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时间静静地流淌

10个中午,终于读完毛姆的半自传性质的小说《人性的枷锁》,倒带到去年买到这本书的时候,我的生活桎梏在酒精中,我在团购小程序买了一箱又一箱,梅子酒和红酒轮番喝,喝到微醺的时候反而沉迷这种状态不肯睡,就胡思乱想,什么时候自己也能成为一个有能力的写作者。

夜里借着醉意翻开这本书,看了一半又一半,之后又隔了一段时间又看,衔接不上,重头读起,毛姆自嘲说自己是个二流作家,而且是二流里边写的最好的,他对自己的认识这么精准。不知道是不是我也用二流的眼光去看待这部小说,导致我前半部分一直没法进入状态,不过,的确很多长篇小说到了中间部分才开始精彩的。但我以为这跟读者的心境也有关系,当我的能够参与在故事的角色中,随着作者的故事看到一部舞台剧,那么我觉得这个故事足够吸引我。

主人公菲利普天生跛足,缺陷自然而然导致一个人的性格扭曲,包括价值观的扭曲。这话菲利普一直很清楚。那么如何自我拯救,如何不让自己顾影自怜,沉浸在既成事实的悲伤中无法抽离呢?我觉得有一个人非常重要,就是菲利普觉得冷血自私的伯伯,伯伯是个神父,原本菲利普的路子就是去牛津大学念书,学成后也做一名神父。他也曾经虔诚的信仰上帝,小时候就一直祈祷上帝帮助他治好跛脚。其实人在无能为力,也不知道如何建立自信的时候就会寄托与某种信仰身上。当然,很快,菲利普无意中发现伯父家中收藏了很多书籍。

伯父这个人不爱看书,很多人其实就是爱藏书,并不是因为多爱读书,因为 那些书很便宜就买了,我想菲利普一定能够阅读到许多奇怪的书。说到“奇怪”,现在已经不是一个贬义词,我觉得它是一个中性词或者褒义词,比如我喜欢老友记里的菲比和乔伊,大家都说他们两个奇奇怪怪,可可爱爱,没有脑袋。所以我能想象小菲利普在伯伯的书藏书中一定阅读到诸如山海经里的某种神鸟。也许他还能读到法国中世纪时期的地下小说,不过,如果伯伯连这种书都收藏的话,那的确跟神父身份不大相符。【纯属读者调皮】

菲利普出身贫寒,父亲原本是位德高望重的医生,家境也不错,母亲只是个享受品质生活的小女人,所以丈夫去世后,独自一人也无法抚养菲利普,菲利普出生后母亲也很快去世。

寄人篱下的他心思自然敏感,早熟有分寸。我一直相信读书,学习或者懂得品味艺术的美,这是谁也偷不走的能力和财富,不是让人忘记自身的缺陷,从而变得自负,而是让人换一角度看待这个一切,人与事,事与物。万物与生命。菲利普是比较勇敢的,他那些死亡的闪念,没有足够压倒他,他依旧坚强地走自己想走的路。

在我们的生命中,我认为需要遇到不一样的灵魂,尽管有的人卑劣,有的人放浪不羁……也许他们是来惹恼你,可是没关系,最后你总会变得不再怨恨,怨恨是没有用的,菲利普一度如此疯狂地爱着米尔德里德,明知道她是怎怎样人却跟着了魔一样爱着她,只有在走头无的时候对他说,“你是个十足的绅士。” 作者花了中间花了很长的篇幅讲这段感情,他们分开,再住在一起,此时的米尔德里德已经怀孕,不过,菲利普彼时在感情上已经更为理性,可以说是他蜕变了,所以他帮助她只是处于道义。米尔德里德最终走向堕落,去当站街女,即便是菲利普愿意帮助她也无济于事。

菲利普重回与医学院继续学业,一开始他去巴黎学习画画,虽然半途无奈放弃,决定回去学医,因为一次炒股失败,从医学院退学,在商场里当向导,所有的经历都不会白费的,因为菲利普的艺术品位和绘画经历,让他赢得了服装设计的工作。经济再次好转,本来他希望拿到从医资格证就去西班牙旅行,这是他的梦想,在他实习期间,他认识了阿西尔尼,跟菲利普结下友谊,他们之间可以谈论艺术和文学,人生难得知己。

菲利普的人生态度也许也是毛姆本人的,在《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中说,“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只是别让警察盯上。” 在本书中有提及。

虽然如此,小说中的主人公最终并没有因此而坚持初心,独自一人去旅行,一个人的浪漫最终为爱情和婚姻驻足。

在此之前他拒绝同乡下一家医院的老医生合作,因为确定了实习结束就去西班牙。故事的结尾是菲利普和萨莉打算一同告诉阿西尼尔。

自然,菲利普设想过另外一种生活,他会一直给穷人【渔民,农夫】看病。其实,这也是一种美好的结局田园生活了。

不求暴富,只求安然无恙过完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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