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的协定
为推动两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并促进两国学生的交流,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和代表马来西亚政府的马来西亚高等教育部(以下简称“一方”或“双方”)意识到建立高等教育学位互认机制的重要性,根据双方曾于2009年11月11日在马来西亚普特拉贾亚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高等教育合作谅解备忘录》中探讨在相互承认学历和学位的可能性的内容,就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达成协定(以下简称“协定”):
其中,亚洲城市大学 Asia Metropolitan University ,位列大学附表名录第24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