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经济法》7.3公司债券

文/南城以南hong

PS:讲义来源于我所购买的中华考试网《经济法》讲师孙林老师的课程,侵删。

第三单元 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

1、一般规定

(1)发行主体

公司债券既可以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也可以由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2)决议

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依法经股东(大)会决议。

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形式:

2、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

(1)公开发行条件(3条)(向合格投资者发行)(2020年调整)

①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②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③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形式:

(2)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特殊资信要求:(3+3)

①发行人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②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1年利息的1.5倍;

③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等。

【提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必须评级)

【链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可以评级)

【解释】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3)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①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②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4)募集资金的用途

①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

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5)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的公司债券,属于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6)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形式:

3、非公开发行

(1)发行对象:

①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看对象;方式;人数)(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和转让)

②合格投资者的资质条件(重点关注第3条和第6条)

Ⅰ.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包括: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Ⅱ.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

包括: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Ⅲ.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 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Ⅳ.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Ⅴ.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Ⅵ. 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Ⅶ. 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提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上述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对公司了解)

(2)备案(非核准)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或依法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应当在每次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而非证监会)。

【链接】公开发行债券:注册制。(也不需要核准)

(3)转让

①转让场所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申请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4选1)

【链接】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国家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2选1)

②转让对象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如需转让,也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对比】债券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

【例-单选题】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乙证券公司担任承销商。下列关于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在发行后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转让

B. 债券发行后进行转让的,持有本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00人

C. 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的企业法人可以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

D. 乙证券公司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网校答案:A

4、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保护

(1)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

①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维护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②债券受托管理人由本次发行的承销机构或者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的机构不得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受托管理人。(存在利害关系)

③债券发行人未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或者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或者清算程序。

(2)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

①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④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⑤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不含增资)

⑥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⑦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⑧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⑨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包括债券)。

【提示】在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3)公司债券的担保

①发行人可采取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提高偿债能力,控制公司债券风险。

②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式:

Ⅰ. 第三方担保;(保证人)

Ⅱ. 商业保险;

Ⅲ. 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物保)

Ⅳ. 限制发行人债务及对外担保规模;(自身难保了,还替别人担保)

Ⅴ. 限制发行人对外投资规模;(防止增加风险,降低偿债能力)

Ⅵ. 限制发行人向第三方出售或抵押主要资产;(防止恶意转让财产)

Ⅶ. 设置债券回售条款。

【例-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有(    )。

A. 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B. 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C. 发行人拟增加注册资本

D. 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网校答案:ABD

【例-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证券交易场所中,可以交易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有(    )。

A. 证券公司柜台市场

B.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C.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D. 证券交易所

网校答案:CD

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形式: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1、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

(1)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除应当符合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6项)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6+2):

①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提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②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解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3.债券持有人会议

存在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3)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5)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4.担保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外。

(2)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 且保证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

(4)证券公司或者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

【例-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所有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均应由第三方提供担保

B. 上市商业银行可以作为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人

C. 证券公司可以作为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人

D. 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可以为一般保证

网校答案:B

5、转股期限

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之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上市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6、转股价格

(1)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

(3)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应当同时约定:

①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形式:

2、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上市公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6项)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6+4):

①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分离交易的可转债行权后债券还在,所以需要发行人有较高的资产保证清偿能力)

②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③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但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的除外;(具有较高的盈利能力可不考虑现金流量的问题)

④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

(2)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

(3)认股权证

①行权价格

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②存续期间

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

③行权期间

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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