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女朋友

图片发自简书App

(一)

夜深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张清净的床。床很好,很干净,很暖和,很柔软,最重要的,是我躺在这床上,不必和另一个人拥抱,不必把自己的胳膊借给另一个人做枕头,也不必惶恐有没有足够的精神和另一个人在这床上发生些什么了。

应该没错的,我想,这是场报应。在很久很久以前,甚至已经不记得开始的时间。我做错了一件事情,这件事在道德上不可饶恕,我出轨了。然而对于出轨这件事,每个人的理解往往不同。绝大多数和我一样出轨的男人,他们家里一般都有一个贤惠、懂事、听话类似于糟糠之妻般,与自己共同成长过的另一半。

但这样的另一半的弊端,要么因为天资问题,要么因为长时间搅在一起的原因,反正在男人们眼里,她们多数都是形象较差、情商较低、对于男女之事没有探索精神,要么不喜欢换姿势,要么不给口。所以他们为了追求肉体上的新鲜,以及思想上的猎获感,就找了新的即漂亮,又聪明,爱换姿势,又喜欢口的女人作为出轨的对象。

我不同,我比我的女朋友姜媛大八岁。她二十二,我三十。她一米六七,我一米七一,她短发,红嘴唇,偶尔穿高跟鞋,衣着时尚。我不爱穿正装,衣柜除了寥寥几件白色衬衫外,最多的则是运动装。她是个妇产科的护士,我是一家小婚庆公司的专职摄影师。

“你男朋友多大呀?”一次,我接她下班的时候,在她不远处的车里,听见陪她一起在路边等我的女同事这样问道。

“三十啊。”她不好意思地笑了,好像是怕别人说我俩年纪差太多似的。

“是吗,我看着不像啊,还以为你俩差不多大呢。”女同事说。

“嗯,他就是穿得不成熟,性格也跟我似的,爱闹,怎么劝他多穿点正装,也不听我的。”她面带幽怨与无可奈何地说。

“滴——”后面被我挡住的车不耐烦地长按下喇叭,同时也惊动了在路边正聊到我的女朋友,她向我看过来,跟女同事摆了摆手,就小跑地钻上了我的副驾驶。我启动汽车。

“怎么来了也不到我跟前,停在这干什么?”她一上车,笑吟吟地问。

“没事儿啊。”我不知道怎么回答,瞎说一句。

“什么没事儿啊,让我看看,是不是有心事儿啊?”她用手摸着我的脖子和脸,左摸摸,右摸摸,“没什么事儿啊,都好好的。”

“别闹,我开车呢。”过了一个路口,我摇了摇脑袋,甩开她的手。

“哟哟哟,装矜持呢,我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儿——”说着,她把手从我脸上拿开,一把塞进了我的牛仔裤里,抚摸了起来...

由此可见,我女朋友漂亮,聪明,对男女之事有探索精神,而且具备对我淫荡的素质。所以我的出轨,和其他绝大多数男人,原因并不一样。


(二)

我不想用小三这个称谓来形容我在和女朋友交往过程中,又交往的这另一个女朋友。我觉得,既然苹果掉在牛顿头上,除了是因为苹果成熟后,要离开树枝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地球有引力。那也就是说明,我在出轨这件事上,属于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用小三这样放社会中,带有绝对侮辱性的词语形容她,我会觉得良心不安,毕竟这责任也有我一半,甚至更多。

那就姑且先叫她的名字——小美,至于我们的关系,或许用脱离现实主义的相爱来形容,更好听一点,至少我觉得是这样的。

其他男人为填补自己在对于追求女人漂亮,聪明,对男女之事探索,以及淫荡后,瞒着现任女朋友或妻子,找到的脱离现实主义的相爱对象,往往都是年轻貌美,性格活泼又淫荡开放的。而我找到的这个脱离现实主义的相爱对象,则是和我女朋友长得几乎一摸一样。

“你多高?”在有一次和她生关系后,我问她。

“脱掉这个,”她指了指自己穿得十公分的情趣高跟鞋,“我光脚一米六七。”

听她说完,我开始边穿西装,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她,陷入沉思。忽然,在我整理好领带的最后一刻。我发现尽管小美和我女朋友姜媛的年龄、身高、说话声音、性格、及床上表现出的主动都近乎一致,可我还是发现了一点很明显的不同——小美的眉心,要比我女朋友姜媛的宽很多,可能一倍有余。

整理好衣服,小美裹着浴巾送我到她家门口。我们在鞋架旁边接吻,她的舌头软滑甜腻,我亲着她,满脑子都是我女朋友姜媛的舌头,我出现了恍惚。恍惚间,她在嘴巴没有离开我的情况下,已经把我的车钥匙,轻放进了我的口袋,接着她拧开门锁,算是同意了我离开。

出了小美家,外面天色渐晚,我按下车钥匙,我的车叫了两声,叫得刺耳难听,彷佛是在告诉我,不管现在多么腰腿酸疼,回到家里面对我女朋友姜媛,在床上,可能还会有一场激战。


(三)

绝不止一次,我绝不止一次有意无意地听到过我女朋友姜媛和别人说我的不是之处。除了我的衣着和略显轻佻的性格,我又听到了我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的洁癖。

“他啊?还没回来呢,我今天擦了一下午地,累死我了。”我打开门,听见她在讲电话。为此,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故意还是不故意地轻下了手脚。

“不擦能行吗?我们家这位你是不知道,洁癖着呢,看见地板上有灰,就不高兴。他要是出去工作了,那不就要我擦吗?他赚得那点钱,又不够请保姆——哎呀,先瞎谈着呗,以后结婚不结婚,再说呗。”女朋友继续大大咧咧地诉着苦。

“嗯,行,我先不和你多说了,我得看看我炖鱼炖得怎么样了。做饭我得先尝尝,咸了淡了都不行,嘴也挑着呢。我跟你说,就是让他妈惯的。说起他妈啊,我到现在也没见过呢,他没主动说过带我回去,我一女孩也不能说啊,具体什么样的人家,我也不知道,反正听他们打电话,不像一个三十的男的跟自己妈说话,黏黏糊糊的…”

就这样,在她一通电话过后,我发现我又多出了四项罪名,分别是,洁癖、赚钱少、挑剔、妈妈宝。然而这些罪名再加给我之前,我从来没有听我女朋友对我讲起过。我还记得她前几天和我做爱后,气喘吁吁地躺在我怀里说要与我在一起一辈子,分开就死给我看的,半玩笑半认真地可爱威胁。但是就在这一通电话之后,我发现就连当时昏昏沉沉,体力严重透支情况下说出的话,也变成了,“先瞎谈着呗,以后结婚不结婚,谁知道呢。”我从没听说她有恋爱一生,而一生不婚的想法。

因为心里琢磨着这些,以至于当天的鱼,我吃得并不是很细心,中间还被鱼刺卡住了一次,还好在我几声发泄式地重咳之下,鱼刺不知道是吐出来还是咽了下去,不再折磨我。反而倒是我女朋友比鱼刺更加顽强,看我兴趣缺缺依然对我很执着,她挑逗着我,而我只有不到五分钟,就匆匆了事,睡死了过去。整晚,在梦里她都搂着我。


(四)

同样有着好厨艺的,是我脱离现实主义的相爱对象——小美。她坚持要尝好每一道菜,才乐意从厨房里端倒客厅的桌子上。我每吃一口,她都眼巴巴地望着我的嘴巴,问我:“怎么样,好吃吗?咸不咸?”又或是,“哎呀,这菜不好做,没敢多放盐,没事儿吧?淡不淡?”

关于这些问题,我一律回答:“好吃,口味合适。”我这种回答,并不是男人在陪女人逛商场,面对女人刚试的衣服说好看的那种敷衍,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和左右权衡之后才这样回答的。

在我和小美保持脱离现实主义相爱期间,我无所谓她的任何生活习惯,她可以对着我放屁,对着我挖鼻孔,对着我修剪腋毛,甚至一面和我做爱,一面朝着我的脸打嗝,让我给她修下水管道,我都不介意。不光不介意,对于这些,我还主动要求,我要求小美对着我放屁,对着我挖鼻孔,对着我修剪腋毛,一面和我做爱,一面朝着我的脸打嗝,我也要求她没事儿就往马桶里扔垃圾,然后叫我来修。

对此,小美只评价我三个字:“神经病。”

我为了和小美证明我不是神经病,我再次穿好西装,整理好领带。我牵着小美的手,给她买宝格丽,买卡地亚,买蒂芙尼。我不怕我的银行卡余额逐渐减少,我只是为了证明作为一个三十岁的摄影师,我还有一些积蓄。

“你给我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还都这么贵?”小美问我。

“不干什么,你高兴吗?”我问她。

“不高兴,这些东西太贵了,我在商场拦你都拦不住,退掉吧。”小美眼神里出现了一些恐慌。

“没关系,带吧。”我安慰她。

把小美送回家以后,我忽然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想办法在她面前澄清,我不是一个妈妈宝。我是一个三十岁的男人,我虽然觉得男人应该做到对自己的母亲有足够的迁就,以此来报答她对自己养育之恩的一部分,不过我现在非常想在小美面前,给我妈打个电话,努力找茬和她吵一架,用行动来表现我也有叛逆的一面。只可惜,小美已经回家了。

留作下次吧,我想。


(五)

我和我的女朋友姜媛分手了。

我脱离现实主义相爱的对象小美也不见了。

在开着车,穿着一身笔挺的名牌西装,去了一家无照经营,脏乱差的饭馆,因误食了盖饭中的夹生豆角而中毒被送往医院。经过抢救,我还活着,在我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气走了到医院看望我的母亲,她说:“你三十岁的人,吃东西还不知道小心。”

我说:“我不用您管,我都三十岁了,别和我啰哩啰嗦的,我受够了,您再不走,我就拔输液管了!”

交完了余下未清的住院费,我彻底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奢侈品牌的珠宝太贵了,相比起住院费,我大概来回吃夹生豆角中毒几十次,也买不了那么多昂贵的首饰。

印象中,我之所以会去那家很远的无照经营,脏乱差的餐馆吃夹生豆角,是因我的女朋友和我提出分手了。她终于发现了我的出轨行为,她说她受够了我未老先衰的西装打扮,受够了我吃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受够了我刚刚修完抽水马桶就上床摸她,她说她感觉恶心。

我的女朋友,比我小八岁,是个妇产科的护士,她短发,红嘴唇,偶尔穿高跟鞋,衣着时尚,拥有精致的五官,和一米六七的个子。她既淫荡开放,又能做一手好菜。她总是在同事面前说我的不是之处,在我面前却丝毫也不显露。我怕失去她,所以,我努力作出一副她在同事那里期望中我的样子,为此,我还暗中在背地里偷偷听她打电话和聊天的内容,来了解她眼中那个不够完美的我改如何改正。

可我最终还是失去她了,在她临走,拿着行李,与我送她的那些很贵重的礼物离开时,我喊着她的全名,试图挽留她,我说:“姜美媛,求你别走,行不行——”

门开着,走廊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了。

后来,等我再次有了意识,我在气走了我的母亲,证明了我不是妈妈宝以后,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夜深了,我想我可以睡一个属于一个人自由的安稳觉了,从此,我没有两个女朋友了,我一个都没有了。我穿着病号服,不用穿那该死的西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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