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第一次听到《与我常在》这首歌的时候是在KTV里,还是高中,几个同学可以AA一个下午包断场。
「与我常在」这四个字本身带着一种情绪,就像押韵的短句会让人更容易记住一样,单单歌名即让我注目。点歌的是同桌好友,痴迷王小波,叫他王二好了。我喜欢的是村上春树。高中生看书容易迷失自己,读了王小波的书便以为自己可以像他一样荒诞不羁,读了村上春树的书便以为自己是如村上君一般孤独敏感。于是我一边看着王二像MV里的陈奕迅一样夸张的摆动着身体唱这首歌,一边若有所思地咀嚼着「与我常在」这四个字。
王二成绩不错,但也和我一起逃课出去打球。被老师抓住了,当着全班的面唾沫横飞的训话,但我俩却不以为意地笑脸相迎。班主任气得毫无办法,只好以一句“你俩给我严肃点!”不了了之。王二只在唱歌的时候严肃。就像Eason在《K歌之王》的MV里一样,拿起了麦便认认真真地唱。第二段副歌唱完,有一大段不停重复地唱一句词,「除非你是我,才可与我常在」,估摸是王二的粤语发音太烂,我当时只记住了这一句。
这句词当时听起来像有什么东西会不在一样,虽然它明明说的是会常在。
二
隔周我到网吧里把这首歌下到了我的MP3里,教室里,上学路上,睡觉的时候,单曲重复了起来。
歌词深得我心:
在一起看每出戏在一起叹每口气
再细尝同偕到老的况味
每分钟也抱紧你没有一秒共你别离
还携手看着生与死
坐着卧着都分享日日夜夜也为彼此设想
高中生对爱直白狂热,第一次喜欢上的人便自以为是会与其「同偕到老」。我的发小L便是这样被低年级的学妹喜欢上了。L是个坏学生,逃课、打游戏、上网一样不落,成绩还不错的学妹就这样跟着L到处晃。「在一起」,这便是她表达爱的方式,好像两个人在一起了就是最珍贵的感情。我还记得我和L在那个破旧不堪,混杂着男生汗液臭味的游戏机室打实况时,她常常静静地坐在我们后面等L,一言不发。L进球了手舞足蹈时会跟着微微一笑。
那个时候我很羡慕L,有一个这样喜欢他的女孩子。
三
在听陈奕迅之前我最喜欢的歌手是周杰伦。
那个时候上初一,我已经能把周杰伦的每首歌歌词都背下来。喜欢的女孩子听SHE,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分享给她周杰伦的歌。我拿出我的复读机,“听听这首~”,磁带早已准备好《八度空间》专辑A面的第三首歌。她后来也喜欢上了周杰伦,我想肯定是从我那次分享开始的。
周杰伦的歌一直都是我歌单里的主力阵容,换了MP3,换了手机,都总会下他的歌来听。去年过年的时候见到还在读高中的小侄女儿,无意中说起隔了几个代沟的我们居然都喜欢周杰伦,于是我兴致勃勃地要和她分享一下周杰伦的听歌心得,却发现我没听过她手机里的新歌,她也对我如数家珍的那几首经典没什么感觉。
四
王二现在在军队里工作,一年能见面的机会寥寥可数。L后来甩掉了学妹,去追另外一个他自称一直喜欢的女生。而我常常在发怔的时候,听起这首《与我常在》。
除了你自己,谁都不会与你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