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发了一篇文章,主要说了如何向上级领导汇报问题,很不幸,阅读的人很少,留言点赞的人几乎没有,所以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继续写下去。最后想了想还是写吧,权当是自己的总结。这篇文章主要谈一谈向领导请示问题的注意事情。
“请示”和“汇报”是不同的,汇报的重点是要让领导知道他想知道的内容,而请示则需要领导发表对某一问题的看法和或批复。一般来讲,需要承办处理的事宜,一般应自下而上逐级请示,并提出建议、意见;报知性的事宜,一般应自上而下报告即可。我们在请示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一事一请示。
就是一次只请示一个事项。这样既利于请示者把请示事项的各种情况和理由表达清楚,也便于领导集中精力考虑一个问题,及时作出批示或者答复。如果在一项请示中提出几个问题,容易纠缠在一起,说不清楚,听不明白,不便于领导答复。而且,有些工作是属于不同领导之间来回传递,影响及时作出答复和处理。
2、不要多头请示。
不论是口头请示还是书面请示,都应该只向一位领导请示。不管是得到肯定的答复还是否定的答复,都应该坚决按批示意见办。如果多头请示,就容易造成多种答复意见,使承办人无法执行。多头请示还可能引起领导之间的矛盾。有的同志不注意这个问题,向一位领导请示未获批准,再向另一位领导请示,直至得到满意的答复。这种做法非常不好。当然,如果请示的事项比较重要,需要其他领导了解,或确有必要向高一级领导请示时,一定要把已请示某位领导的意见如实转达。
3、一般情况下,要逐级请示。
即应向直接领导请示问题。即使直接领导无权答复或批示,需由高一级领导答复或批示时,也要逐级请示。只有当直接领导已经审阅,同意向上请示,或直接领导不在,而事情又比较紧急,必须尽快处理时,才可以越级请示。前一种情况实质上还是逐级请示,后一种情况越级请示后,要及时把请示的内容和首长批示,处理结果报告直接领导,以便其了解和掌握情况。
4、一定要实事求是。
有些人为了求得满意的批复,故意扭曲事实,把大说成小,把有说成无,把轻说成重,这不是个方法问题,而是思想问题。有些人请示问题时,喜欢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编造理由,夸大事实,还把这种做法最为经验向人传递,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一旦被领导发现,后果非常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