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大吵一架,她回娘家了,两个月后的一天,妻子的叔叔突然来到我的修理铺,说我的妻子死了。
我一听,说这不可能,她跟我吵架时还生龙活虎的,怎么突然就死了?
叔叔说他也不知道。
当我赶到殡仪馆时,看到了妻子冰冷的尸体,她马上就要被推进火化炉了。
然而,待我一转身,发现刚才还围在一旁痛哭流涕的妻子娘家人,突然间都没了。
当我去到老丈人家,想问清楚妻子的死因时,谁知却吃了个闭门羹。
01
我叫刘远,35岁,经营着一家修车铺,我和妻子张霞结婚十年,有一双儿女。
两个月前,我们夫妻吵架,妻子回了娘家。
谁知她这一走就是生离死别,她突然死了。
这个消息令我难以接受,作为丈夫,妻子去世,她的娘家人应该是第一时间通知我的,可当我知道时,她马上要被火化了,我差点就见不到她最后一面了。
这还不算,就连妻子的死因,她的娘家人也是一个个讳莫如深,不是回避我,就是支支吾吾说不知道,甚至还拒绝跟我交流。
无奈之下,我只好去报了警。
第二天,警方人员告诉我,说我妻子的死亡原因查清楚了,还说我是个不合格的丈夫。
我一听,更加懵了。
他们的原话是这么说的,“你妻子的死亡不是生病,也不是别的原因,而是因流产出现意外而死的。”
“流产?妻子居然怀孕了?”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警方人员又说道,“不是我们说你,你这个做丈夫的也太不负责任了,妻子怀孕了这么大的事情你竟如此大意。”
此时的我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妻子怀孕了,我就不该跟她吵架的,更不应该故意赌气不去接她回来的。
难怪老丈人一家不待见我,原来他们都是在生我的气,想到这儿,我也能理解他们对我的态度了。
既然妻子是死于流产,那给她做手术的医院就有很大的责任了,于是,我怒气冲冲来到医院,一定要让他们给我个说法。
到了医院后,我找到妇产科,向大夫询问张霞的事情。
谁知大夫看到我后,却是一脸疑惑,问我打听张霞的事情干什么?
我一听,顿时气得暴跳如雷,拍着桌子吼道,“张霞是我的妻子,她在你们这里做手术死了,我是她的丈夫,难道还不能来问问吗?”
我原本以为自己把身份亮出来后,医院这边对我会很愧疚的,谁知大夫却根本不相信,“你是张霞的丈夫?可张霞明明是有丈夫的,她的丈夫叫刘远。”
“是啊,我就是刘远,张霞的丈夫,我没说错吧?”
“你是刘远?不可能,那个一直陪着张霞在医院的男人才是她的丈夫刘远。”
“男人?她哪里还有什么其他男人?”我不解地问。
接下来,医院这边向我讲述了张霞入院期间的经过。
02
张霞来医院时,并不是她一个人来的,身边一直有个男人在陪同。
当时,在问诊的过程中,那个男人也全程在身边,当张霞去做检查时,男人还特意向大夫咨询了一些注意事项,完全就是一个丈夫对待妻子的态度。
说到这里,大夫还特意瞅了我一眼,那意思仿佛是说我应该才是冒牌的。
我被这个眼神刺了一下,的确也是,妻子流产,作为货真价实的丈夫却毫不知情,这的确说不过去,实在汗颜。
大夫接着告诉我,说张霞进到手术台后,刚开始手术还很顺利,谁知到手术快结束时,她突然出现了呛咳,然后开始大出血。
医院这边对她进行紧急抢救,可情况并不见好转,就决定将她转到医疗设备更好的大医院去治疗。
医院也征询了那个陪同在她身边的男人,那个男人也同意了,还在转院手续上签了字的,名字签的就是刘远。
因此,医院这边从头至尾都认为那个男人才是张霞的丈夫刘远,如今突然又冒出来一个刘远,相比之下,她们觉得那个才是真的。
话虽这么说,但我还是很生气,说名字是可以冒签的。
大夫没有理会我,而是继续讲述我妻子的情况。
张霞转到大医院后,大医院也赶紧对她进行了诊治,但情况并不乐观,她在医院支撑了十三天,最终还是没能挽回她的性命。
听完大夫的讲述,我心如刀割,一想到妻子经受了这么大的苦难,而我却不能在她身边守护,我悔恨得直揪头发。
悔过痛过之后,我向医院提出需要为我妻子的死做出赔偿事宜。
谁知医院这边一听,竟给出了不可思议的答案,“赔偿款早就给了啊,60万,当时还是她的丈夫刘远签名的。”
说着,医院还拿出那份赔偿协议给我看,上面果真有刘远的签名。
天哪,看到这里,真是让我气得发狂,我的妻子死了,一个不知名的男人领取了我妻子的赔偿金,那我又算啥,我要到哪说理去?
我冲着大夫吼道,“都跟你们说多少遍了,我才是张霞的丈夫刘远,那人是冒充的,你们是怎么办事的,随便来个人就把他当成是张霞的老公了?”
大夫一听,也很是委屈,“就算我们不认得张霞的真假丈夫,可她的家人总认得吧,当时领赔偿款签字时,她的父母可都在场的,他们也有签字的,不信你自己看。”
我仔细一看,上面的确有我岳父岳母的签字。
这下,我真是哑口无言,我跟张霞结婚十来年了,岳父母总不会连我都不认识,那他们怎么会跟别人一起签字领了这笔钱,这又是为何?
于是,我悻悻地离开了医院,准备去找岳父母问个清楚。
当我赶到老丈人家时,岳父母根本不给我开口的机会,反而指着我破口大骂,说都是我把他们的女儿给逼死的。
眼见没法跟他们对话,我只好找到村委,希望他们能出面跟我岳父母把这事给说清楚。
村委的人到了老丈人家后,岳父母就向他们大吐苦水,“都是刘远这小子害的我女儿,他已经不是我们的女婿了,他对我们的女儿不好,把她打骂回来了,她回来一个月后,她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这小子已经向法院提出离婚了,要不是他,我女儿不会死的。”
的确,妻子回娘家后,我曾打电话让她回来,要不然就离婚,她人也不回来,又不同意离婚,我就气得直接提起离婚诉讼,谁知还没到开庭的日子,她人就没了。
村委的人听了老丈人他们的话后说,“就算刘远提出离婚,但也不能说是他害死张霞的,这话言重了。”
岳父一听,非常生气地说,“怎么不是他害死的,我女儿那天吃完早餐出门,说是去法院打听离婚诉讼的事情,结果到了晚上,我们就接到医院的电话,说她出事了,要不是他提出离婚,她会去医院吗?”
岳父的话不无道理,可能是我提出离婚,妻子觉得心寒了,所以才要去流产的,可我不知道她怀孕了,如果知道的话,我是绝不会提出离婚的。
“对了,我听医院的人说,当时还有一个男的在陪同张霞,那男的是谁?”
03
老丈人矢口否认,说自始至终没有男的在张霞身边。
“不可能,医院都有那人的签字,包括那笔赔偿款上都有他签的名,名字写的是我的,你们也有在场,总不会不知道吧?钱都被他领走了。”
“钱是我领的,那签字是我让亲戚代签的,我女儿可是清白的,你不要乱说。”岳父神情不悦。
“人家医院上上下下可是都说有个男人一直在那里的,还说他就是刘远,那么多人总不能都乱说吧?”
“医院的话你也信?他们就是想推卸责任,你到底是信他们,还是信我?”
听岳父这么一说,我也有点迷糊了,他的话也不无道理,医院说的也像是真的一样,到底谁才是实话?
或许,我应该相信岳父,医院有可能真是在推卸责任。
如今妻子已经走了,说什么都没意义了,要怪只怪我当初不该意气用事,与妻子闹得那么僵。
唉!真是世事难料!
回到家里后,看着两个年幼的孩子没了妈妈,我心痛不已。
夜深人静时,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实在无法接受妻子离开人世的事实。
我从床上坐起来,打开灯,翻出妻子去医院流产时的病历本,突然,病历本上的一行字引起了我的注意:怀孕40天。
妻子怀孕40天,可她回娘家都两个多月了,从她离家到入院那天是62天,也就是说,她肚子里的孩子根本就不是我的。
我这才意识到难怪一开始老丈人他们对妻子的死遮遮掩掩的,原来她怀的是别人的孩子,是为别人去做流产而死的。
也就是说,医生的话是对的,原来害死妻子的根本不是我,而是那个男人。
想到这里,一股羞辱及愤怒涌上我的心头,我恨不得马上将那个男人揪出来。
可那个男人到底是谁,我仔细将妻子身边的男人捋了一遍,有个男人的身影浮现在我跟前。
我开修理铺,整天守在店里,妻子成了外勤,去县城进货,或是别的事情,都是她在跑。
记得有段时间,妻子总往外边跑,一去就是一天,结果该进的货她却没带回来。
一次两次的我并没在意,次数多了,我就开始留意起来。
有一次,她去县城进货,我就关了店门,悄悄跟在她身后查看。
只见她乘坐公交车到了县城后,并没有去进货,而是坐进一辆豪华汽车离开了。
看到这儿,我非常生气。
等她晚上回到家后,我质问那个男人是谁?
妻子说那是她弟弟的老板,叫王斌。
我问她和王斌是什么关系?
她说没关系,就是一些生意上的事,人家可帮了不少忙。
既然是生意上的事,我也就不好说什么。
从那以后,妻子出去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回到家后,手机不离身,有电话就躲起来接听。
有一天,父亲提醒我,“张霞是怎么回事,村里人说看到有辆车经常在村口来接她,你不要整天蹲在店里,该关心的还是要关心点。”
父亲的话让我无地自容,为此,我就对妻子管控起来,甚至把她关在家里不让她出门。
04
那天,我回家拿东西,正好撞见妻子把家里的窗户玻璃打碎准备逃出去。
气得我上前甩了她一耳光,这是我第一次对她动手,她就把家里的东西砸了一地,然后气呼呼冲了出去。
也就是从那天起,她没再回来过。
想到这儿,我觉得妻子的那些反常举动,应该都是跟王斌有关。
于是,我去调取了妻子的通话清单,发现她果真与王斌联系频繁。
我拿着王斌的照片来到医院,问医院里的人认不认识他?
医院里的人一看,说他就是一直陪着我妻子的那个人,领赔偿款的时候,她们还特意查看过那个男人的身份证。
接着,又拿出那张身份证的复印件,只见上面是我的信息,只有相片才是王斌的。
看来,为了领取这笔赔偿款,他们可费了不少心思。
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后,我发誓一定要找到王斌,要让他为我妻子的死负责。
谁知王斌却躲起来了,怎么都找不见。
最终,还是村委的人想办法打通了他的电话。
电话里,王斌矢口否认和我妻子有任何关系,反而说我才是那个不负责任的丈夫,对妻子的生死不闻不问。
这真是恶人先告状,如今妻子死了,她肚里的孩子也没了,的确没法证明妻子与他有任何关系,我也是无可奈何。
算了,妻子与他的事情我就不追究了,可那笔赔偿款里,还有属于我和两个孩子的。
于是,我再次来到老丈人家,要求分得本该属于我们的那份钱。
老丈人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年纪大了,女儿走了,这些钱是我们的养老钱,我们不会给你的。”
“可这钱里面也有我和孩子的份,你们凭什么不给我们?”我气得无语。
“你还年轻,我们把钱给了你,到时候你又娶个新老婆,新老婆不见得会对我们的两个外孙子好,这钱还不是白给你们花了,还不如放到我们这儿,等俩孩子大了,我们就给他们。”老丈人理由很充分。
看来,跟他们讲理是没法讲了,那我只有走法律程序了。
也正因此,原本是亲人的两家人,如今成了仇人。
可我们只顾着争吵,完全忽略了孩子的感受。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女儿的一篇作文《最亲的人》。
女儿是这样写的: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是妈妈,可我的妈妈永远离开了这个人世,她不会再回来了。
如今我最亲的人只有弟弟、爸爸、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可爸爸和爷爷奶奶不准我们去外婆家,说他们是坏人,我再也吃不到外婆做的炸米花了。
我多想一觉醒来,爸爸突然对我说:你们想去外婆家,那就去吧。
看到这里,我泪眼模糊,是啊,我失去了妻子,岳父母失去了女儿,孩子失去了妈妈,我们都是最痛的人,唯有孩子才是我们中间的亲情纽带。
可我们为了钱财闹得不相往来,切断了孩子与外公外婆之间的亲情,让小小年纪的他们去承受不该承受的伤痛。
或许,为了让孩子能多感受到亲情的温暖,感受到人世间的美好,我应该放下那些恩怨,给孩子一个温暖有爱的成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