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樊胜美到苏明玉,再到马邦尼,原生家庭之伤到底刺痛了多少人?

近几日,随着《完美关系》剧情的不断推进,开朗大方的邦尼也被揭开了埋在心底不愿提及的伤疤。

美丽自信的邦尼

她不愿被叫做“马邦尼”

而是努力经营上海人“邦尼”的身份

她努力的在上海这座璀璨繁华的大城市立足      对自己的家庭关系只字不提

这逻辑你同意吗?


不就十万块钱???

看到这里  不知道大家是否想起了

大明湖畔同样被吸血的

樊胜美苏明玉??

太难了……

你自己不是女的?

也许是在樊胜美引起滔天热度的前车之下

编剧们对原生家庭之伤的热衷也着实不减

那么大家对这种问题如何看待呢

是否你或你身边的人也有过类似的经历?


那就    让我们来看看

如何从法律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

法律为你撑腰

@湖南高院: 子女应由父母抚养,所以哥哥、姐姐扶养弟弟、妹妹,不是必然发生的法定义务。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才会发生互相扶养的权利和义务。

划重点!~抚养扶养是不同的法律概念


当然  母慈子孝  兄友弟恭

这样的场景是大家都希望看到的

毕竟家和万事兴

如果兄弟姐妹们在有能力的情况下能够互相帮助  相互扶持  这是最好不过的

但是希望大家都不要受到道德绑架

也不要在自己的能力达不到的情况下去勉强自己承受不应该承受的重担


独立  坚定    温暖

祝你也祝我!!

我是松鼠岛的莉莉安

希望能和大家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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