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常规的接完孩子回家的路上,就在等红绿灯时,我的儿子又给我上了一课。
每次接他放学回家,都是车水马龙的高峰期。
今天,和往常没什么不同。
但就在等待红绿灯由红变绿,红灯进入10,9,8,7倒计时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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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潜意识或是看着旁人的行为动作,我也开始并没有等到绿灯而走了。
就在这时,我的手被站着纹丝不动的儿子拽住了,并解释说,爸爸,那还是红灯,还不能走。
我立马想跟他解释一下,我们完全可以开始过马路的经验和理由。
但我突然惊醒过来似的,发现自己毫无解释的合理理由,而且,会越描越黑。
如今国内马路,或者说,过马路的形式,大体都是和我一样,凭自己以为的经验,交警怎么会在意我这小个体,法不责众心理。
其实,都是我们把它小看,看小了。
这小事摊上大事,就是违章,如果还要把这事再上个高度的话就是道德问题。
是呀。
我们道德的底线还有多少,而自己杞人忧天时,自己的行为还在摧残,践踏着它的时候,又有谁还会拉一拉,提醒一下对方呢。
道德就是那么脆弱的东西。
人们用长时间高善,纯朴,爱的名义搭建千丝万缕的道德框架,就是经不起我们这样一个看似不大的错误的攻击。
而且,想一想,马路口大多数人在红灯即将变绿灯前,已经开始过马路,我和儿子还在原地等着,也许在他人眼里已经成了“另类”,“焦点”。
我们成了极少数派。
那这样行为的意义又何在呢?
其实,抛开社会环境对我们惯性思维的影响看。我们按照交通法规行使太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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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意义:虽然,同向过路的“先行者”是不太可能看到我们对规章的遵守,但是,对向的“先行者”过来时,完全可能看到。
看到后能产生一丝丝的愧疚,对自己刚刚的行为感到不雅。
这就是有意义的。
大意义:遵守法规可以保命。
也就像儿子这么一拽他老爸的手,拽出了这么一个反思,这本就是有意义的。
谢谢你,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