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时势造英雄,古语亦有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然而,这些言论对于孔乙己来说,就另当别论了。
清朝末年的鲁镇,咸亨酒店里,迎来送往,络绎不绝。而在这里,主顾分两累,一类是穿着长衫,坐在在房间里,喝酒吃肉;一类是穿着短衣,站在柜外喝一碗,偶尔吃一碟茴香豆。通过这长一短,一里一外。贫富差距一目了然,阶级的对立显而易见。再加上由一个12岁小伙计职务的不断变化,掌柜的对待不同主顾的不同态度,更让我们看到了封建社会的冷漠无情、世态炎凉。而在这一时代,有这样一个典型的人物,却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因为他是站着喝酒而又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站着喝酒,说明他生活贫困,囊中羞涩,无法踱进房间里要酒要肉坐着享受。却又穿着长衫,与那些凭体力吃饭的短衣棒汉子也格格不入。这其中既有读书人的羞耻心,自视清高。更多的是对上层社会的追求和向往。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唯一”的群体,才显得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格格不入的除了着装和饮酒方式,还有其本质。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不能考取功名,那么读书人的地位一文不值。如果能够像《儒林外史》里的周进一般,再无法考取秀才时,跟着亲戚做个小生意,也能混口饭吃,维持生计。然而,我们的“上大人孔乙己”却空有一副高大身材,整日顶着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青白的脸色,偶尔还带着伤痕的脸似乎十年未换洗缝补的长衫,来到咸亨酒店,喝一碗酒,吃一碟茴香豆,感受一下做读书人的尊严。有时,这些也无法实现。酒店的其他主顾看不起他,小伙计看不起他,甚至连孩子们也嘲笑他。面对他人的讽刺挖苦,孔乙己并没有幡然醒悟,仍然一步步走向末路。竟然发昏到去丁举人家。那个时代的举人,在一乡一镇里算得上是一号人物,比皇帝还有过之无不及。这样的下场,意料之中,打断腿,更是断送了命运。
当孔乙己第二次出场的时候,青白脸色变成土黑,坐着两手而来,坐着两手而去。面对众人的讥讽嘲笑,只是祈求,默不作声。曾经读书人的清高已经零落成泥碾作尘了,颜面扫地,在众人的嘲笑中走来,在众人的嘲笑中离去。他的结局,不用想,就可以看到—大约的确是死了。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在封建制度和科举制度的摧残下,孔乙己走向了陌路,然而真正导致孔乙己悲惨命运的原因不仅仅是时代和制度,更是他自身的懒惰、迂腐、自视清高,害了自己,断送了自己的性命。当然,这个时代不仅仅只有一个孔乙己。鲁迅先生用孔乙己这个典型人物就是想告诫当下的读书人,环境和制度亦或许会摧残人。但其本质还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和拼搏,才有可能、有机会成为天之骄子,国之栋梁。
所以说,不是谁都能“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如果不能认清现实,不能把握当下、奋勇拼搏,无论怎样,你终将一事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