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早晨,我拎着早餐走进学校,两腿还没迈进办公室的大门。便有班里的同学兴冲冲地跑到我的跟前向我告状。
“我们班不知道谁拿着水瓶喷了隔壁班的同学。”
“你知道谁吗?”在我心里我觉得不过是小孩间的嬉戏打闹,便随口问道。
“不知道,那个女孩的家长前面来了。说她的眼角被别人撞了,留了一块疤。”
什么?又喷水又打架?看来这是动真格了。此人必须好好教育教育。于是,香喷喷的早饭被我随手扔在了办公桌后,我便立马飞奔到了教室。走到教室,又看到他在班里像猴子一样乱窜。生气至极。于是大开嗓门,班里的同学都各自回到自己的座位。
站在讲台上环顾四周,那个调皮捣蛋的人还没到学校,看来这次的事情不是他做的。继续搜索,目标重新锁定。既然不是小A那就肯定是他(小B)了。我想直接点他的名字但一想到教育学上提到不该伤害小孩的自尊心。便采取了给他“一个台阶”的方法想让他“自投罗网”。
我提高音量说道:“最近班级有个别同学特别顽皮,喜欢用水瓶当手枪。今天还把隔壁的同学弄伤。老师给你一次机会,希望你能够自己向我主动承认错误。”话还没说完,班里的个别同学就开始大叫。
“是小B”
“我也看到了,小B经常拿水瓶喷人”
“是的,上次他还用瓶子喷我”
…………
我想既然真相已经水落石出了。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只等他前来“自首”了。谁知他便开始辩解。不是他做的,他没有做过。看到面红耳赤的他。我更加的生气,明明干了坏事还死不承认。但没有证据我又无可奈何,只能等着。心里想着:我看你下课后自不自觉。如果不来,我就直接将你逮捕归案结束这桩“故意伤害”案件。
下课后回到办公室,总算可以舒舒服服地坐在凳子上吃早饭了。吃着吃着,突然小C站在我的右侧,低头沉默不语。
我轻声问道: “你找罗老师有什么事吗?”
“嗯……那……”
听不清他的话,想必也没啥大事,我便打发他回教室。可是他却一直站立不动。他的行为突然让我意识到我早上说的话——“犯罪嫌疑人请自觉前来自首”。
“喷水的那个人原来是你啊”,我就说了一句。眼泪便从他的眼角一滴滴掉落下来。既然自觉承认错误了还流了泪那我再继续责骂似乎不太妥当。于是我便说了他两句就让他回教室了。
怎么是小C呢,不可能啊………看来这次我是真的错怪小B。在这里,我要为自己对他的不信任而道歉。对不起,老师错怪你了。
不过好在,幸亏那时我没有那么草率把小B的名字在全班面前点名。没有直接将他“逮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