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元安慰钱 隔年竟被告法庭

3月份,辽宁沈阳的关女士决定聘请律师,要将以前女儿所在的学校告上法庭。“一告激起千层浪”引得人们议论纷纷,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事情需要从2016年说起。那时关女士13岁的女儿慧慧 ,因为没有参加班主任的课后补课,被老师孤立、辱骂,而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校方也为此向慧慧和关女士道歉,承诺严惩涉事教师,并前后拿出30万元用于慧慧的治疗。

但在2017年,学校却以关女士是以“民间借贷”为由,要求关女士还钱,并以此把关女士告上法庭,致使其目前资产被法院冻结。因此,现在关女士要反告学校。

笔者认为此学校这种做法太不厚道。很让人想起一条西非谚语:“说话要温和一些,但要携带一根大棒”。

学校明知国家教育部曾明文规定不允许校内教师课后有偿补课,在自己教师出现这种情况时,为了息事宁人、平息事态,为了不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于是用道歉、拿钱给孩子看病等温柔手段,求得了家长的谅解,事情得以和平解决。

但事后却又以“借钱不还”给家长以一“棒”。学校摇身又成为急学生家长所急 ,慷慨解囊、雪中送炭的“慈善家”“民间借贷人”。

这种出尔反尔的做法,真的有损学校的文明形象。就是老百姓间相交也要秉承“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做人原则,更何况堂堂的教书育人之地呢?

我们都知道,人多的地方,就会有矛盾和纠纷。学校也不例外。既然自己校内教师出现违规问题,校方一定要做到不袒护,不掩饰,该批评就批评,该处分就处分。

尤其是学生由此受到伤害,校方更应积极配合家长,该道歉就道歉,该补偿也需要补偿。可不能两面三刀,出尔反尔,使用“大棒”政策来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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