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钗真的是拆散宝、黛婚姻的第三者吗?

      最近看了不少自媒体文章关于写《红楼梦》贾、林、薛三人的爱情悲剧的。

      大多数作者认为宝、黛的婚姻受阻全是因为薛宝钗喜欢上了贾宝玉;一心要当宝二奶奶的结果……

      我倒不这么看。

      我们假设一下,如果没有薛宝钗,宝、黛能否成婚?

      老太太是喜欢林黛玉,可是她并没有一心一意要把黛玉许给宝玉的想法。

      最明显的就是张道士给宝玉提亲那回;贾母道:“不论穷富,只要模样儿配得过,不过多给她家几两银子,性情要好是一定的。”

    很明显,黛玉的“小性”及“多愁善感”是不符合贾母的要求的。

      再有,就算她有这个意思,但封建的宗族礼法也不允许她这样越俎代庖。

      因为古人自来是崇尚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

      贾母再怎么喜欢黛玉,她也不可能不顾及贾政和王夫人(最主要的是王夫人,因为王夫人对黛玉是极其憎恶的),自主把黛玉许给宝玉。

      反过来,我们再看薛宝钗,她心中的“白马王子”真的是贾宝玉吗?

      从她平常作的诗来看,宝钗的心气儿可高着呢――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谁才能让她上“青云”呢?宝玉吗?

    她心中最理想的应该是成为“元春”那样的人进宫当贵妃!

    之所以她后来嫁给了贾宝玉是因为薛家败了,贾家也是大厦将倾之际,他们的婚姻无非是“抱团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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