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大文人李渔在他的《闲情偶寄》中说美女的标准首先在于肌肤之美。
皮肤要白,这个白还要看是不是本质就白,如若是那种养不白的,美貌是要大打折扣的。
有了白肌,再上升到手感要滑,如丝绸般。这与白是互为辅助的,嫩滑的肌肤变白也容易些。
再说到选美的长相,眼睛细又长,大都是温柔的姑娘没得跑。眼睛大又粗,一般是悍妇。搁现在,李渔估计要被大眼美女们好一顿锤。眼球要黑白分明且灵动。
眉毛得有天然的弯曲,若远山,如新月。至于曾经流行过的挑眉,一字眉之类的都是李渔先生忌讳的。
手,得纤纤玉指。如果手指粗壮,看到连同床共枕的兴趣都没了。
脚,必定得小脚,三寸金莲。还得健步如飞才是好脚。这不变态到极致了吗?
李渔还讲了一个故事说:宜兴有个周相国,用千金买回一个美人,取名叫‘抱小姐’,因为她的脚太小,寸步难移,每次走动都必须有人抱着,因此得名。李渔对此大肆批判一番,说脚的作用本是行走的,如果长了脚而不用来走路,就如同是残废了一般。
看到这我还以为他要批判裹小脚,心中一顿感动,心想在那个年代勇于为陋习觉醒和发声,实在难得。结果笔头一转,原来他喜欢的是裹了小脚还能健步如飞的人,说这样的小脚抚摸起来刚柔并济,让人爱不释手。读起来就离谱。殊不知,他这样要求裹了小脚还得健步如飞的人更是让人无法理喻嘛。这是时代造成的认知悲哀。
最后赋予美人之灵魂,就是“态”。我理解为用现代词来讲是“气质”。李渔要求美人得有“媚态”才可堪称尤物,否则姿色再美,都算是木头美人,如同画上的美人一般生硬。媚态对于美女来说如同珠宝之光泽,为之增色。媚态值要是打满,是可以弥补缺失的颜值的。
总结下来,美女要求:
肤白嫩滑,眉毛如远山新月;眼睛细长灵动黑白分明;手指纤纤;小脚三寸,还得健步如飞;媚态天成。
光裹小脚就可以让人唾弃万年,我宁愿在那时做个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