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离开校园步入社会,“初生牛犊不怕虎”这句老话在我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其中,贵州那次被绑架拘禁于工地长达近四小时的经历让我记忆犹新。
那是我刚从事律师行业不久,当时只是一名朝气蓬勃的小小律师助理,所里交办的一件案子,案子不复杂,一个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项目地点在贵州一个小县城,我方当事人系劳务分包人,接受代理时据当事人介绍主要是就劳务费金额发生争议,对方还扣押了我方当事人的三台钻机在工地上并在继续使用。经梳理案卷材料,分析办案思路,我只身一人斗志昂扬的前往该县城(入住该县城仅有的二家酒店其中由政府招待所转型的一家酒店),拟向当地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或先予执行(后经交涉法院受理了诉前保全),先将当事人被扣押的三台钻机移出项目工地,在协助法院一同前去采取保全措施过程中,对方拒不配合法院的保全工作,我与开发商老总由此发生了些口角争执,而此时我才得知原来此案是案中有案,当事人隐瞒了其手下有一工程负责人工亡,对方怕事情闹大而超额垫付了死亡赔偿款,双方由此产生争议纠纷。当晚十一点多,毫无防备的我被对方老总带着十几名人员,从酒店“拎”到了项目工地的临时办公室里,名曰谈判,留下二男二女四个人守着我后,老总和其他人都回去休息了~半夜二点多,看守我的其中一人将他电话给我,让我给我方当事人打电话让其将对方垫付的赔偿款抱过来,机智如我,此时竟然灵台清明的立即拨通了110报案,随后,我被110解救回到酒店,但我要求提供的出警记录或是对方不再侵害我人身安全自由的承诺书,都没有~~
这件事后,我反复思量,认真总结反省,自己在处理此案过程中有几处不足之处:
一是处事不圆润,第一在对方拒不配合法院保全时,我不该与对方发生口角争执,而是应在劝解不下的情况下,回去再与法院协商保全可行方案措施;第二是对方带人到我酒店房间时,不该就案件本身法律问题去据理力争输赢问题。
二是轻信他人,首先是不应盲信当事人的单方陈述,对当事人介绍的案情要全方位多角度的去了解或打听,尤其是需要出差外地且系治安法治不太好的地区时;其次是不该轻信酒店服务生电话,通知我因有人找我麻烦并已知我所住房号为由为我更换房间,结果在对方冒称是酒店服务生时,我笨笨的自己开了房门。
三是过于执着,在被拘禁工地时,得悉我方当事人在委托我所之前还委托过另一位律师,而那位律师在对方“告诫”后便立即离开县城回去解除了委托,而我在次日与所主任联系汇报后,拒绝了所主任让立即回渝的好意,而是意气用事的继续留在当地与法院及对方进行多番协商谈判处理该事务。
这件事情虽然过去很多年了,但每每想起,于我还是惊心动魄,意义非凡,毕竟这种经历或许很多人一生都不会有,或许经历了未必有我这般好运,毫发无伤的回来了>_<那时青春无惧对事业对生活对身边人热情洋溢满是憧憬的我,很值得回味留恋,虽然朋友都说我笨说我不知天高地厚,可我更喜欢当初那个自己,芳华傲骨,不忘初心,希望哪怕再过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哪怕变得更沉稳冷静淡然,但仍能初心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