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三毛初见荷西时,她用这样一段文字来形容。“世间竟有这样好看的男子,如果能做他的妻子必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了。”
我初见小马哥是在社团的例会上,彼时我是文学社的主编,他是刚纳的小萌新。鉴于每届文学社的成员,都没有高颜值男孩子的悲惨历史。我正在低头想这学期的工作计划,突然坐在我旁边的小姐姐拍了下我膀,“快看,社团的颜值担当来了”!我从手机里抬起头看到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带有异域色彩的眼睛。“这个男孩子要是能做我男朋友该多好”,我这个老学姐不厚道的产生了这种想法。但没把它说出来,毕竟大多喜欢文字里表达感情的姑娘在现实中都不怎么勇敢。后来,小马哥来到了我的部门,我发现这个好看的男孩子并不怎么爱干活,每次我布置下去的任务,他都一拖再拖,催他几次,他要我以生相许才做。老学姐老脸一红,行我自己做吧?但我做出来的东西,他就特别喜欢挑刺。这个好看的男孩子让我恨的牙痒痒。但每次有比较重要的事,不他又总是冲锋再前,帮我干活所有的事。我这个主编闲到了,抱着他买来的奶茶咬吸管的份。没有热闹的表白,也没有狗血剧情,在某一个改稿子的深夜,小马哥的qq头像跳动了起来,他给我发过来一个word文档,因为他的文笔一直不错,所以我迫不及待点开,没有抒情的桥段,也没我海誓山盟,他说他喜欢我,进社团的第一次例会就喜欢我。在遇见我之前,他没有想过要和谁在一起,遇见我后,突然想到了两个人的未来。都说恋爱中的女孩子智商为负,很滥俗的告白,却依然把我感动的稀里哗啦。我看看时间是凌晨3点。我给他回了两个字好的。
我想我是喜欢他的!
我们是一见钟情!
(最近有考试,每天更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