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是为群众提供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由以下人员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同时还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提供签约服务,并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未来,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签约服务队伍。签约后,将享受健康管理服务。
居民在签约后,将享受到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