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与罚》罗佳的思想

看完罪与罚 想起来了九三年的一段话;

  “西穆尔登相信,在社会的结构里,只有用极端的办法才能使社会巩固;这是那些以逻辑代替理性的人们特有的错误。

西穆尔登由于一贯的天真,相信凡是为着真理服务的都是公平的,这样就使他适宜于掌握那些激烈的主张。”

感觉罗佳和西穆尔登思想有共通性,并且这两本书成书于同一时代,难道那个年代盛产这样思想?

  一开始读的时候就觉得罗佳的理论太过偏激,社会实际是复杂混沌的,简单的把人分成非凡之人和平凡人,认为非凡之人为达到自己目的是有权力扫除一切障碍(包括杀人),已经有暴政的雏形了(某个落榜美术生:怎么,在想我的事?)

  陀翁还借拉祖米欣的嘴吐槽过这样的思想:“理论的逻辑只能预先料到三种情况,可是情况有千千万万啊!现在居然把千千万万种情况一笔抹杀,把一切情况仅仅归结为生活舒适的问题!这倒是解决问题最方便的办法!这种理论固然清楚得迷人,连想都不用想!要紧的是连想都不用想!生活的全部秘密居然用两个印张就讲完了!”

  感觉陀翁是想通过极端的思维实验让我们不要过于迷恋书本上的理论,即便它看上去十分吸引人、从逻辑上无懈可击、甚至还有权威的背书,不然就极易发生以正义之名行罪恶之事。罪与罚讲的就是即便像罗佳这样一个本质是老好人(热心市民)但思想出了问题也会做出极端残忍的事。更何况,大部分人还做不到罗佳这样无私帮助素不相识的人呢,要是他们也感染了相似的思想病毒能干出多疯狂的事情简直不敢想象,如果再加上权力buff.......“傻孩子,快跑啊!!!”

  要是不考虑历史的情况下,单纯只看小说,我会觉得陀翁设计了一个有趣的思维实验,纯当成故事看了,因为我觉得现实应该不会为了某个理论杀人吧,不然也太离谱了。可现实迎头痛击了我:比如很多人把达尔文的进化论异化成“社达”,把一种自然科学理论硬套在人类社会上,虽然达尔文本人是反对“社达”的,但依然阻止不了很多人拿其当成“真理”,并成为后来二战的种族灭绝(“高等”民族有权消灭“低等”民族)的理论依据之一

  冷知识:《罪与罚》在19世纪写的,陀翁差不多提前半个多世纪就提醒世人扭曲思想会造成严重后果,但是依然没有什么用。也许因为这个结论太荒谬,几乎没人放在心上,可是人类历史上发生过的事情让我不安感觉,未来荒谬的事情也许又会再次重演(这种事情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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