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他Y君,取字“云”。
他真的像极了晴蓝天空下的一朵云。干净、白皙,抬眼便能叫人眼前一亮。
白得就像每本小说里女孩子们喜欢的那样。
那时的我,就想做个女孩子,羡慕的总是那些长长的马尾辫,白白的小脸,笑起来有梨涡,说话微微低下头的甜甜样子。而不是我没心没肺、大大咧咧、时而憨憨的作派。
在我不知道“友谊”和“喜欢”是什么的时候,就以暗黑系作风迅速知道了什么叫孤独,一个人开始在自己的世界里观察别人漂亮的样子。
人的社会性,或许就是成为自己心中能跟他人相处的样子吧。
于是,见到Y君的时候,我恰好隐藏为一个乖乖女,恰好随着一众少女癖好喜欢了他。
如果让现在的我重新选择,我大概会义不容辞地投身到称霸学校一方的独孤求败境界吧。可惜了,那时的我,没有经受起玛丽苏版本的诱惑。
我就爱支着手,听他讲他喜欢的柯南,看他挠头不会做题请教我的样子。中二期的喜欢可真奇怪啊,自己站在前方看他在后面奔跑,却总觉得真好,好像等着他,就能走进他的心里,一起去更远的地方。可是,明明奔跑的路,都身不由己。
最终,喜欢淹没在做不完的作业和犯不完的困里。等到再想起来时,同桌变成了自己也要仰望的学霸,而他成为了QQ聊天列表里永远的“Y”。
有时候,上天总是会给未交待的故事一次转折的机会。
就连我都没有想过,有一天会点开三年未对话的聊天框,说句“你好”。
没有未见的惊喜,亦无深切的想念,只有不经意间瞧见青春的亲切。就像他说的:“好久不见,但是一张口说话,我就知道,你还是你。”
我还是我,即使梳着长长马尾,骨子里依旧是那个短发的古怪女孩。
以至于,有些渴望,也不经意间的透进了骨子里。
思绪是模糊混乱的,记不清何时何处,谁为谁的心动。下雨天的地铁,满嘴糖的亲吻,黑色的大伞和他明亮的双眼。为什么明明来自不同的世界,荷尔蒙依旧会酝酿出了情思?
也许是吧,他看起来那么明亮,从第一次背起我的包,蹲下帮我系鞋带开始,我就真的渴望,成为一个“可爱”的乖乖女孩,来打动故事里的男主角。
人一旦开始邯郸学步,总难免显得笨拙,就像一个习惯26字键盘的笨蛋点开九宫格那样。因为喜欢,会丢下功课拽着他的衣角一起体会城市的绚烂,会守候在零点时分祝他节日快乐,会欢喜每个打闹微笑的情节,会感受每一次拥抱时的心跳,会在意每一次的模样是否得体又让人心动。
直到某天一个不经意的玩笑,我才恍惚的意识到,他的脑海中,可能印着不同女孩的欢喜吧。迟到的晚安,让我开始认真的思考“喜欢”的含义和分量。
第一次紧紧地拥抱他,想到的是那句冰凉的话:“拥抱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因为你永远看不到对方的样子,不知道此时此刻他在看着什么,又在想着什么。”
他好像从来没有跟我说过:“熊熊,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
大脑一片空白,随即听清了他说的话。
“今天怎么了?”
今天下着雨,而我将要失去他了。
突然闪过的想法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我在干嘛?我是不是太淡定了?甚至没有一点慌张。
他说我傻,抛开书本的我,看起来像个不谙世事的样子。
我一笑。是啊,为什么我要跟着一朵云飘出我色彩斑斓的世界呢?
纷飞的雨顺着浓密的树叶一粒粒淌进水涡,无声的纹路漾开,模糊了他的身影,那是女孩子会心动的样子。我却没来由得突然想起自己短发鬼马的乖张模样。
时过境迁,每每朋友八卦起初恋,我总是淡定地甩出开头和结局,然后收获一众怜爱。记忆真是很奇怪的东西,淡去心动之后,记得的唯有城市绵绵的雨,以及那把黑色的大伞。
或许剩下的,还有如今熟悉的九宫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