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记于2015年11月30日。
Old soldiers never die, they just fade away.
这是句被用得滚瓜烂熟的话语,本以让人厌倦。可用在这里,用在这人身上,总是莫名契合。成了他最高洁的标识,也成了它最完美的注释。
这句话也总会让我想起另一句——
Wars come and go, but my soldiers stay eternal。
战争来去,军人长存。
他不是军人,却在一类人里,成了战士。时间打败英雄,老兵步下神坛。
2015年11月30日的一句宣告,让一群对手献上最诚挚的崇敬。
在乔治眼里,科比就是他的乔丹。而在他后面,还有建宁、拉文等一众科比头号球迷争夺者。
魔术师称赞道,科比是最接近乔丹的球员。这是一个湖人第一球员争夺者之间的赞美。
加嫂只是默默地说了句,谢谢你,兄弟!曾经那个谁也不服的World Peace也愿为他流连一年。
……
这一切,都只因他是科比。
我没生在乔丹站在神坛俯瞰众生的时代,却目送着科比一步一步孤傲倔强地走上神界。
这句话会是很多80、90后NBA球员发至内心去浅唱呢喃的,同时也是一众球迷奉上青春去深深铭刻的。
很多科密从96、98就迷上了这个桀骜不驯的年轻人,刚进联盟的毛头小子,敢与篮球之神叫嚣。在所有人都顶礼膜拜的时候,穿上战袍,单枪匹马,一战高下,像极了堂吉柯德的模样,却怀揣着他对篮球最炙热的感情,献上了他对乔丹最崇高的尊敬。
而我属于另一行列,错过了他湖人王朝时的年少成名,三冠在手,未来几何?目睹了他霸占王权后的独木难支,化身杀神,癫狂如何?迎来了他复兴王朝时的君临天下,众将归位,王朝可期。
……
不知何时开始,已然深爱上他。
为之献上青春,随他踏上征程。
虽未在96年就对你付出痴狂,但却欣慰你在湖人得以终老。
1996-2016,漫长却一如当初。
科比,是我的青春,是我们一代人的青春。
竞技之于我们,如果美丽之于女性。别给我说什么友谊第一的屁话,也无需多言虽败犹荣的安慰。在那个年少轻狂的时代,一旦对之有了热爱,就只奔着胜利而去。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我们自知生来平凡,只会从菜鸟出发,一步步,一场场,一点点,一步步脚印,一场场失败,一点点进步。我们也注定不能“指点江山,挥斥方遒”,事实上也许连优秀甚至及格都相差甚远,我们只是一个个平凡的追随者。
那只是我们的梦,我们为之而渴望,而努力。
谢谢你,科比,留在了我梦里,让我知道努力不屈,终可换来所求。
谢谢你,自己,爱上了这篮球,让我清楚生为男人,在竞技里战斗。
初一开始接触篮球,瘦弱高挑,徒有弹跳,只能跟着会玩的同学勉强充当着篮板痴汉。远投,运球,就连三步上篮,一样都不会。整场飞奔,触球甚少,可就是这么一个里里外外门外汉的中锋角色,也足够他对此热爱得欣喜若狂,哪怕赤脚上场,哪怕头破血流。
本不可成为一名称职中锋,就只能立志苦练技艺,一心成长,迫切不已。
有个周末被朋友约去鼎发打球,我早早就到了,和我同样早到的还有三个球友,我害羞地上进了人生第一个标准姿势的“三步上篮”,那时候的我,还私下学着樱木那样,称之为“小人物上篮”,不过还加了句“大人物下篮”。
那个暑假住在农村外公家,没有球场可打,还是偏执地买来个篮球。整天躲在屋子里,眼睛直直盯着篮球,噼里啪啦拍个一通,每一下都显得那么认真和努力。为了补上接触已晚的劣势,晚上时时抱着球睡,要么半夜掉下床沿,要么第二天一大早被长辈当神经病一样发现。
大二开始,为了在场上多碰到球,为了逃离别人安排的中锋位置,为了迫切证明我那尚属稚嫩的技艺,脱离了班上打得最好那几人组成的一队,时常约上同样刚接触就彻底迷恋上这项运动的钻,再拉上一个“篮板痴汉”张小龙。凭着三份痴相,也总赢多输少。写到这里,不得不莞尔一笑了。这点心思,这份热爱,来得强烈而又单纯。会一直觉得好笑,也会一直让人回味。
我们经常在宿舍走廊拍球,宿管老师忍无可忍,只好告知班主任,免不了臭骂一顿。屡犯不改,终有一次对我们进行严厉教训,而我,也莫名其妙地成了那“罪魁祸首”,她称我为“带头者”。
带头者,颇有带头大哥的神韵,每每想到这里,都好笑不已。
我们会把一份《篮球画报》传到每一个为之关心的同学手上,查阅着MM组合的华丽数据,知晓着马刺千年如一日的稳定可怕,感叹着科比连续9场40+,4场50+的神迹……
科比,你可曾还记得那句——“科比,你今天50+了吗?”
每次其他年级大考,我们被关在宿舍自习的时候,总会抱团溜到球场打球。有次班主任带着数学老师(训导主任)来抓现行。数学老师围追堵截,班主任以逸待劳,收网捕鱼。我和钻很聪明,大家飞奔逃离球场的时候,我们躲在篮球架下赌博班主任心思不够缜密,借着柱子和衣物的遮挡(当时的篮球架还是老式的,换下的衣服习惯挂在上面),成功待在了她的视野盲区,随着她的经过,绕柱躲藏。我永远忘不了她那插着双手,眼神轻蔑地望着其他人落荒而逃的模样,那么自傲,却在我眼里那么失败。(这里有深层次的故事,下次详谈。)
上了高中,因为附中自主学习的教学理念和初中学校束手束脚的天壤之别,让我感觉到了天堂。我自认过不是爱死读书的人,在这里,玩才是我最主要的生活。睡觉是玩,上网是玩,做题是玩,读书也是玩……这一切的一切就这样组成了我的高中生活,其中当然也少不了打球。
高一的时候,我依然带着钻奔跑在球场上,还加了个二狗。我们本是初中老同学,在这陌生的环境里,我们有着自己对篮球的热爱与执着。因为“二狗”这个绰号的原因,我自然而然被加上了一个“大狗”的称谓,这个属于球场上的称呼,到后来慢慢在二狗所在的八班里传唱,成了他们班对我的代名词,而我所在的一班却永远未曾知晓。
周末常住生被关在学校里,我们会守着教室的电视看《篮球公园》,我们会搬好凳子看每一场火箭、湖人、马刺……那些自己主队的比赛,会周六一早跑到空旷的球场打着2V2,我对钻,二狗对儿子。我防住钻,钻也防住我;二狗吃着儿子,儿子吃着二狗。
每年篮球联赛,我都会把同为实验班的二班爆开花,而我们班也应差阳错无法笑到最后。高一的时候号称全年级最强,却因日军这个被公认年级第一控位的意外受伤被拖到最后压哨三分绝杀。高二的时候因为天意和ZP的转班,日军和我带着几个实力稍弱的队友拼尽全力也只能徒呼奈何。最后时刻我的压哨三分像极了去年剧本的反转,得到的结局却也正好相反。
高二的一个晚自习,化学老师把我单独叫到教室外,对我意味深长地说:“你现在的聪明叫小聪明,不叫大智慧。天天打球的你,只会是小聪明。”我心底不服,却依然和日军一起天天去打球。
比我高一年级有位练舞蹈的矮个子学长,平时臭屁十足,却时常拉着他的跟班大前锋主动和我组队打球,自己当控位,我来突破得分。直到我读大三的时候,有次他回学校打球碰上,还希望和我一组。我意外发现,原来大学经常打球的家伙身体好强壮,得分似乎轻松不少。便滋生了叫上钻、儿子他们周末去西师挑战的念头。我们习惯打完球后做在校园循环车的最后一排,翘着腿,望着倒行的大学校园,以致到重大读书坐循环车的时候也有了这习惯。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这么瘦弱,在篮下一撞则倒。
那时候的自己,是学校的长跑健将,跳高冠军,体力狂人。球场上,能跑好快,能跳好高。为了防止被送火锅,还习惯用上后仰。我有自己的打球方式,却似武侠小说里的七伤拳一般,别人防得难受,自己姿势未定,再难进步。
我成了家里的“败家子”,只因我经常踩坏别人眼睛,一赔好几百,不止撞得别人受伤,徒赔医药费,还弄得自己一身是伤,也不懂得收敛,还未养好就继续上场狂奔,外伤成了老伤,老伤伴上下半辈子。直到现在,因为打球骑车,遍身疤痕,遇到变天还膝盖疼。
我已跳不高了,时常踮着脚就投,吃火锅虽未成家常便饭,却也时常发生。我也跑不快了,虽然还是很少人能跟上我的速度,我却也永远失去了那种“他好慢”的感觉。
我依然投篮不准,依然偏执进攻,依然渴望胜利。
我依然每周打上两三场,哪怕混乱的作息生活让我在球场大喘粗气;我也依然呼朋唤友,每次都只为打上一场篮球;我也依然怀揣着上场就要胜利的决心,哪怕被虐千百次。
这就是我,从13岁开始就已如此,马上24,之后35。
我也不知还会继续多久,我希望会如此一般。
这图是很久以前网上按科比的原形设计的“球场老大爷”。
科比,愿这会是未来的你,也相信,这就是未来的你。
老兵不死,只是凋零。
青春不散,只是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