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bey是我在大一的英语课上认识的。夏天的风扇带动着热空气在教室里旁听。蝉鸣得我都快睡着了。这个时候快五十岁的英语老师念着材料:“She is going down…”。我一下就醒了,低头笑出声来,但是教室里笑着的却有两个声音,我转头,Tobey也转头。于是我们就那么认识了。可能是源于两广人的“惺惺相惜”,我们也算是很快熟络了起来。
Tobey名字里面有个“涛”,我问过他外号为什么叫做Tobey。他说,这就是辈分的问题。“我是个转班生,我转进去的时候我们班有个人叫做涛爷,有个人叫做涛哥”。哦,剩下的就只有“涛B”了。
在我很不会打篮球的时候他经常带我去打,然后两个身高不高的南方人经常被那些将近一米九的汉子血虐,他脾气也是暴躁,用粤语不停的低声骂骂咧咧。
那时候感觉毕业离得很远,像是我永远也够不到的篮框一样。游戏充斥着整个生活,荷尔蒙混杂着键盘和鼠标的声音在男生寝室流连忘返。我整个大一接着都没再去过英语课,也一直没有见到他。
再次看到Tobey大一结束的军营里。成都积蓄了许久的阴霾随着一场大雨轰然降临,我在雨中看到他失魂落魄地踩着泥地。我跑过去想拉他走,只是淡淡地和我说了一句,我失恋了。我又怎么能知道他的苦痛,寒暄几句不痛不痒的词语,该走的人回到了屋子里,该伤心的人依旧淋着雨。
我是后来从朋友那里得知他要出国的。
每次去他们寝室都找不到他。才开始察觉到每次晚上下楼买夜宵都能看到他背着重重的书包,慢慢走回寝室。刷分的过程很辛苦。大一丢掉的东西都要捡回来回炉,而同时也要肩负大二需要的高分,每天晚上都要一个人最后一个关灯关门关窗然后走在只有亮着绿灯警示牌的走廊。他乐此不疲。我曾经和他说我都要被他感动啦,他甩了甩耳机,“哪有时间感动,路上都在背英语”。
从一开始想去英国,到后来转目标向美帝。那么就需要一个东西——GRE。
用了一个半月,六级400多分的他没报补习班,硬生生地吃掉12000个单词,考了320(满分340)。320不算太高,但是也不算低了,美国前50的高校是有机会去的。
依旧是早晨7点出门,晚上11点回来,我第一次认识到什么才是早出晚归。
去年底我开着电动车送他去机场,他要去广州,而他的朋友也从加拿大、北京赶过去。他和他那些发小在夜场玩了3天3夜。回来以后什么也没说,轻描淡写地丢给我两包爆珠,上楼补了一个下午的觉,晚上再背着书包去自习室。
我要去长春的前一个晚上,我们坐在楼下的乒乓球桌上聊了很久。他告诉我,年轻人特别是男人,要慢慢学会区分感性和理性,因为我们30岁以后再做事就不能够靠年轻时候的激情了,靠的是自己在30岁以前养成的习惯,而这些习惯都是需要我们不断地理性待人接物、理性处事才能造就的。当时没有酒,我跑去自动售货机想买两听汽水,无奈饮料被售货机吞了,他一脚飞踹售货机,汽水应声掉下。“你看,多理性”。
整个大三的5月份我们都在忙着比赛,我也跟着他早早地爬起来去教室敲代码,然后晚上一起被保安从自习室里面赶出来。甚至在最后赶工的时候他把我们所有人都叫上,跑去宾馆里面通宵写了两晚的代码。我的的确确是被他那种责任感所震撼到了,那不是他大一时候那种玩dota散发出来的吊儿郎当。态度决定一切,你可能觉得你没有能力,但是当你的态度摆在那里的时候,你才会真正知道你有没有能力。
作品准备提交之前我跟他去喝了一餐酒。我提起那次他去广州的那件事,他点了一支烟,在吐出的烟雾中慢慢和我说:“那时候我们在True Color门口,看到了那些开着各种豪车的光鲜人群,而当我们凌晨5点钟出来,只是走过一条街,那里的公交站台几个人躺在上面椅子上面睡觉,西装革履应该是要赶第一趟车的上班族。那时候就觉得,生活只是隔着一条街。”
再进六月份,准备第二次托福的他每天也再看不到人影。前天一起吃了个饭,在教学楼门口看到了很多拍毕业照的人,他转头跟我笑笑,“要是能把我爸妈带到哥大的毕业典礼上就好了”。然后一声拜拜穿过茫茫学士服,继续回自习室了。
人生路上哪有什么快车,路都是一步一个脚印踩过来的。别人全力以赴而你付诸了80%的辛勤你以为足够了,但是当别人盆满钵满的时候你却一无所获。简单的道理,简单的故事,不去经历就一直只能停在纸上。时间太快,闭门造车却不一定出门合辙。两三年不囊括整个人生,却的的确确影响了一辈子。
下个月Tobey就要去新加坡交流了,希望他再起航能看见更大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