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有两只小猫,取名伊月和妮月。
昨天晚上,伊月一夜未归,女儿以为它离家出走了。然而今天黄昏时分,我们在广场玩时,女儿看到有一个小女孩抱着的正是伊月。
她指给我看,自己却不敢上前去要回。
我问她:“你还想要伊月吗?”,她点点头。
虽然女儿胆小人又怂,但既然她想要回自己的猫,那我这个当妈的当然要在此时为她出头了。
于是,我走到那小女孩面前,对她说:“这是我家的猫,把它给我吧,我要把它带回去。”
我在这么做的时候,仿佛有第三只眼在旁观察,我似乎能看到自己为女儿争猫的那种大义凛然,以及女儿深受感动的样子。
抱着猫的小姑娘眼睛大大的,样子萌萌的。见我问了,她说:
“这是你的猫吗?”
“是的”
“那你可要好好看着,可别再让它跑走了”
“嗯,当然”
“你给它取了什么名字?”
“我管它叫咪咪”,我觉得这个名字她能听得懂。
“真的吗?我也管它叫咪咪”
她说着,把猫还给我了。她这么可爱,我觉得不好意思了,真想对她说,把猫送给你吧。
然后她接着又说“俺奶奶不让猫回家,把猫赶到街上了。”
哦,原来是这样,我心想,肯定是猫走到街里迷了路,乱闯入别人家,又被人赶出来了。
我接过猫,叫过女儿,让她把猫抱回家。
这时,远远地,有一个大些的小男孩冲我喊:“那是我们的猫,那是我们的猫的!不是你们的,不是你们的!”,边喊边火急火燎地跑了过来。
他说,这是他家的猫,昨天晚上就在他家住的。
我跟他解释,这是我家的猫,它在昨天晚上走失了,所以即使你昨天晚上在你家见过它,那也是从我家跑走之后再到你家的,那还是我家的猫。
他说不是,是一位邻居奶奶送给他奶奶的,所以绝对不是我走失的猫,就是他家的猫。
什么?听他这么说,我懂了,我家猫不是走失的,是被我妈送出去的。
我对他说:“你说的邻居奶奶就是我妈,我妈把猫送给了你奶奶。
但是这不是我妈的猫,是我女儿的猫,她没经我女儿同意,擅自把猫送出去了,我们并不知情,所以现在我们得把猫要回去。”
他听了,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声。
大人对待猫的态度随随便便,倒时小孩子为它们认真的样子更让人感动。
我越想越气,我怎么摊上了这么个妈,也太不尊重人了,随随便便就跑到我家把我们的猫送人,也太不尊重人了,真让人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