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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端的喜欢手镯,金的,银的,玉的,木的,陶的,或是水晶的…都喜欢,没来由的喜欢。

戒指太小,没有质感;项链太大,太过繁琐;耳环又太过招摇,显得俗。手镯刚刚好,不招摇,不显摆,无论如何戴都是别具一格,个有个的风情。

当喜欢了一样东西,无论别人如何对之嗤之以鼻,在你心目中都是那般美好。就像某人某物,它之蜜糖,你之砒霜。世上偏偏就有那么些东西是由不得你来的,你不得不信这个邪。

就算你戴着一个五克拉的钻戒招摇过市,也未必比一个戴着古朴木质的手镯的女孩更快乐。

从来不信奉“宁愿坐在宝马里哭泣,也不愿坐在自行车后欢笑”的人生观。物质埋没了我们仅有的一点天真,物质也让我们丢失了很简单就能快乐的能力。

追求物质没有错,错就错在我们把追求物质当作唯一。

并不是所有人都是那只吃不到葡萄说葡萄是酸的狐狸,也有人是那只飞蛾扑火自取灭亡的蛾, 因为愿意,所以喜欢。

何种追求,何种观念,无可厚非,就像你喜欢那个手镯你就把它买下戴在你的手上,它也能带给你别人无法替代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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