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时,习惯了一字不漏的阅读完一页书或是一本书,甚至要背会其中的章节。
毕业后,因工作及兴趣的需要,也会经常读一些书,仍旧用原有的逐字逐句阅读模式。
发现读起来好慢,忘记的却很快。一本书看下来费了很多时间,最后留在脑海里的也就只言片语。结果就导致一段时间内不想读书。
看了书都不会读你还想成功之后,很是佩服会读书得人。纳闷他们为什么能100天读完33本书甚至更多。
看了今天得晨读资料才明白,读书也是有方法的,原来自己一直都不会读。
1.先把书分类。
哪些是需要逐字严肃式阅读的,那就好好读。如专业的资料。
哪些是可以流水似阅读的,可以一目十行快速阅读。如理智,故事类的。
2.养成固定阅读的模式。
用类似仪式感的阅读模式把阅读变成生活中的一部分。吃过饭5分钟,泡一壶绿茶,坐在靠窗的椅子上开始阅读。
3.记录下其中的重点
只读往往是不够的。
专业的资料需要反复揣摩,记下其中得重点内容,供自己细细钻研回味。
流水似阅读忘的很快,把其中的精华和心得摘抄下来,这就是你读完的收获。
书越读越薄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学会阅读,才能更爱阅读,才能从阅读中吸取更多的养分,快速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