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勇是个邋遢孩子,这个无可辩解,家中条件不好,而且从小接触的教育都是不比吃穿,不怕脏不怕累,艰苦朴素,到了林勇这就是衣服有的穿就行好孬不管,做什么怎么方便怎么来,该往地上爬就爬,该躺就躺,至于艰苦朴素就是鄙视吃穿用度的一切优越感。
好吧,经过多年的熏陶,林勇对于以上所述的理解基本上跟别人眼中的邋遢划了等号,甚至于对于比较在意衣着穿搭和卫生的人在他眼里都是比吃比穿,奢侈浪费,双手不沾泥鳞鳞居大厦的剥削阶级分子,为了跟这种人区分开来,自己邋遢点更接近所谓的艰苦朴素的高尚人设。
说完了原因,继续回到上次的剧情。
林勇跟大家随便聊着,低头瞅见自己的一双手,这辈子第一次发现,怎么脏成这个样子,刚才难道自己扒粪去了?黑死的污渍已经在袖子上蹭的发亮,看着好像一层壳,他局促的把手缩到袖子里,准备下课去好好洗洗。
聊着聊着,林勇就忘记了这回事,直到前边的田野大笑道:“你这手去掏粪了吗?”一边说还撺掇着别人看,林勇在小学艰苦朴素了整整六年,偏偏这个时候顶不住了,也意识到自己确实有点过了,只好搪塞着说自己摔到水坑了,没来得及洗手。孩子们吗,都好奇一个个探头探脑的过来看,看的林勇第一次因为不讲卫生脸红了,他侧眼偷看了一下田野的同桌,就是那个叫丁素素的女孩,看她也在抿着嘴笑,林勇心中暗自叫苦,还没说上一句,就把这个不讲卫生的帽子带到头上了。
班里正在热闹,老师突然进屋,大家都赶紧闭嘴,老师有不咸不淡的扯了两句,就此散会,开始布置搬新书、打扫卫生、安排课表等等杂事,在此不一一言表了。
好在林勇属于神经粗大的类型,没到放学便忘得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