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取香火钱辩称经过菩萨同意,因为菩萨比了个OK!

2023年11月,崇明港西镇慎修庵相关人员向警方报案,称功德箱内的香火钱被盗。经过深入调查,警方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覃某某捉拿归案。据覃某某供述,因其沉迷赌博并输掉了大量资金,在朋友的提议下决定偷窃寺庙功德箱里的香火钱以填补损失。经过多次密谋,两人确定了盗窃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随后,覃某某与其朋友连续多日在夜幕掩护下潜入寺庙。覃某某负责在大殿外望风,而朋友则使用自制工具潜入殿内,盗取功德箱内的香火钱。得手后,两人将赃款平分。

可笑的是,覃某某在讯问中还妄图狡辩,声称自己的行为是“借”而非“偷”,并荒谬地称他曾向菩萨询问是否可取用功德箱内的钱财,而菩萨则以“OK”手势表示同意。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确认覃某某等人先后盗窃了3座寺庙的多个功德箱财物,该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来源:九派新闻)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本案中,覃某某与其同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提前踩点谋划,盗取多家寺庙的多个功德箱,属于前述解释规定的多次盗窃。最终,覃某某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最后想说,有没有一种可能,菩萨的这个手势并非表示同意的“OK”,而是告知覃某某,这钱如果你拿了,那就是“三年以下”了。

那么对于本案,你又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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