单:儿子赫伯特,父亲桑伯里,桑伯里太太,也就是故事中厉害的婆婆,她叫贝阿特丽丝,婆媳大战中的另一个主角,故事中的媳妇,叫贝文,故事的讲述者奈德,以第一人称出现的“我”。
儿子赫伯特谈了个女朋友贝文,婆婆贝阿特丽丝却打心眼里不高兴,赫伯特第一次带贝文回家见父母,婆婆贝阿特丽丝就给贝文使了个下马威,从此,两人结下了梁子,婆媳间的战争正式打响。这第一个回合,以媳妇贝文的胜利告终:赫伯特不顾父母的反对(主要是母亲),执意与贝文结婚,并与母亲闹翻,从家里搬了出去,与贝文租了房子,购买了家具,开始筑建幸福的小巢。
如果婆婆就此败下阵来,那她就算不上是厉害的婆婆,这故事也就没了看头。婆婆贝阿特丽丝马上展开了反击。她与媳妇争夺起了儿子,她没有像泼妇那样一哭二闹三上吊,她的终极武器就是“风筝”。还是在赫伯特小的时候,每个周末的下午,桑伯里夫妇就会带上小赫伯特到公园里去放风筝,一个简单的户外活动,却让他们一家人沉醉其中,放风筝成为了赫伯特最大的嗜好,对于他们一家人来说有着宗教般的意义。就在赫伯特和母亲闹翻前,他们正在筹划设计一个巨大的从来没有人放过的箱型风筝,因为婚事以及随后母子关系的破裂,这个计划搁浅了一段时间,不过它从来没有从赫伯特的心里抹去,这也成为修复赫伯特母子关系的纽带。
婆媳大战的第二个回合,婆婆占据了上风。赫伯特在每个周末都会离开妻子一段时间,他给妻子说的是去看朋友,实际上他是去和父母放风筝去了,而且放完风筝还会到父母家里喝杯茶,不过这时矛盾还没有激化,他喝完茶后会匆忙赶回家里陪妻子吃晚饭。随后,妻子贝文发现了丈夫的行踪,于是,婆媳大战的第三个回合开始了,矛盾彻底激化,故事达到高潮,贝文先是和赫伯特吵闹,这是他们结婚以来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吵架(看来之前的夫妻感情还是不错的),随后老天爷帮忙,连续两个周末都是大雨倾盆,自然放不了风筝。夫妻关系自然的缓和了,就在贝文以为这一回合她胜利了的时候, 持续了两个礼拜的坏天气却放晴了,赫伯特又要出门放风筝。
贝文被彻底激怒了,盛怒之下,她使出了昏招,她把赫伯特赶出了家门,她以为使出这样的手段就可以要挟丈夫,让赫伯特以为自己不是好欺负的,她未曾想到她这一招却正中婆婆的下怀,婆婆正在想着用什么样的法子能把儿子给拉拢回来,没想到儿媳妇主动的给她送回来了。书中关于此段情节的描写如下:
赫伯特领着行李狼狈不堪的来到父母的房子前,他按响门铃,母亲给她开的门,“我回来了,妈妈。”他道。“真的吗,赫伯特?你的房间已经为你准备好了。把手里的东西放下,快进来,我们刚刚吃晚饭。”
看看,母亲一直为儿子准备好了一个房间,她知道有一天儿子会回到自己身边的,她对和儿媳妇的这场战争有着必胜的信心。而儿子呢,父母家住了几天后,“他每天都觉得越来越舒服,事实上他已经开始觉得仿佛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了,他就像只小狗在他自己那个特别的窝里安顿了下来。有他妈妈替他洗刷衣物,修补鞋袜感觉真好。她为他提供的都是他一直习惯了的而且是最喜欢吃的东西。”相比较而言,妻子贝文只是一个敷衍凑合的厨子,而且,在父母家里,有了可以来回走动的充足的家居空间,比原来只能禁闭在两个小房间里要舒服得多。这一切的一切,都让赫伯特都无法再回到妻子的身边。
妻子贝文撑不下去了,她向丈夫认了错,希望赫伯特能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可是丈夫却很绝情,一点机会都不给,妻子开始绝望,仇恨的火苗开始在胸中燃烧,她把这一切迁怒与那个巨大的给赫伯特带来无限乐趣的箱型风筝,或者可以这样认为,她怒火中烧,痛苦,绝望,但她却拿自己的丈夫和婆婆毫无办法,她只能把心中的怨气撒在这没有生命的风筝身上,她用斧头把风筝劈了个稀啪烂。
故事以悲剧结束,妻子劈了个风筝,丈夫感觉就像是斧头劈在了自己身上,他由此拒绝支付妻子的赡养费,宁愿把自己送进牢房。
婆媳间的战争结束了,却没有赢家,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局,媳妇失去了丈夫,婆婆也没能夺回儿子。造成悲剧的根源是什么呢?在中国有这样一句话:得不到父母祝福的婚姻注定不会幸福,现在看来,这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在遥远的英国同样适用。虽说现在的社会讲求婚姻自由,男男女女皆把爱情二字挂在嘴边,好像拥有了爱情就能拥有一切,殊不知在婚姻生活里,爱情就像烹调时的盐固然不可或缺,然而这酱油、醋、味精、调和面、糖等其它佐料也很重要,缺了其中任何一项,这烹调出的食品就存在缺憾,称不上完美。比如说你做醋溜西葫芦这道菜,盐必不可少,可这道菜的特色之处就在于那个醋,如果缺了醋,可以宣告这道菜做的很失败,如果用这道菜来形容夫妻间的婚姻生活,那么爱情就是菜里的盐,父母的祝福就是那个决定这道菜的特点的醋。
忽然有点恨这样的母亲。在这个家庭里,母亲贝阿特丽丝无疑是强势的,她是个优雅的女人,优雅当中却透露着一些毫无道理的高傲。她要求人们在叫她的名字时要称呼她的全名,而且她在叫别人的名字时也都是以全名称呼,就像在咱们中国,我们在叫三个字的名字时,比如“王小二”,我们往往把姓省掉,只叫“小二”,以显得亲切,但在这个女人这里这样是行不通的,她会觉得这样不够礼貌。她讲求独善其身,刻意的跟邻居们保持一定的距离,把别人家的孩子叫做野孩子,把别的人认为是社会渣滓。她爱自己的儿子,近乎溺爱,她不能忍受儿子结婚成家离开自己,她认为这是愚蠢的主意,照她的主意,儿子三十五岁之前根本就不应该考虑这些事,殊不知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王子邂逅了公主,爱情所激发出来的能量,是任何人都阻挡不了的。
婆媳大战的双方,婆婆是个恶婆婆,那媳妇是什么样的呢?是逆来顺受忍气吞声还是针尖对麦芒寸步不让?作为故事的讲述着奈德是这样评价的:“贝蒂不是个坏姑娘,我已经见过她几次,除了她对赫伯特的风筝那疯狂而又荒唐的嫉妒外,她的所作所为没有任何错处。”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贝蒂和年轻时的婆婆很像,有同样线条清晰,轮廓分明的五官及同样珠子般浑圆,明亮的小眼睛,短短的黑发都是自来卷。婆婆贝阿特丽丝从贝蒂身上无疑能看到年轻时的自己,按常理说她应该感到欣喜才对,有这样一位女孩照顾自己的儿子,儿子就会感觉有如母亲常常陪伴在自己身边一般。可事实恰恰相反,贝阿特丽丝在第一次得知儿子贪恋爱就暴跳如雷,当儿子带女朋友来家里时便对其刻意刁难,连桑伯里先生都认为这女孩子不错,贝阿特丽丝对其的评价却是“粗鄙得如同泥土”。
在我们中国,用这样的两句话来形容婆婆和媳妇之间的关系,一句是“婆婆和媳妇是天敌”,还有一句是“多年的媳妇熬成婆”,这第一句话传达了这样的意思:婆媳之间的矛盾常常是没有缘由地,不需要前因后果,分不清谁是谁非,只要婆媳在一起就会产生矛盾,这是上天注定的结果,就像老鼠和猫呆在一起猫就会捉老鼠,没有缘由,生物链决定的。其实照我的理解,这婆媳之间矛盾的根源其实在儿子身上,婆婆看着自己养大的儿子现在跟了别的女人,而且对这个女人言听计从,鞍前马后,自然心有不甘。媳妇呢,则要施展一切手段掌握对丈夫的控制权,要把他从另一个女人手里夺出来,两个女人争夺一个男人,不产生矛盾才怪。这第二句话“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其实蕴含了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在这个“熬”子上,它道出了媳妇多年的辛酸,这另一层意思才是这句话的重点,媳妇熬成婆意味着升级了,有了儿媳妇了,当年婆婆是怎样对自己的,现在就要原样施展到媳妇身上,这样才不枉熬了这么多年,自己的心理才能有一点平衡。只是冤冤相报何时了啊,于是乎,在我们中国的家庭里,婆媳间的矛盾就这样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
毛姆他老人家远在英国,他没听到过我们中国这么些俗语,他在小说里只是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并没有具体分析这其中的原因,不过他在小说开头部分提到过弗洛伊德,虽然没明说,但是他的意思就是指弗氏著作里的提出的“恋母情结”,他把这起悲剧的缘由归结于此。弗氏“恋母情结”的论断在西方社会里很是著名,不过在我国却很少有人提及,这种说法正确与否自然不是我辈所能妄加评判,我想国人很少提及的原因是我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纲常伦理观念所致,在这方面国人丝毫不敢出格。
至于赫伯特为什么如此迷恋风筝,以至于为了一个风筝甘愿承受牢狱之苦,毛姆给出了这样的解答:也许,当他注视着风筝直上云霄时,他体验到了一种唯我独尊的权利感;当他似乎能驱使天空中的风遵从他自己的意志时,他体验到一种超越于天地万物之上的神秘感。也许正是为此,他以某种奇怪的方式使他的自我与自由飞翔高高在上的风筝产生了认同,而那种感觉就像是从现实生活的千篇一律和单调乏味中逃离了出来。它代表了一种自由和历险的理想。而一个人一旦被理想这种病毒感染,那就连国王陛下所有的内科和外科医生都束手无策。
至此,这篇小说结束了。不过读过这个小说的女士要留意,你的丈夫有没有自己的风筝呢?你会不会用斧头劈掉他的风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