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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与伯乐联合征文【品】之·骨节·
文:幻亦痕
(一)
多美。
倦鸟衔来一个晚阳,晚阳一点又一点地落下西山头躲藏,下定了决心,送给人间一片昏黄。不远处有虫子在“咯吱咯吱”地叫着,傍着片叶子,乐此不疲,想要找个好姑娘。太阳要跑了,月亮要来了,吃人的妖怪又要抓不睡觉的小孩了。
远处有奔跑着的光影,随着呐喊和笑声融入这片时光。
姥爷的汗水顺着耳根一路下坠,滴到脚下的黄土之中,浇灌了一粒种子。姥爷一路拄着锄头左右扫视,我小心翼翼地跟着姥爷在田埂里穿梭,生怕一个不小心踩到软土,坏了庄稼。
父母叫我以后好好读书,将来出人头地做大官,吃香的喝辣的。谁也不能瞧不起我。我对于“喝辣的”甚为不解,喝甜的不好吗,为什么要喝辣的,辣的好喝吗?姥爷叼着一根烟,眼睛会眯成一条缝,蹲在我对面,刚刚好和我一般身高,他说辣的是酒,是茅台。我想问姥爷酒好喝吗,有果汁好喝吗。可姥姥这时总会责怪姥爷把我往坏了教。
后来才明白,当甜味再也满足不了人们的时候,人们便会尝试更加美味的东西,更甜或更新鲜。
会有很多我不喜欢的事情在循环发生,播种在春天,苍蝇蚊子在夏天,忙碌在秋天,串门的人在冬天。一环也不会少,排好队转成一个圈,重复着交替等我。
城里新出了一款和平牌方便面,味道相当好,每天早晨一袋方便面配一颗鸡蛋,且不说营养多少,年幼的我能够通通吃下去。
这个村里我最怕两个人,一个叫利勇,一个叫邓三美人。利勇是个诡异的男人,诡异到一个大男人会在当街织毛衣,每个礼拜三姥姥都要带着我去新村赶集,买糖,买烤串,买水果,逢年过节还能买鞭炮,我爱玩二踢脚和摔炮,噼噼啪啪,摔炮甚至还不用点火就能爆了,好玩极了。而利勇永远在新村口的石墩上坐着,好像专门为等我一样,见了我便做一个鬼脸,之后就笑眯眯地想要摸我的头,我躲在姥姥怀里大哭,姥姥赶忙把我抱走。等到买完东西,我开心地和姥姥回家,利勇还在那里坐着,还是笑眯眯地看着我,我看着他脸上浓重的阴郁和不与农人相称的一张雪白的脸,觉得他是个鬼怪,黑白无常一样,要把我往鬼神之处带去。
我依稀记得他的肤色,他的毛线针,他的绿色补丁蓝色底纹而且磨得发亮的帆布袋。他喜欢朝我笑吓我,我喜欢哭。
逃离了利勇,家门口的木桩上还坐着邓三美人,大夏天却裹得严严实实,像是害怕看见阳光。远远见我和姥姥走来,便一直注视着我,眼睛深邃又神秘,我吓得不敢出声。邓三美人身边放着一条芙蓉王,一下午能抽掉半条,四五根烟去掉过滤嘴接在一起,延成长长一根烟。“领着小外甥赶集啦。”她的声音沙哑低沉,浑然不觉得是个老婆婆在说话。
邓三美人是她的外号,姓邓,至于她的真名村里的大多数人也都忘了,她男人死得早,她独自拉扯三个孩子长大,现在三个孩子都跑到城里,只留她自己在村子。姥姥常说,她年轻时也是个美人啊。可我看着她的古怪言行衣着,只有恐惧。
姥姥也曾羡慕地说,邓三美人已经八十五六了,真是好身体。我把头探出街门,悄悄观察邓三美人,无比矮小,无比古怪,无比沉默,一个人一坐就是一下午。我有种错觉,一种坚信:人一定是轮回的,从婴儿长到小孩,从小孩长到大人,然后成了老人,之后就像缩水一样越来越小,老人再变成婴儿,然后再轮回。我问姥姥对不对,姥姥起先说不对,人老了就会死,可是我又问了两遍,她就说对了。
不理解生死,以为它和三餐一样平淡,恰好生死又经常发生。村子里最大的新闻也恰好只与生死有关。
(二)
有一天村里传出来阿慧婶婶上吊了,死在家中,嘴角竟然挂着微笑,两只手轻轻耷拉在腰间,仿佛没有任何挣扎过得样子,而且还换上了一套漂亮衣服。村里人赶忙打电话给她在城里打工的男人,那头的男人不可置信,随后崩溃大哭。她在之前从未有过任何异常,甚至昨天还在同村二小的小卖部买了菜,还和人聊了几句,怎么今天就上吊了?人们给报了警,警察来到了我们村里,调查了一段时间,说是自杀。可村里人还是不相信阿慧婶婶为什么要自杀,后来传出风声,说是阿慧婶婶的男人一天在外面鬼混,所以她才自杀,又有一种声音说阿慧婶婶欠了别人一笔钱,估摸着还不上,所以自杀了事。可是这道理不能服人,人们凑钱请了一位风水先生,风水先生进了上吊的家里,来来回回看了半天,脸色古怪,又跟村子多要了二百块钱,才继续看毛病。他把一张黄道纸符烧成灰喝下肚,闭着眼一路走到了村里一口公用水井旁,指着那一只冷眼说阿慧婶婶是被东西附着了,是一个鬼。村里人风风光光给阿慧婶婶办了葬礼,唱了五天的戏,才入土为安。
生命很坚韧,又很脆弱,在苦难面前忍受,在命运面前妥协。
我们的生命还在继续运转,草还在拼命地长,花还在拼命地开,人们还在拼命地干活。很多事情上,唯“拼命”二字能显现出自己对于生命的热爱。
姥爷早出晚归,一天要到地里三次,凌晨五点多去一趟地里摘金针,吃完饭后再去地里弄庄稼,下午两点多再去地里一趟,然后直到七点多钟才回来。有时候带我一起,把我放在田埂旁,给我带上一个草帽,不让我乱跑。
但大多时候不让我跟着,因为天气太热,怕把我晒中暑。于是大多时候我便面朝一颗落日,把云朵烧得火红,站在旧村西口,等着一辆熟悉的电动车,眼巴巴地看着,不眨一次眼,好像少一眼便会漏掉什么。但一直看也不会让姥爷早些回来。
姥爷患有脑梗,走路有些拐,喝了一辈子的酒喝出一身病。
他曾给我指着院子里的汽油桶,跟我说他年轻那会儿一年最起码喝那么大的一桶酒。他又给我指了指院门上的一块玻璃,说他曾经耍酒疯打烂过。
(三)
村里有一只大黑狗。
据说以前咬过后山庙里的一张符,所以能活很久。
人们谁见它都会喂两口饭给它,它也不挑食,吃百家饭长大。每到冬天,下起厚厚一层雪,人们都说它今年挺不过去了今年肯定挺不过去了。
开春又能见到它。
它领了两只小狗一起,一只花的,一只棕的。
人们不大愿意喂它和它孩子这么一大家。但它从不咬人,而且起码也不脏,所以人们带着可怜和情分的份上,继续喂它们。
饭点了,狗到谁家门口,谁就要喂狗,狗很有灵性,不会因为吃得好或者不好就一直吃某家人的饭或者一直不吃某家人的饭。所以百十家人,一年一家能喂几次狗?
说来奇怪。村里不少人偷狗卖狗杀狗吃狗,但唯独这只连主人都没有的狗安然无恙。
有人很喜欢它,有人很不待见它,有人当着它面骂它——反正它又听不懂——听懂又能怎样?
丽敏就很喜欢这只狗,而这狗也对她很亲近。
我第一次见她是在她娘的葬礼上,也就是上吊的阿慧婶婶的葬礼上,她披着麻衣走在一行队伍的很前面,举着一根竹蜻蜓玩。
阳光透过她的眼睛,呈现出琥珀色的斑驳,不整齐的头发被镶出金边,有些晃人。我被拉回了屋里,姥姥说小孩子看丧事不吉利。
第二次见她是在村东面的石墩上。她坐在上面手里拿着一块啃得很干净的骨头。狗懒洋洋趴在石墩旁边晒着太阳。她随手把骨头丢给大狗,大狗一张嘴就接住了。
我看得目瞪口呆,觉得这个动作干净流畅,帅气无比。心中默默演示几次,想着哪天也拿着根骨头这样喂狗。但我准备和她没说话,一来是源于小孩子的畏惧与矜持,二来是源自于对于她帅气手法的羡慕。
第三次是她先和我说话的,她问我是不是村当街的那户人的外甥。
我不和她说话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我姥姥让我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所以我不说。
我还是开口了,我问她是不是阿慧婶婶的孩子。
她笑着点点头,丝毫没有悲伤和忧愁,蹲在地上捡着漂亮石头,乳白色的,半透明的。红色棉袄穿得发黑,双马尾辫子编得很好看,深绿色的鞋子一使劲踩还能发出淡淡的浅浅的光。整个人背对着我。我觉得她应当难过的,尽管我当时不了解什么叫难过,一如我不明白什么叫死亡但还是觉得死亡无比可怕。
天是很蓝的,一眼可以望穿宇宙,人小的时候多多少少有些唯心,以后人们慢慢要求你越来越唯物。
我直截了当地问她你妈妈死了你难过吗?
她摇了摇头说他爸又找了一个女人,也让她叫那个女人妈妈,那个妈妈对她也很好。
我对于这一奇怪现象不是很理解。
她让我回答她先问的问题。
我说就是。
不知道为什么,随着公元纪年法年份的堆叠,人们越来越见外了,每一年都有着清清楚楚地感知。
大黑狗逐渐成了丽敏的狗,主要归功于人们的默认。但凡有一个大人插一嘴说:你个小屁孩自己都顾不过来,我们来养活这张嘴之类的话,大黑狗不可能这么顺利地跟了她。其实我也没资格说这话。因为我也有一份儿。算是有成全,也有嫌弃。
她每天带这狗和我玩,两只小狗也逐渐成了大狗,每次她的出现都是前呼后拥。我甚至悄悄到她家玩。我见到了她第二个妈妈,对着我笑——肚子好大好圆,一看就不挑食。
后山很早以前是部队的靶场,我们上山捡子弹壳,挖子弹头,用来编坦克盖房子。好像我们都很孤僻,除了对方没有别人朋友,但我们明明都是很活泼的人啊。
我看少儿频道,每天学很多知识,大风车呀转呀转呀转,转得年轮越来越大。红果果与绿泡泡永远不会变老,芝麻哥哥的头发难道不用理的吗?虹猫蓝兔的故事没有终点,我的日子没有头尾。大风车呀转呀转呀转,转得好慢好慢,好快好快。大风车呀转呀转呀转,我想成为智多星谜亚星拯救萌学园拯救地球……快和好丽友船长一起探险吧!
我拼命想长大。
我开始学说普通话。练铅笔字。上幼儿园。
我和丽敏在两个班,不过她在我隔壁。我还在当小跟班给大哥揉肩打杂,她俨然成了她班的孩子王。幼儿园中午男女混睡,一人一张床。我披着厚重僵硬的被子想未来。我也经常从睡梦中惊醒,梦里面是我害怕的人或事,醒来以后发现裤裆湿漉漉的,尿床了。
(四)
邓三美人每天都坐在我家门口前抽烟,也不老和人搭讪说话,一个人抽烟。可能是所谓的人老百忧无吧,一个人乐得自在。她抽得很有滋味,否则也不可能一下午去抽烟,她会对来往的路人致以眼神问候。除了我,好像村民们都喜欢对这位神秘的老人笑,可能他们能透过邓三美人厚重的衣服看到邓三美人的慈祥面孔吧。我打死也做不到,她是我的童年阴影。
假如人一下午呼吸四千口气,那么她最起码从海绵烟嘴里吸了三千口气。长长的一根烟像是根燃烧的树枝,有一颗火星有规律地闪。越来越短。
我从未敢凑近她去看,尽管她只与我间隔一道门。我隔着玻璃露出两只眼睛悄悄看着她瘦小却厚重的背影,有时还会故意发出一些声响去吸引她的注意力,但她从未回头看过我。
也幸好她从未看过我,否则我将更加怕她。
丽敏现在的妈妈据说生了孩子,从医院回到了安家小村,人们问,带把儿的还是不带把儿的?
丽敏他爹高兴地点点头。
人们或多或少暼了两眼坐在炕头一端呆呆盯着后妈怀里婴儿的丽敏,不知他们心里生出了什么情感。
我拍拍发呆的丽敏,问她干啥呢,她说没事。
利勇死了。
姥姥说他一直这辈子也不容易啊,刚把儿子拉扯大就走了。
不容易啊。
听着就不容易。
那时候我姥姥跟我姥爷说,我听到了。其实人和名字我一直对不上号,不熟悉的人只认为名字是名字,人是人,给一张脸强行加上一个代号一个称谓,多多少少会不尊重。但我姥姥说这个人我以前一见了就哭,是个年轻女人。
我先是知道他是谁,又突然懵了:女人?
可我怕的只有利勇和邓三美人,多出来一个女人算怎么回事?
核对再三,我知道是利勇死了,他原来是女人。不,她一直是女人。
我突然怨恨起这该死的记忆,连别人的名字都记不住,连别人的性别都记不住,连别人的长相也记不住。只记住我自己怕她了。也对,想必以前我小些时候远远一见到她就准备好哭了,然后眼睛赶紧眯起来,泪珠不停地落,嘴一抽一抽,五官都忙得很,也就没有时间去好好看看这人了。
我突然怨恨这该死的恐惧。人家利勇明明那么喜欢我,每次都对我笑,还想摸我脸蛋。但我都拼命反抗挣扎。我可能会让她伤心的。现在她走了。
姥姥说她也是个可怜的女人,十几年前带着一个小孩子就来到我们村里。她说她丈夫每天喝酒打她,有时候还打孩子,她求我们村子收留她。村长还没现在这个坏,很爽快地给她谋了份工作,还把村委会没用的一间屋子让她住。等几年后她才有钱盖自己的房子的。
她怀里的小孩会走,会跑,没上完学就去市里面的工地打工。
利勇天天打毛衣,织十字绣,还当环卫工,每天很忙。
母子二人撑起了一个家。
可惜她看不到了,她儿子几年后领着一个对象回来了,他们很快就结婚。她儿子结婚那天哭了,当着全村人的面跪下来,磕头。
谢谢大爷大娘们让我跟我妈呆在安家小村里面,让我们活下来。
谢谢我的媳妇能看上我,我啥也没有,你不嫌弃我,我真的很感谢。
谢谢我的母亲,妈,你看见没有,您儿子结婚了!
那是我很开心的一天,那时我上小学,正好暑假。我看见不少人红了眼,自己也跟着哭了起来。我突然一点都不怕死去的利勇了,我想这些眼泪很大一部分是给她的。
其实利勇根本不叫利勇,一个女人怎么能叫利勇呢?她那喜欢打妻子的男人还在四处找她,他男人要他儿子,也要他女人。他走过好几个村子问人家是不是你们这里来了个女人,还带着一个小孩?
问着问着就到了我们村,有人跟她说,她赶快跑了。村里人说没有没有,没听说过。但他蹲在我们村门口蹲了好几天才走,我想象着那男人的阴沉神色,想想就很怕。后来利勇回来,村里人就叫她利勇了。
她也拥有着很好听的名字,叫李芸。因为我们的方言里李芸和利勇是一个发音,只不过音调不同,而利勇是很常见的一个名字,所以她就成了男人。如果以后我有机会和别人讲这个故事,兴许要把她讲成男人。我要讲她脸上的愁,和被压弯的脊梁。我要讲她的力大无穷,连偌大的生活都能扛起来!
我只能依稀记得她手中的毛线针和一团团大小不一的毛线球,她坐在赶集的商贩旁边,听着叫卖声与叫价声,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看着快要过年才售卖的烟花爆竹春联灯笼,看着小孩子都喜欢的糖葫芦,烤串,看着村子里女人们都非常时兴的一款五十块钱一件的花棉袄。
我和姥姥走出集市时我好像只看见她身边的帆布包上放了一串没动过的糖葫芦。
她儿子那时候应该已经十几岁了,她还给买啊。
她还买了什么了?没了。
那时我特开心特开心,姥姥给我买了好多东西,我一定能过一个超级开心的大年!
“砰~啪~”“砰~啪~”绚烂的烟火在天边绽放,昏昏欲睡的晚上仿佛白天一样亮快。
她的儿子在她封棺的前一夜点燃了无数烟花爆竹,爆炸的声音久久回荡。
“妈呀,走好,儿子送您喽!”她的儿子的哭喊声被压抑在风中。
墨色的黑夜多出一团团极度美丽的光点,星星都开始闪了。
不要睡啊,你看他想叫醒谁呢?
(五)
家里捉了一只小白猫,在一天跑了。我姥爷说咱们家里有人属虎,留不住猫,索性不再养。
他把铁锹和锄头别在电动车的后座上,带上草帽准备去野地。
我姥爷一个人种着三亩地的庄稼。姥爷骑着车消失在村边,我寻思这以后要不要也养条狗?
他老了,但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他走路很快的。姥爷把我扛在肩头一颠一颠,我的两只手抓住姥爷的两只耳朵。
大黑狗也老掉了,老掉很久丽敏才跟我说的。按她的话是:不让我那么伤心。可我听了之后还是哭了,自以为是个深情的人,还以为时间不能淡化情绪。
黑狗的两个狗崽现在体型都比黑狗生前要大。
丽敏在我九岁的时候比我高了一头。她有了一个两三岁的弟弟,父母把精力更多地放在了弟弟身上,所以我有很多机会和她玩。
她放学以后会拾瓶瓶罐罐和废纸,我就跟着她拾。去垃圾堆,翻垃圾箱。
他爸继续出去打工,每个月给他女人一些钱。丽敏的后妈再给丽敏一些钱。
每天晚上七八点她就带着我去一个老爷爷那里把拾到的东西换成钱。一天撑死两三块,运气好四五块。我说这么点儿钱每天至于这么费力吗,她说一年就能好几百。我想有道理,就跟着她拾。
她每次都分我一块钱,我每次都不要。她说可以买冰棍,我说你自己去买吧。我发现自己也成了她的小弟,屁颠屁颠跟她到处周游。后来她不太愿意我和她一起捡垃圾,甚至有些时候对我这一行为感到厌恶。
我逐渐发现我和她的不同,我才逐渐明白男与女的差别,比如她尽管比我高,力气却没我大;再比如她尽管对我很凶,但从来不像男生欺负人一样欺负我,我发现她胸部慢慢鼓起,我发现我肩膀逐渐变厚实。我问她,你是不喜欢我捡破烂,还是不喜欢我?
她把随手拾起的瓶子直接摔我脸上了。
那个时候是冬天,皮肤被冻得发脆,而瓶子变得硬邦邦的。我额头被磕下一块小拇指甲盖大小的油皮。龇牙咧嘴。
她急忙跑过来看,我说没事没事,她不说话,拉着我去最近药店死活给我买了五片创可贴。这样一来她一晚上的功夫全白费了,还倒贴几块钱。雪已经很厚了,天很凉。一脚踩下雪去能把鞋没过,我们两个互相搀扶着,各自裹着自己的冬季校服,紧实得像个团子,从城乡结合部步走回村子里。
抬起头,只剩下月亮。
哎,雪停了。
(六)
丽敏现在的任务是带着她的弟弟学走路。她把双手插在小孩咯吱窝下面,小孩四处看着,眼睛滴溜溜地转,小腿迈步子迈得很不走心,可能是知道自己不可能摔倒的缘故。
丽敏蹲在她家门外的木桩上,见了我也没对我招呼一下,搞得我内心很不舒服——我可是笑得很开心。
“你弟叫啥?”
“不告诉你。”
“连名字都不告诉?”
“告诉你干啥,你又不是我家人。”她啐了一口,外加白了我一眼。
“捡瓶子去?”我摆头。
“没见我正忙着吗?”
“那我捡去,捡了的给你。”
“不稀罕。”
“玩吗?”
“不玩。”
“那你干啥?”
“我妈让教我弟走路。”
小孩子呆呆地盯着我,口水哗啦啦地流下来,连嘴巴都不懂得闭一下。
她突然抬起头对我笑,我才发现她原来有酒窝。眼睛笑得弯弯的,嘴巴抿起来,脸上是自然的红晕。我看她,她看我,对视了几秒钟,谁都没说话。她不留刘海,头发顺到耳朵后面,她还穿着校服。
她后妈的孩子看着我,让我突然想起了阿慧婶婶,我觉得丽敏长得和阿慧婶婶真像。
阿慧婶婶是个很温柔很好的人。
我不敢再想,我发烫的脸颊又一次将我的战略意图暴露。
(七)
天大地大,土地和人最大。村里的人是吃土长大的,每个人都是。每年风调雨顺也好,久旱成灾也好,都和土地有关系。庄稼人按着节气耕土,播种,浇水。一茬又一茬。
村里的新闻没有城市那么流通,尽管那时候有了智能机,但没几个庄稼人会用。安家小村里最大的两个新闻就是结婚和死亡。那时候我听到的消息全是这些,提到的名字有我认识的,有我不认识的,我会听到笑声或叹息。姥爷抽着闷烟不说话,在那些不幸的事情上表现出恰如其分的沉默。那些逝去的人他都认识。他和他们聊过天,一起锄过地,干过活,吃过饭,喝过酒。
我姥姥则不同,听了之后很随意,她同样认识那些死者。我姥姥总会笑着说:“诶呀,又报销一个。”或者说:“没事,见马克思去了……”
地最大,人最大,一块地一口人,一份田一个家。
我发现我有点喜欢丽敏,在朦胧之间无比依赖她。我觉得她过得很苦,我想让她没那么苦,就这么简单。
她比我大半年,但我们在同个年级,我学习一般,她学习不好,我认为和她捡破烂很有关系。
我就和她说,你可不可以专心学习。
她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根烟,点燃,你可不可以不要管我。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开始抽烟。
我跟她要,说我也来一根。她不让我碰,叫我不要抽烟。
说完她走了。
我再也没追上她。
我听同村的人说,丽敏的后妈现在经常打丽敏,还让丽敏她爸也打。夫妻二人凡是有火气就撒在丽敏身上。我去找丽敏,她不和我说话。
我下课给她递了一张纸条。她看都没看,当着我的面撕掉。
“你以后离我远点,听懂了吗?”
“为什么?”
“滚。”
她一脚踹在我肚子上,不轻不重,我刚好摔在地上。
那年是六年级,之后我升了本校的初中,但我一直没有再见过她。
她去哪里了?她爸妈说她跑了。
我觉得自己很不仗义,我却很喜欢“仗义”这个词,很浪漫——尽管你错了我也要跟着你。
可我很长时间没见到她,思念就变成了烦躁,想着想着就变成了无穷恨意,我恨她跑了,我恨这世道,我恨她爸妈。
我有一天像是明白了什么,想对丽敏说:
“其实你不应该活着的,你活着干什么?你后妈生了弟弟多幸福,你瞅瞅你爸多开心,你应当去死的。你在这个家里一天,你爸妈就会因为你是个女的打你一天,你是个累赘。连我都看懂了,你不懂吗?所以跑了以后就别回来了,你得怪自己投错了胎。”
以后见到她一定要说。
(八)
多美。
后来的几年里我一直也没有见到她,就好像她人间蒸发一般。我最开始天天惦记她,再后来偶尔会想起来,那时我有了更多的朋友和眼界,也许再次回顾这份感情会觉得简陋与幼稚不堪,我回想起和她说过的话,觉得可以更漂亮更大方,我想起两个人一起做过的傻事,明明能用更简单的方法去实现。因而我会把所有幼稚与不大方的情感连同我自己的都嫁接到她的身上,把那时美好的和简陋的对白都嫁接到她的身上。她还是那时的她,我是现在的我,多不公平。再再后来我幻想与她再次相逢,在某个未知的地方或在我们最熟悉的角落,我们或许已经认不出来对方,我们或许假装不认识对方,像路人一样擦肩而过。
此时她在哪?或许早早生了孩子,已为人妻,或者在什么地方打工,也可能死了。
我继续读书学习,校服的尺码变大,看东西的目光变高,再也不会稀罕地上的一块破石头——当然,除了玉。
我固执地变老。
邓三美人也走了,没有惊天动地。在一个平凡的下午平凡地闭上眼睛昏昏欲睡,就睡着了。那是夏天,天很热,虫子不少,苍蝇嗡嗡嗡飞着,蝴蝶落在一片黄瓜叶上,飞来一只蜜蜂,它很忙碌。
我姥姥扇着扇子打了一个哈气,电视里叽叽喳喳地演着动画片。我抬头看了一眼热得发白的太阳,勤奋得也不懂得歇歇。我姥姥说:“唉,这下她孩子们懂得每年给邓三美人买中华抽了。”
我一时间不知所措,兵荒马乱。我猛然发现我年少时最害怕的人都已经不见了,我猛然明白将后来我爱的我恨的我厌倦的我害怕的我不放下的人都会死亡,我也会死。一切的一切都会随着一缕炊烟飘走。
我试图把它理解为一个梦。我只是一只蝴蝶。而有一天蝴蝶也会悄悄死去,翅膀随肉身一同化为泥土,滋养着后代。
我不想去接受这个残酷无情的事实,我以为我可以一直活下去,永远永远,我以为我爱的人能永远在我身边,永远永远,我以为我一直能做个不说谎的好孩子,一直能乐观面对生活,一直能追寻到自己的梦想。我太主观了。
她们是谁的妻子,谁的女儿,谁的母亲。我曾以为这是种逆来顺受的性别,怎样都能开出花朵。我只觉得她们沉默。可这是最柔软的坚硬,坚硬到能用苦难孕育出生命与梦想。
每当很多男人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找理由时,总会说:因为她们是女的。
因为你是畜牲。
我就一天天地过日子,一天被均匀地切成二十四份,公平公正十分合理,我变得唯物,石头远不及红票票有用处。
和平牌方便面每年销量只增不减,数量足以从地球环到火星,那几年我的姥爷骑着沾满了泥土气的电动车带着我去最近的一个城乡结合部一箱一箱的买这种面给我吃,直到我吃吐为止,还要给买。姥爷抓不住我的捉摸不定的食物喜好,我不明白姥爷的用心。那时姥爷喜欢蹲在夕阳之中,在吃过晚饭后抽上一根烟。我看着他一天天逐渐消瘦,和流水一样,生命被消耗着,而我像是入田的苗子一样很快地往高蹿。
前几年我辍学了,辍得很没有诗意,不是为了理想而拼搏。我拿啤酒瓶砸外校来我们校门口欺负人的混混,把他砸得流了一地血。我们这头不时兴报警,小孩打架就是小孩打架,大人腿断了就是大人腿断了。报警了连这儿的警察都看不上你。
我的青春在土地上晕开。
姥爷反复跟我说要我好好学习,将来离开这片土地去大城市,吃香的喝辣的,我试图跟上大计划,无奈计划赶不上变化。农民这种美好的职业成了让人背后数落的把柄之一,我将后来就会成为其中的一份子。最开始人们嘲笑种地的,后来市里面的人嘲讽住在农村里的人是农民,再后来只要看你穿得不光鲜,人家就笑话你是农民。
性格,品质,衣着,只要你是农民就全不好。谁还不是个农民呢?
我大约可以预知到我的一生了,走马观花。我会播种,收获。我将有个妻子,结发过一生。我会有几个孩子,孩子很孝顺。我的最终目标是在市里买套房,然后我可以安度晚年。
我应当在合适的年龄做合适的事,现在我有两件事要做,一件是趁着年轻去打工挣钱,另一件事是结婚生子。
我寻找了很多理由说服自己顺从,我有很多借口让我不能勇敢地逃离而是忍受。
这就是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