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不怕老呢,谁没年轻过!


看见满屏的立春,我在心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终于可以大胆的褪去冬日的臃肿欢快的投入冠之以“春”的灿烂时光了!我承认那一刻,内心窃喜。

整个冬天,不停的有人在提醒我要穿秋裤要注意保暖,连我妈都建议我重新去买条不露脚踝、没有破洞的正常裤子。末了也总是会多加一句:现在不注意,等你老了就知道多痛苦了。

可能,等到年老,风湿关节炎等一系列的毛病真的会找上门来吧。但是我依旧裸露着脚踝、穿着满是破洞的裤子行走在刺骨的寒风里,并且以这样的姿态昂首挺胸的走过了连续两个北方的冬天。可能,未来的很多个冬天,我还是会像现在这样度过吧。

我对朋友说:反正,年老的人都会有或多或少的病痛,多一个关节炎有又何妨呢。

“老去”这件事情不会饶过任何人,所以,把年轻时光过得放肆才算是准备好了。



  年轻时候总是要醉过才算

小时候看过一本书,里面有一个片段记得很清楚:

18岁生日那天,我拿着驾照大摇大摆的走进酒吧,将驾照拍在吧台上仰着头大声对老板说:“我18岁了!我要买酒!”

我期待着自己也可以18岁的时候拿着身份证骄傲的走进酒吧对老板说我可以喝酒了!那种没来由的张扬像是年少时光必须要有的狂拽炫酷,一边特立独行一边跟随潮流。

18岁的时候我没有拿着身份证骄傲的买酒,因为我从超市选购了满满一购物车酒准备庆祝自己18岁生日的时候,根本没有人上前问询我是否18岁。我就这样简单顺利的买到了很多酒,然后和七八个女孩儿一起在房间里喝酒、唱歌、跳舞、八卦......声嘶力竭、竭尽全力。

那天我们所有人都横七竖八的醉倒在房间里。对没错,就是你在电影里看见的那种宿醉的凌乱画面。我醒来的时候是凌晨,窗外的天依旧黑着。路灯微弱的光照进来,我勉强可以辨认出来躺在房间各个方位的女孩儿们。酒杯酒瓶和五花八门的零食水果狼藉的散落在桌子上地上沙发上床上,音响里还在播放着一浪高过一浪的劲爆舞曲,洗手间没关的灯在这黑夜显得格外通透明亮。我走进去看见披散的头发上还残存着颜色已经分不清楚的奶油,是刚刚吹灭生日蜡烛的瞬间我们抓起来蛋糕互相涂抹的结果。

头疼像是炸裂一般,胸腔里有种随时能够喷薄而出的灼烧烫得喉咙嘶哑,那一刻我想喝水、想呕吐、想撕碎一切。可唯独,没有后悔刚刚的放纵狂饮。

宿醉的代价就是,接下来的三天没去上课,因为根本没办法正常直立行走。没有办法正常进食,因为看见不管什么样的食物都像是看见酒一样上头恶心。也不好意思出门见人,因为酒精过敏之后的浮肿一直久久不肯褪去。

不用说酒精过敏出现在皮肤上的大块红斑有多难看,单是醉后狰狞的头疼和令人窒息的恶心感,一直到今天依旧是生命里一个让我内心望而却步的恐惧符号。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吧,我知道了,18岁的成人礼让我明确一个事实:以后的人生里,不管是借酒浇愁还是把酒言欢,我都不能参与。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遗憾,但是好在,没有酒的人生,大部分时候依旧可以很畅快。



   高跟鞋刻进了我的生命

张爱玲曾经非常嚣张的说过:我要快快长大,八岁就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十六岁要吃粽子汤圆吃一切难以消化的东西。

第一次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不明就里。彼时,汤圆我最多也就吃一两个,这种食物带来的甜腻甚至高于纯纯的一大块肥肉,我从内心抗拒汤圆粽子糯米饭等一系列甜糯的东西。

但是我,记住了,十岁要穿高跟鞋。

人生的第一双高跟鞋是在进入大学校园的时候买的。在那场迎新晚会上,我穿着高跟鞋跳完开场舞,然后在后台和很多姑娘一样捧着刚刚被鞋子磨伤的脚龇牙咧嘴。可是,内心还是开心得绽放出花儿来。

我的第一份实习工作是在加拿大驻中国大使馆做一些简单的日常文件校对和翻译,也会隔三差五的跟上司一起出席很多场合。不记得有多少次结束工作的时候,脚上水泡血泡大大小小像是被密集烫伤一般的惨不忍睹,抓心挠肝一般的疼痛白天黑夜不停息,用尽办法也并没用,有那么一瞬间想要剁掉双脚瘫坐在地上不管不顾了。可是,第二天依旧需要踩着高跟鞋上班或者外出。我在每个包里都塞了足够多的创可贴,用以来暂时缓解高跟鞋带来的尖利的的磨伤。

直到现在,我的包里也总是会有创可贴。尽管如今大部分时候已经不需要了,可是早些年高跟鞋带给双脚的疼痛想起来依旧让我觉得隐隐的恐惧。

学会穿高跟鞋的这条路算得上是鲜血淋淋。不过也总算是知道了自己最能驾驭的高跟鞋高度,最适合的高跟鞋设计,以及最舒适的高跟鞋材质。在漂亮与疼痛的博弈中,我很欣慰的让漂亮占了上风。从此,我也可以穿着高跟鞋在不管是街道还是办公室亦或是酒店健步如飞,抬头挺胸、面色从容。

当然了,也有那么一些时候脚被高跟鞋挤得麻木没有任何知觉,也有那么几次在地毯和红毯上当众摔跤,也有无数次鞋跟卡进地缝然后猝不及防的跌倒......但是也都还好,这些尴尬的事件练就了我就算鞋跟踩进砖缝也能保持身形不动面不改色然后单凭脚踝的扭动将鞋跟拔出来的高深功底,也可以在踩空摔倒的时候笑着站起来不让摔跤显得那么窘迫。

有一天很晚,我坐在一家甜品店里吃着酒酿小圆子。那一刻,我忽然觉得,不管是锋利的高跟鞋,还是柔软的小圆子,圆满了我世间好物可兼得的理想。

我想,等我到了60岁的时候,依旧可以穿着漂亮的裙子、最爱的高跟鞋,坐在小店里吃一份艳若桃花的和果子也好、纯净朴素的小圆子也好,笑开来的嘴角是发自肺腑的上扬角度,就好。



叁 和世界最美的一页相遇

世界是一本书,不能总是只看目录。

我记得一句歌词:你要去的地方,四野细雨春芒。

很多年前我站在朝天门,听见江水滚滚而下,带着低沉庄严的咆哮和沿江细碎清亮的流水声。那天晨曦的微光在江面粼粼隐约,远处的城市尚在沉睡,偶尔一阵风吹过头发夹杂着江水的湿润和清凉。那里的高低起伏有种锋利的感觉;那里的繁华没有任何的距离感,尽管夜里会变成一个灯火璀璨的酒杯;那里的温度和方言都是硬硬的,很像我;还有那条江,你知道的,浩荡的江水总是让我融化和柔软。

在去希腊的时候我更新了一条朋友圈:跟我一起去看最蓝的海。我在圣托里尼岛上的酒店里喝下了人生第二次最多的酒 —— 一大杯香槟。喝下那杯酒我对着窗外那片通透的蓝天大海睡了个七进八出,然后换上了超大裙摆的长裙挎着相机和朋友出门了,带着弱弱的酒气和晕眩在爱琴海逆着余晖温润的光芒放肆的拍照。那里的清澈、通透、暖阳和纯白治愈了我最低迷的人生状态。再回来的时候,就算是没有身披彩霞一般光芒万丈,至少也算得上是满血复活了。

第一次去香港,最后一夜在铜锣湾的街头遇见一个香港人。我用仅会的一点点粤语夹杂着英语和普通话和他聊天,他陪着我们几个外地人在街头走走逛逛,看见冰室就进去喝凉茶,看见小吃摊就去买牛杂或者鱼旦,就这样一直到天亮,他送我们登上回程的巴士。现在每次想起来铜锣湾,就会想起来那个可爱的陌生人。

巴黎算是圆了我的一个梦,这个梦与少女有关、与华丽有关、与浪漫有关、与时尚有关、与甜美有关......是的,我还是承认一句话 ——巴黎是一场流动的盛宴。我也总是觉得,巴黎人的生活好像从来不会有“无聊”这两个字,不喧嚣,不争吵,不拥挤,不急躁。左岸还是有很多人从清晨到日落沦陷在咖啡的香气里,凯旋门依旧有人在排着长队等着和它拍照,塞纳河畔的风依旧带着甜甜的暧昧一路飞驰过去。

在悉尼的那些日子我习惯了吃生蚝、吃带壳小龙虾。潮湿的夏夜和一帮同学朋友围坐在一起,分享一大盆冰镇的生蚝,用带着各自国家口音的英文兴奋的聊天。第一次和同学去到邦迪海滩,放肆的将自己暴晒在阳光下,以为涂抹的防晒霜能够替我抵挡一切来自阳光的伤害。然而,还没到天黑,我的脸就开始刺痛、红肿甚至脱皮。后来我在我的论文里面写到了这件事情,好几个审阅的导师在Facebook上面告诉了我很多防晒的小窍门。尽管我还是惧怕过分强烈的阳光,但我也不得不承认,悉尼炙烤一般的阳光曾经帮我赶走了太多身在异乡的无助。

巴塞罗那梦境一般的晴朗天空,东京拥挤但却井然有序的生活,威尼斯悠扬有香气的深秋,海伊小镇的书店里慢递给未来的时间囊,瑞士四通八达并且舒适安全的火车客运系统......

这些世界上的其他地方,都让我暂时忘记自己,去到另一个世界。同时,又能够看见自己。

这种感觉,真是美妙极了。



顺便,因为刷屏的立春,我特意查了一下“咬春”这个词。这个词真是像极了任性的少女,带着姣好的容颜和年轻的生命跃动着时间的琴弦,俏皮的狡黠,但却安宁美好——像极了一句诗:雨过条风着柳芽,浅黄浅绿嫩如花

我记得立春那天,阳光从后院照进来,明媚得一塌糊涂。坐在客厅的落地窗前,三岁的小外甥趴在地上兴奋地逗弄着笼子里的两只白兔,鞋柜上染成鲜艳五彩的柳条已经踊跃地长出了新叶。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于岁月的洪流,变老,是一件多么不值一提的微小事情。

我不怕变老。

我想要老得从容,老得优雅,老得无畏。

我想在变老的时候,也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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