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2017年的秋天,我在浙江宁波出庭辩护。晚上,跑在著名的鼓楼美食圈溜达,寻找小吃。这时候电话响了:喂,倪律师呀,你在哪里?我从上海到宁波了。我宁波的一个朋友,因为融资的事情,案件正在鄞州区检察院。我说我认识一个北京的大律师,正好在宁波。她说想请你吃晚餐,我们等会儿见一面好不好?
得嘞,晚餐有了。
按照信息,我来到了一家五星级酒店二楼雅间。哦,原来她的朋友也是一位女性。这位女老板个头很高,穿着时尚,没有富婆常见特征。但是,眼神里有一种冷漠和不屑,尤其是她转瞬即逝的应酬假笑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她向我诉说了她在宁波“融资”的用途去向,以及被公安机关查处传唤的整个过程,满腹冤屈,说了足足一小时。
接着,我对其诉说内容中与涉嫌犯罪相关的事实情节进行了梳理印证,并对其案件性质做了初步界定。对其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和承担的责任也做了简单分析。另外,我还告知其,一般律师如果介入案件,将会做哪些工作等等。
显然,老板并不满足,最后直接问我:倪律师呀,你在检察院有没有硬关系,在我们这里,关系才是最重要的。我说,一般情况下,即使找到关系,办案人员也不会冒着风险去违法关照你的案件。她马上说,只要他们能依法办案就好咯。我说,如果你这样认为,就没有必要找关系啦。通常情况下,司法机关都会依法办案的,除非办案人员与你有利害关系。
第二天,我如期返京。在机场接到了上海朋友的电话:倪律师呀,昨晚麻烦你啦,她有眼无珠,竟然说:“什么大律师呀,穿得破破烂烂的”。我很生气,对不起你。
这时,我下意识的摸了一下上衣 ,哦,原来我的T恤下部被我搬东西时磨出一个小洞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