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贤文化:乡村振兴战略的根基
云荷清心
在10月26日至29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这是新时代党中央对全国人民发生的继精准脱贫战略后的又一大带着“三农”的重大战略吹响了冲锋号。
乡村振兴战略,由习近平总书记于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步走”时间表——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乡村不平,天下难安”,乡村扮演着社会发展“稳定器”的角色。至今,“乡村振兴”战略已经提出三年整,它的实施与精准脱贫攻坚同步开展,但是,实践下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精力还是首先放在实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提出的“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这一面向世界承诺的政治使命上。而今,这一承诺已经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就立即又摆在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面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二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取得决定性进展。
通过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文件,其中有这样一个信息: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将会在“十四五”时期顺利完成——“会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这说明,乡村振兴战略,将是我国“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刻不容缓地实施,就像“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一样,是伟大的历史使命。
窃以为,“乡村振兴”战略是“精准脱贫”战略的延续,因为,党中央确定的“脱贫标准”是“到2020年要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同时,年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达到或者超过2300元。”这其实是一个真正的“小目标”,与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及“农村与城市同步进入全面小康”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必须依靠“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才能补齐农村经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短板——乡村产业、乡村人才、乡村文化、乡村生态、乡村组织。
乡村振兴的重点在于文化振兴,在乡村振兴的五个方面(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组委会组织振兴)中,最重要的是“乡村文化振兴”,它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根基,是最基础的“扣子”——乡村人才振兴与乡村组织组织振兴是乡村产业振兴与乡村生态振兴的保障,而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人才振兴和乡村组织振兴的基础——人才是有文化的人才,组织是靠有文化的人才组成——这就是逻辑。
但是,眼下的广大农村,人才很欠缺,文化很欠缺。那么,乡村文化振兴,靠什么?窃以为,靠复兴和打造“乡贤文化”。
“乡贤”是指本乡本土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而被本地民众所尊重的贤人。要成为乡贤,主要有四个条件:一是在家世方面有值得乡人景仰羡慕的经历,清白而没有劣迹;二是属于耕读之家,家族对地方社会有贡献,尤其在维持地方风习,主持节令庙会,救助孤寡贫弱,推动地方公益事业方面有声望;三是有一定的年资,拥有乡族长老资历;四是有社会网络资源,可以为乡土谋得更多的利益。以这样的对历史上的“乡贤”的定义,现今的乡村,“乡贤”几乎已经绝迹,乡贤文化差不多荡然无存,特别是在广大的汉族聚居农村——虽然汉族人文化相较于少数民族来讲总体上要高不少,但是,农村里的“文化人”绝大多数已经涌往城里,不少村庄已经成为“文化空壳村庄”,而且还是“人口空壳村庄”,居住的均是“留守老人”与“留守儿童”——在这种情况下,何处于找“乡贤”?如何能有“乡贤文化”?
中国社会从封建社会开始直至民国的漫漫长河中,乡贤文化历来扮演着社会发展与兴旺的“促进器”角色,起着无可替代的社会进步推动作用——兴办地方学务;协助管理地方公产(国资:属于乡村社区的公共财产、经济事业等,通常官方并不直接管理,地方的社仓、义仓以及族产等,往往委托乡贤乡绅们协助管理);发展地方公务(经济社会发展:举凡道路修筑、桥梁构建,甚至寺庙修缮……乡贤乡绅们常常参与协助和支持)——乡贤们虽然没有官员所拥有的“钦命权力”,却拥有基层社会赋予的“天然”优势,从而力所能及地参与和协助推进一些基层社会公益事务。
翻开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在农耕社会里,社会秩序的维系和延续依赖于“纲常伦理”——它由乡贤们具体实施与推广。比如,康熙圣谕16条“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的推广与落实,均是由乡贤们来参与助推,而非当时的官员。正是由于乡贤阶层的存在,无论社会怎样动荡变乱,无论王朝如何起落兴废,乡村文明未曾衰落,依然有田园牧歌——哪怕是点火纷飞的民国时期(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依然如此。
现而今,党中央的各项精神文明建设要求,比如“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继续有乡恋、有乡愁”的愿景的推广与实施,均是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公职人员来做,而不是由乡贤,因为现今几乎就没有乡贤。
没有乡贤,就要再造乡贤,要再造乡贤群体,以挖掘和再造“乡贤文化”——今日的乡村,要实现“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继续有乡恋、有乡愁”的愿景,需要有更多“新乡贤”扎根乡村、献智出力——乡村振兴,呼唤千百万“新乡贤”。
“新乡贤”从何而来?
回望历史,千百年来,多少从乡村走出的成功人士,或求学,或创业,或经商,最后都被乡愁牵引,或衣锦还乡,或叶落归根,用自己的人生经历为乡民树立榜样,成为道德教化的楷模、社会稳定的力量。
可而今,但凡从农村考大学出去了的乡村人才,大多不愿意再次回到生他养他的农村故乡;涌入城市打工的年轻农民,已经开始脱胎换骨融入到城市,也不愿意再次回到生他养他的农村故乡。虽然国家推行了“大学生村官”政策,但也只是为了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大学生村官们的心思,依然是“千方百计回到城里去”——与设立“大学生村官”的初衷相去较远;虽然有成功的打工者回乡创业的范例,那大多是个案,而不是普遍现象。
而且,年轻人,可以当“乡官”与“村官”,却当不了“乡贤”——“回望历史,千百年来,多少从乡村走出的成功人士,或求学,或创业,或经商,最后都被乡愁牵引,或衣锦还乡,或叶落归根,用自己的人生经历为乡民树立榜样,成为道德教化的楷模、社会稳定的力量”当中,有一个词必须重视:“最终”!
所谓“最终”,是他们外出成功后,衣锦还乡,叶落归根,进而成为“乡贤”,反哺家乡,为家乡的发展尽义务之力。
而他们“返乡”,是受了“乡情”、“乡愁”的吸引。
这些历史事实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再造“新乡贤”,再造“新乡贤文化”的思路与途径——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面的成功人士,用其学识专长、创业经验反哺桑梓,助推乡村振兴。
这里所讲的“成功人士”,可以是勤劳致富、科技创新带头人,可以是善于管理、熟悉市场的经营能手;可以是乡村现在的一心为民、公道正派的老党员、老干部,也可以是村里热心公益、扶危济困的热心人、好心人——他们是“生于斯、长于斯、奉献于斯”的“身边人”。但是,这些“身边人”要成为真正的“乡贤”,有一个极其漫长的“培养”与“适应”过程。
我这里要重点强调的是那些“拿来就能用”的一个“不用就十分可惜、相当浪费”的另一群人:退休老人。
“退休老人”,是一群不忘乡愁、回报乡里“逐梦他乡的本乡人”——退休赋闲在家的老领导、老干部、老白领、老工人、老企业家、老商人、老教师、老医生、老法官、老科技人员……——他们是一大群昔日在城里各行各业打拼而今功成身退的“退休老人”。
这些“在家赋闲”的退休老人,绝大部分的内心深处非常希望再次“出山”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余热,但是,我们现在的工作制作、组织制度以及社会体制,都约束了他们的“贡献热情”,致使他们处于“有力无处使”的境地,不少人仅仅能够成为“高级保姆”为子女看守孩子——从骨子里讲,他们不愿意仅仅是通过做“保姆”实现“天伦之乐”,他们更希望用自己几十年积累的知识、智慧、经验、资源等为社会再做贡献。
这,就是政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可以很容易就获得的巨大财富:准新乡贤群体。
但是,他们能否成为可以为乡村振兴战略做大贡献的“新乡贤”,关键要看政府执政者的意识、思维与胆气,能不能主动为他们提供一个发挥余热的机会与平台。
为此,笔者建议——
一.由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出面,采取“自主报名、组织审核”的方式,聘请这些退休老人组建纯义务性质的“乡贤智囊团”、“乡贤创业团”、“乡贤民情团”、“乡贤宣讲团”、“乡贤陪审团”、“乡贤调解团”、“乡贤反哺团”、“乡贤爱心团”等众多的涉及乡村振兴战略“乡村产业、乡村人才、乡村文化、乡村生态、乡村组织”六大振兴项目“乡贤团”,分布到这些退休老人的家乡村寨,为家乡村寨的振兴,做“引路人”、“参谋”、“军师”、“操盘手”。
二.由各乡村根据自己的需要,向从本乡本土走出去的退休老人们发出邀请,聘请经过考察又适合本乡本土发展振兴所需的老年人才,回到本乡本土担任义务乡贤。
三.党政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本部门本单位的退休人员,积极主动报名参加各种“乡贤团”,回报桑梓,发挥余热;各乡镇、村社积极接纳愿意回到家乡为乡村振兴做义务服务的退休老人成为乡镇、村社行政工作、法制工作、经济工作、文化工作的智囊、参谋,成为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的志愿者、参与者、带头人,甚至是“操盘手”。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绝大部门来源于乡村,许多退休老人十分怀念自己的故乡、家乡,只要有人动员,或者只要有人接纳,都很乐意回到自己的家乡为桑梓服务,再创一次退休后的“人生辉煌”,体现退休后依然可以焕发金光的“人生价值”。
我们常讲乡村振兴有许多缺项,最重要的是缺人才,缺文化。但是,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来审视问题,就可以发现其实我们有大量的作为“文化”载体的“人才”,就摆在我们眼前。无非是:采用什么样的合理、合法、合适的方式,把他们组织起来为乡村振兴服务。
吸引社会能人成为“新乡贤”,其实可以借鉴“义教”、“义工”的方式。“义教”与“义工”在我国已经有非常成功的先例范本,只要稍加改革完善,就能借用到“新乡贤”群体的打造中。
在“新乡贤”群体的打造过程中,党委、政府扮演什么角色?窃以为,应当扮演倡导者、支持者、引导者的角色——在退休群体中广泛动员倡导、对有意愿回乡“担任” “新乡贤”的退休人员给予真诚支持、对回到本乡本土”的“新乡贤”加以行为引导,引导他们成为“传统美德的传承人、勤劳致富的带头人、社情民意的收集人、矛盾纠纷的化解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通过他们打造“乡贤+”系列品牌,汇聚“乡贤+”正能量,“乡贤+”文化传承、“乡贤+”生态保护、“乡贤+”乡村文明……,从而充分发挥助推乡村振兴的功能。
打造“新乡贤”并非一个妄语,在中国已经有成功的先例:浙江省永川区,就已经成功地打造出了用乡贤及乡贤文化促进地方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浙江样本”——在广袤的乡野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了、给人以正能量影响的庞大草根榜样群体;草根乡贤群体的一言一行润物无声,在村规民约、家风家训、敦风化俗方面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客观上促进了核心价值观在乡村的落细落小落实;乡贤群体在外引内联、发展公益、乐善好施方面有实在的举措,一方面促进了乡村物质文明的繁盛,另一方面增强了村民对地域的认同与归依。
存在于中国广大农村几千年的“乡贤文化”具有极其强悍的才华、引导与调解功能,因为,中国本质上是一个“乡土国”,中国社会是一个带有浓郁“乡土性”的社会,包括人们常说的“人情社会”,都是由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所决定所形成的。我认真拜读过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书中明确地定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虽然我们现在强调法治社会建设,但是,从根儿上讲,法治只能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保障手段,而推动与实现乡村振兴的“抓手”,必然是“乡贤文化”——中国农村的许多事情,都是靠“示范”在起作用,靠“乡情”来维系,靠“乡贤”来推进(这一方面,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都有大篇幅的论述)。
众所周知,乡贤文化是乡村文化的核心内容,是扎根于中国家乡的母土文化。我很赞成“千百年来,一代代乡村贤达行为示范,孕育了深厚的乡贤文化,并使之成为连接故土、维系乡情的精神纽带”这个观点,费孝通先生有《乡土中国》当中的论述重点以及最终结论就是“乡贤文化正是维系中国最基层社会正常运转几千年的草根力量”。而今,庞大的退休群体已经从殿堂大树过渡到“草根”,但是,他们对于实施并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所能贡献的力量,恐怕是许多“大树”无法企及的——“大树”“定调”与“管理”,“草根”则是“示范”、“引导”,一个站于庙堂,一个扎根一线,功能各异,作用各异——比如,法律在于强制,在于约束;而文化在于引导,在于示范。几千年形成的“乡贤文化”,就是中国乡村社会赖以延续的“基石”,连接乡情乡愁的精神纽带,是传承乡风文明的重要方式,是教化乡里、涵育乡风文明的重要精神力量。特别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代,乡村治理面临人才流失、主体弱化、对象多元等很多难题,乡贤文化的“安全阀”和“助推器”作用就显得越来越重要,缺少乡贤文化的支撑,乡村振兴也将困难重重。
所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一定要用乡贤访华来凝聚乡村振兴的合力,用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乡贤文化来影响广大乡村的风气德化,浸润和滋养一方水土和乡村的灵魂,显得尤其重要与急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