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大学毕业这年,我做起旅行记者,来到一座风景秀丽的古城。
我在一家有年头的二手书店里发现一本漫画,除去之前被浏览的痕迹,书本仍然很新,仿佛不曾经受时光摧残。
翻到后面,书的夹层里忽然映出一张薄薄的米黄色信封。信封上写了长长一串地址,收信人叫许暮,用工整的字迹写在最显眼的位置。
然而这封信并没有贴邮票,也就是说这个叫许暮的收信人,或许并不知道它的存在。
二手书店的老板说,这本书已经在这里放了几个年头,只不过今天刚从柜子角落里找出来,弥补书架上的空缺。
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买下这本书,然后循着信封上收信人的地址找到一家茶馆,茶馆外挂着一个牌子——朝暮最相思。
茶馆里的布置很讲究,竹帘隔开几个雅间,茶具一应俱全,透着股茶香。顺着木地板走上二楼,站在窗边望去,不远处的江边景色恰好被尽收眼底。
窗边的盆栽向外飘着淡淡香气,我靠上前细看,花瓣平整呈白色,身后忽然响起一个男声:“白十八学士,茶花的一种。”
男人外貌清俊,鼻间架一副金丝框眼镜,看样子比我大了几岁,正将已经回过身来的我望着。
我愣了下后想起此行目的,指着信封上的名字问他,知不知道一个叫许暮的人。
他点头,“我就是。”
我喜出望外,激动得忙把信封递给他,“我有一封给你的信,寄信人林朝朝。”
话音刚落地,他接信的手忽然顿在了空中,眼底闪过的情绪,像是难过与伤心。
天涯明月新,朝暮最相思。我要讲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02
十六岁的林朝朝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她模样生得好看,留一头梳成马尾的长发,一身校服永远被她穿得干净妥帖,走到哪几乎都是焦点。
林朝朝成绩优异,以个人或学校的名义参加过大大小小的比赛,每次都能捧着奖回来。少女锋芒毕露,喜欢她的男生不在少数,他们费尽心思示好,最后全被她拒绝。
她从小就受万千瞩目,习惯了骄傲。
2005年的十一月,秋叶落了满地,林朝朝代表学校赴他校参加比赛。
用作比赛场地的学校大得没边,找不到路的林朝朝一直在原地打转,连个能问路的人都看不到。她有气无力地蹲在地上,把脸埋在膝盖里,阴着的天有雨滴落下。
没带雨具的林朝朝却没被淋湿,有一把忽然出现的伞遮在她头顶,男生撑着伞问蹲在地上的她:“身体不舒服?”
林朝朝忙站起来,报出比赛场地的名称问他知不知道怎么走。
“你是来参赛的学生?”
林朝朝老实地点头,男生笑着对她说:“那你跟着我走吧!”
等林朝朝赶到时,比赛已经快要开始。在近百名参赛者中,她顺利晋级决赛,和剩余十九位选手比拼。决赛题目开放,要求各选手用适当的方式表演一首古诗词。
到林朝朝出场时,她解开梳在脑后的马尾,散落一头黑色长发。一身浅色长裙的她站在舞台中央,错开步子跳起古典舞来,口中朗诵的诗句,是周敦颐的《爱莲说》。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少女声音清脆、舞步轻盈,一双眼睛顾盼生辉。最后一个字音落下时,林朝朝一个回身,所有动作戛然而止,裙角在空中画出一条完美的圆弧,惊艳四座。
林朝朝胜券在握,所有人也都以为冠军非她莫属,直到最后一位选手上台。
男生衣着朴素整洁,手举一盏找评委借来的白瓷酒杯,结合自己对天文学的喜欢,演绎了一首李白的《月下独酌》。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借助头顶灯光投射,他巧妙地利用画面,把这首诗诠释得恰到好处。
台下一片静默后,众人反应过来都唏嘘不已,连连拍手称赞。
十岁拥有个人专利,和林朝朝是仅有的两个一百道是非题满分的选手,再对比现场表现,男生的冠军当之无愧。
颁奖礼上,林朝朝和男生并肩站在台上,身上有灯光聚集。林朝朝听见男生的名字被念起,她来时在伞下走得急,忘了问为她撑伞的他叫什么。
许暮,她在心底默念这两个字。那是她第一次输,却输得心服口服。
03
颁奖礼结束后,林朝朝跑遍了整个后台也没找到许暮,问过别人才知道他已经走了。雨停了有一阵子,她趴在窗边往外看,日光刺眼,不见他的身影。
后来的林朝朝到处打听许暮的消息,据说他家境并不富裕,年幼时父母便离异,父亲在外又重组了家庭,不再过问他们母子的生活。
林朝朝心不在焉地翻着漫画书,许暮的一切都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那之后的她开始学着收起身上的锋芒,努力让自己更优秀,渴望再见许暮一面。
两年后的九月,林朝朝被保送到国内知名院校。大一新生开学典礼,她坐在阶梯教室最后排,听着校长的长篇大论打盹,不知道时间过去多久,耳边忽然响起一道久违了的声音。
男生手举话筒站在舞台中央,将身上的白衬衫穿得笔挺好看,比两年前更加瘦削挺拔。
林朝朝望着台上的许暮,心脏有节奏而喧嚣地跳动,她想不到两年后的自己会和他就读于同一所大学。
许暮是这座城市的高考状元,被安排上台分享学习经验。自由交流环节,话筒在台下被传来传去,所有问题都被他耐心地解答。
剩下最后一个提问名额时,林朝朝举手接过话筒。她站起身,微笑望着许暮的眼睛,慢慢道:“我想问你还记不记得我,两年前和你同台竞赛的林朝朝。”
话音落地,林朝朝和许暮瞬间成为全场焦点,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在他们身上。林朝朝紧张地手心出了一层的汗,她看见聚光灯下的许暮举起话筒,听见他说:“记得。”
简短的两个字回荡在偌大的阶梯教室,林朝朝将话筒归还,心满意足地坐回椅子上,周遭忽然响起暧昧的唏嘘和掌声。
大学上课的第一天,林朝朝顺利通过学校的转专业申请,从她最初选择的金融系转到许暮读的天文学专业,牢牢地霸占了他同桌的位置。
许暮很难不以为林朝朝是因为他才转了专业,对她一直冷着张脸,林朝朝捱不住了,就一本正经地跟许暮胡说八道。
她说学习金融只是她家人的想法,却不是她自己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这个世界远比想象中的还要广袤,而那才是她真正想要去追寻和探索的存在。
林朝朝夸张地做足了诚恳的表情,许暮勉强对她的这番话信以为真。暗自松了一大口气的林朝朝没有说,和他的相遇才是她一路走到现在,想要做出改变的唯一原因。
04
那之后的林朝朝就成了许暮的跟班,他们每天一起上课下课、吃饭自习,几乎有许暮在的地方就有林朝朝,就差她跟着许暮去洗澡和上厕所。
许暮对林朝朝一直不闻不问,她也乐得其所,我行我素地做他身后的“小尾巴”。
周末这天的许暮一大早就出了校门,正好被林朝朝远远望见,闲着没事的她干脆偷偷跟在他身后,来到一座茶馆跟前。
茶馆的位置得天独厚,一共两层靠江而立。林朝朝望着许暮走进去带上门,担心他发现被她跟踪会生气,始终没敢推门而入。她缩着脖子蹲在江边,被江风吹得瑟瑟发抖。
时间没过去多久,茶馆的门被忽然推开,许暮手撑门框,问被抓了个现行的林朝朝,想在外面待到什么时候。
林朝朝觉得这场面十分尴尬,她想打个哈哈说今天天气真好,看到他一副“我就静静地看你演”的表情时才反应过来,“你早就发现我跟踪你了?”
许暮淡淡地应了一声。他要走得不紧不慢,她才不至于跟丢他,又不会知道他早就发现她在跟踪他,“来都来了,进来喝杯茶吧。”
许暮说完这句话就转身向里走。他不仅没怪罪她跟踪他,还请她进来喝茶?林朝朝使劲儿掐了下自己,要不是疼得她眼泪都快要掉下来,她真怀疑自己是在做梦。
茶馆里的客人不少,林朝朝一路傻笑着跟着许暮坐到一个二楼靠窗的位置。店主就是许暮的母亲,看起来有些憔悴,林朝朝从前到处打听许暮的消息时,有听说许母的身体不大好。
她端来一壶泡好的茶给他们上桌,跟林朝朝打趣说许暮还是第一次带女孩子来。尽管是她厚着脸皮偷跟来的……
窗边风光大好,远处青山隐在云雾之间,几艘渔船靠在江边,江面泛着粼粼波光。许暮不怎么说话,林朝朝闲着无聊就从背包里翻出本书看,她偶尔问他问题,他都耐心地回答。
趴在桌边看书的林朝朝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醒来时肩上多了件男生外套,有洗衣粉和太阳的味道。
天色将晚,林朝朝把外套还给许暮,背上包和许母告别。转身走出茶馆时,许暮已经在外面等她,难得地笑着对她说:“我送你回去。”
夕阳西下,许暮眯起来的眼睛被黄昏点亮,他身后是美得如火如荼的火烧云,大雁成群飞过天空。
林朝朝望着他一时间忘了言语,沧海桑田、白驹过隙,她觉得用尽这世上所有美好的词语,都不够形容得出她在那一刻的心情。
05
2008年的冬天,许暮请了场假,一连很多天都没出现。他的手机一直打不通,室友也不知道他在哪。
以严厉出名的老教授站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坐在教室里的林朝朝看了好久身旁的空位,完全听不进去课。
天空阴沉,树上最后一片叶子也凋落,林朝朝莫名地不安起来。她趁老教授回头写板书的间隙,抓起包蹑手蹑脚地要偷溜出去,快成功时,头却被一截从身后飞来的粉笔猛地击中。
林朝朝心虚地回过身,朝被她气得吹胡子瞪眼的老教授弯下腰鞠了一躬,“对不起教授,我有很要紧的事,回来写检讨给您!”
说完她就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把同学们的惊呼和老教授的怒斥声统统甩在了身后。
林朝朝找不到许暮在哪,就来到他可能在的茶馆,茶馆门窗紧锁停了生意,她就站在外面等。有茶馆的常客路过她,看她一直等在外面就劝她说不要再等了,这家店短时间里不会再营业,店主病重住了院,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十二月的江风凛冽,吹得林朝朝全身冰冷。她那天在茶馆外一直等到天黑,许暮也没出现。
半个月后许暮回到学校,他没去上课,林朝朝在空旷的操场看台找到的他。
残阳如血,染红了半边天。低头坐在座椅上的许暮背对着她,看起来瘦了不少,他单薄的坐在风里头,看得林朝朝心很疼。
她听说了,许暮的母亲没熬过这年冬天。
林朝朝天生骄矜,不太会安慰人。她想了很久后走近许暮,笨拙地安慰他说流泪是种排泄行为,能排除人体内的生化毒素,心里难过不如哭出来。
许暮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一天,他把头深埋进臂膀里,往后的他无父无母,再无依靠。却有一只手温柔地落在他肩头,操场上的路灯忽然亮起来,林朝朝轻拍着他的肩,低声说我会一直陪着你,熨帖了心底的难过。
她会一直陪着他。那是只给他一个人的承诺。
转过年的春天,许暮把母亲的茶馆交给亲戚打理,他和林朝朝报名参加了校内外的多场比赛,二人表现突出,多次引起校方重视。
大学的前三年,林朝朝一路陪着许暮,将他从亲人离世的伤痛中拉离出来。许暮想,他真的要很难才不会喜欢林朝朝。
06
大三的第二个学期,学校的旧礼堂有一场话剧彩排。林朝朝在台上指挥,没察觉到头顶上方年久的灯具已经松动。
灯具掉落的时候,是许暮推开了林朝朝,他自己却躲闪不及,被砸中头部受了伤。
许暮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结果头部外伤。缝合手术过后已经夜深,林朝朝得到能探望病人的许可,轻推开房门就看见头上缠满纱布的许暮,他听到声响后正眯起眼看向她的方向。
林朝朝指着自己紧张地问他,还记不记得她是谁。
听许暮说出她的名字后,她又伸出手指在他眼前比划,“能看得清这是几吗?”
许暮握住林朝朝的手,若无其事地对她笑说只是皮外伤,不碍事。
许暮住院后,林朝朝每天都来照顾他,她买来一棵茶花盆栽摆在窗台悉心照料着,等他好转出院。
出院不久的许暮和林朝朝同时接到学校通知,学院现在有两个留学生名额,而他们是最佳人选。
下午两点的图书馆里,许暮和林朝朝面对面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一起准备出国留学的手续。
林朝朝忙里偷闲,一边低着头看漫画,一边跟许暮闲聊。她说在接到学校通知前,她有毕业后接手许暮家茶馆的想法,这个季节茶花也快开了,每天读书喝茶交友赏花,日子过得悠闲自在,也不失为人生乐事。
林朝朝从没想过自己未来的人生会是怎样,她漫无目的肆意坦荡地活,直到许暮出现,她一路走来,唯一的愿望就是与他并肩。
阳光从窗外照进来,许暮望着林朝朝认真的神情,敲击电脑键盘的手有片刻地停顿。
后来林父约许暮见了一面,话题围绕自家女儿展开。
他说林朝朝习惯了做事一意孤行,他也曾反对她对许暮的感情,只是都以无济于事告终。他话毕拜托许暮,请他在国外帮忙照顾林朝朝,大有托付女儿终身之意。
一直没说话的许暮最后站起身,毕恭毕敬地向林父鞠了一个躬说:“恐怕不能如您所愿。”
林朝朝临出国前才知道许暮的话是什么意思,他并没有向学校提交申请手续,直接放弃出国留学的名额,她将只身一人前往国外。
那天的林朝朝闯进男生宿舍,她迫切要他一个解释。而他的回答倒也言简意赅,无论家境还是其它,他们都相差太多。她太矜贵,他高攀不起。
那是林朝朝二十一年来第一次感到绝望,他对着她的表情疏离,语气冰冷,那是她认识了这么久的许暮。他就站在自己对面,可他们之间的距离却好像隔了一整条银河,遥远得让她无法靠近。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呢?林朝朝红着眼睛,难以置信地望着面无表情的许暮,最后用尽全身力气和他告别。
既然这是他想要的,那好,她走。
许暮记忆里,林朝朝那天的背影看起来孤单又决绝,她咬紧牙关跟他说完再见后,穿过看热闹的人群把他远远地甩在了身后。她看不到他绝望地闭上了眼睛,看不到有眼泪顺着他的眼角落下来。
从今往后,他们山高水长,天各一方。
07
引起记忆障碍的病因有很多种,包括柯萨可夫综合征、严重应激事件、痴呆,和脑外伤。
许暮是在出院后发觉,自己的记忆力在下降。他开始记不清课上内容,失去学习新知识的能力,甚至越来越健忘。
医生告诉许暮,像他这种因脑外伤引起的记忆障碍,可能是一次性的,也可能是永久的。至于能不能恢复,还是未知数。
许暮的病情迫使他不得不留下来,放弃和林朝朝一起出国留学的机会。他不敢拿她的未来打赌,向她隐瞒了这件事,她太年轻,不值得为他断送大好前程。
大学毕业那年,林朝朝远赴国外,许暮从亲戚手里盘回茶馆。他在窗前栽种她喜欢的茶花,每天读书喝茶交友赏花,举杯邀明月,对影也只成三人。
许暮的病情在长期治疗后有所好转,他总会想起林朝朝。她张扬鲜活,不管不顾地闯入他寡淡如黑白色的人生,陪他走过那段漫长岁月。
故事听到最后,我忍不住问许暮,向林朝朝隐瞒病情,让她带着误会离开,这么做就没有后悔过?
许暮苦笑着摇头,她对他那样好,他给不了她未来,又怎么会奢望她不会怨恨自己。
日光倾城,许暮小心翼翼地拆开那封林朝朝写给他的信,映出女生娟秀的字迹。
从第一次相遇到最后的别离,林朝朝在信中写满她对许暮的眷念。因为他的失约,出国留学对她来说已经失去了原本的意义。
像是犹豫了很久,字迹在信纸末尾有明显的停顿,林朝朝在最后写:
你知道吗?我在一个人哭。
我看见许暮握住信纸的手在微微颤抖,这个快要三十岁的男人,像个孩子一样在我面前红了眼眶,声色里满是哀伤。
他说有时候宁愿自己把林朝朝给忘了,那样就不会在一想起她的时候,心底就空旷得厉害,像是失去了生命中一样宝贵的物品。
离开茶馆时,我把那封林朝朝写的信留给许暮,连同那本漫画一起。
这个季节正值茶花开放,百度百科上说,茶花的花语是谨慎、真情、理想之恋。离开这座小城前,我采下一朵茶花做成标本,把这个故事写了下来,然后背上行囊继续未完的旅程。
那些真正喜欢过彼此的人啊,余生太长,而你好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