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抄一段微博上看来的话:
不要把民主推荐与领导酝酿决策混为一团。班子领导也不要把行政领导权、用人权,与普通干部、中层干部的推荐权混为一团,那是自降身份,不作为。
单位内部都是实行以上对下的行政管理,中层由高层任命,对高层负责,对下是实行组织管理权。唯票取人,就是让被管理者或合作者(平级)来决定管理者人选,这样的方式无易于让监狱的犯人来选监狱长。
应该的方式,是班子议定人选,且班子中以老大意见为主,票权是建立在行政管理权上的,并不是一票对一票的权利力。然后参考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确定。民主推荐的名单与班子议定名单不一致很正常,较多同事推选只能证明人缘好,同事是证明不了工作能力工作水平的,哪怕天天坐在一起。且领导在确定人选时,还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对上关系,单位需要,业务拓展需求,不可替代性等等,也不是简单靠有人缘能替代的。如果不一致,有的单位重投,投到与领导意见一致为止,有的不重投,只将民主推荐作参考,仍按班子意见确定人选。如果不是这样决定用人的话,那一个单位到底谁是领导呢?难道是中层幺?那是不是推荐出来的人以后对同事(中层)负责,向同事(中层)汇报工作?那还要高层作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