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类以口传方式为主,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代表性的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守住民族之魂的重要任务。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共有四级非遗保护体系: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各地政府都有相应的非遗保护中心。传承人也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省级非遗传承人、市级非遗传承人、县级非遗传承人。
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十大类,即: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各民族的历史记忆、价值观念、生活习俗、精神信仰和审美追求。
我认为保护传承非遗、守住民族之魂首先要加强立法保护,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遗保护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为非遗保护提供法律保障。其次是加大资金投入,党和政府应当加大对非遗保护的财政投入,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非遗保护项目,提高非遗保护的资金保障水平。再次是要提高公众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媒体传播等方式,提高公众对非遗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公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还有就是要加强传承人的培养,重视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和管理,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鼓励他们将非遗技艺传承给下一代。还应当推动创新发展,在保护非遗的基础上,推动非遗与现代生活、现代审美相结合,创新发展非遗产品和服务,提高非遗的市场竞争力。最后是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非遗保护合作和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提高我国非遗保护的水平。
我认为,非遗的保护传承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投入。大家应当携起手来,为我国非遗的保护和传承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