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三十(2月15日)陕西南郑县一名叫张扣扣的男子持刀杀死一家父子三人。
张扣扣其人:
张扣扣,男,1983年1月6日出生,35岁,初中文化,未婚。2001年—2003年在新疆武警部队服兵役,退役后外出务工。2017年8月回家,2018年2月15日持刀杀死一家父子三人,张扣扣作案后潜逃,于2月17日到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派出所投案自首。
张扣扣杀死其人:
王自新,男,71岁;长子王校军,47岁;三子王正军,39岁;被刺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一:南郑县法院判决书显示:1996年8月27日,(犯罪嫌疑人)张扣扣的母亲王秀萍因琐事与邻居王正军、王富军,二人系王自新长子和二子,发生争吵并厮打,汪秀萍拿一节扁铁打王正军额部和脸部,王正军捡起一根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下,致其重伤后死亡。
王正军当时未满18岁,其父代为支付死者死者丧葬费用,加之被害人对引发本案起因上有一定的过错行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正军有期徒刑7年。
关于民事赔偿部分,被告人王正军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给予赔偿。考虑王正军的具体情况,王正军系在校学生,未成年,家庭经济困难呢,确实无力全额赔偿,故酌情赔偿9639.3元。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原因二:汪秀萍死亡时,女儿张红(化名)17岁,弟弟张扣扣13岁。姐弟两在一个学校读书,据姐姐说,家里很困难,自己和弟弟每天上学不吃早餐,直到中午放学回家才吃午饭。张扣扣初中毕业以后,出去打工,然后参军,2003年复员。一段时间后,张扣扣去广州打工,每个月给父亲寄500元,当时张扣扣的工资才1000多,几年给张父寄了15000多元,但是,张扣扣每年过年都不回家。
原因三:父子很少交流,姐姐和弟弟也很少交流,2007年,父亲翻修房子,姐姐没有回家。
如果继续细述,还能找出更多原因,比如,张扣扣杀完人哭着说:报22年的仇,他说的仇指22年前母亲之死。
其实,张扣扣并不是真正复仇,如果真如一些人描述的他卧薪尝胆、报仇雪恨,当他的目的超额(多杀两人)完成,他可以如释重负淡定的去公安局自首,没有必要潜逃后自知无望,2天后选择自首。
再说22年前,1996年8月27日晚,汪秀萍---张扣扣的母亲,路过王正军家门口,对王正军的二哥王富军脸上吐唾沫,引起争吵。
往他人脸上吐唾沫,这个行为在中国并不罕见,带有对他人不尊重,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会遭到对方的人身攻击。一般发生在小孩子身上,老人会教育孩子,不要有这样的行为。身为母亲的汪秀萍用这样的行为对待邻居的孩子,后果是与王富军发生争吵,后来王富军弟弟王正军闻讯赶来,一起和她发生争吵,继而肢体冲突,汪秀萍拿一节扁铁往王正军额头和脸上各打一下,王正军捡起木棒朝汪秀萍的头部猛击一棒,造成汪秀萍倒地后,当晚死亡。
汪秀萍往邻居家17岁的孩子脸上吐唾沫。我是孩子的时候,经常遇到,同学之间,小伙伴之间有了口角或者矛盾,彼此见面采取瞪眼、不理睬、或者吐唾沫,并发出呸呸呸的声音,我也做过这样的事,趁大人不在跟前,事后也不会和大人说,当然,也常见女人之间争吵时相互吐唾沫,小孩子觉的可以仿效。
成年时工作过的单位,发生过一起吐唾沫惨案。一女中层干部,因为和男下属有矛盾,单位上偶遇以吐唾沫表示内心厌恶,下属是中年男人,平时和善仗义,公认的好人,那天中午,把女中层干部掐死在办公室,装进蛇皮袋丢弃于厂内的垃圾箱处,案件很快侦破,犯罪人被绳之以法,不能说是女中层的吐唾沫行为导致男下属启动杀机,至少吐唾沫成为杀人的催化剂。这件事引起极大的反响,一个朝人吐唾沫的举动,可以发泄内心的不善情绪,但吐唾沫的人不会想到,会引发人的杀机,人们说这个男人心胸狭仄,气量小鸡肚肠,同情死去的女中层干部,更同情她怀孕8个月的腹中胎儿,人们怎样评判,已经不重要,三条生命此完结,是铁定的事实。
对于13岁的张扣扣来讲,丧母之痛成为一生的阴影,此时的张扣扣是无辜的,同样,17岁的王正军承受牢狱的痛苦汪秀萍负有主要责任,有句话叫一死百了,可是,唯有亲情不会死亡,母亲的言行,思维方式,行为准则,连同这个家庭的家风,气质都会通过母亲父亲无言的传递,延续给孩子们的血液之中,张扣扣不是一个冷面杀手,更不是冷血的恶魔,他的行为当然也谈不上为母报仇的义举,他只是在母亲的影响下,用更惨烈的方式,以毁掉他人生命同时毁掉自己的一生。
如果非要以对等的模式来衡量张扣扣的杀人数量,无疑是增添了悲剧的沉重,社会的和平稳定是人类的奋斗目标,没有人喜欢血腥的人生,珍惜生命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健康的生命理念不断萌芽成长,善待自己,尊重自己,对于母亲,尤为重要,因为,有一双眼睛时刻凝视你-------他是你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