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球流浪记(十一)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居然慢慢接受了现在的生活。我开始进食,渐渐居然觉得味道还不错。
花花告诉我,我现在所待的地方是我完全陌生的一个城市,而我所描述的原先的海滨城市它们也完全没有听说过。
那个每天来给我们送狗粮的浓妆艳抹的少妇是从乡下来的,原来的名字叫“毛妮”,现在叫“曼妮”,据说是从英文“money”来的,听着还真像。
钱虽然给人以俗气的感觉,但细想想,又有谁是真心不喜爱的呢?比如把名字都改了的“曼妮”。
“蓝夹克”是“曼妮”的老公,“灰夹克”是“蓝夹克”的弟弟,还没有结婚,和他们生活在一起。“蓝夹克”和“曼妮”有一个十岁大的儿子,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乡下。
如果不是听花花介绍,我真不敢相信“蓝夹克”和曼妮是农村来的,他们经常当着我们的面说着城市里的趣事,光怪陆离的生活,纸醉金迷的日子。
他们用羡慕的语调谈论着城市,多次用不屑的语调吐槽甚至辱骂着农村人,似乎要和农村做切割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