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党员干部要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始终坚守初心,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一是要突出抓好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教育,真正弄清当官“干什么、为什么、比什么、留什么”的问题,要把有限的资源、资金、政策最大限度用到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上,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题,不能搞任何不符合群众利益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二是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推动改革发展、驾驭复杂局面、创新实践、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是要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辩证地看待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前任基础与现任业绩、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等等,既看发展成果又看发展成本与代价;既注重考核显绩,更注重考核“潜绩”;既考核尽力而为,又考核量力而行,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
四是要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将为官“乱为”“不为”的干部在一定范围内曝光,用反面典型来警示鞭策干部,让庸官、懒官不容易过关;要通过多种形式选树身边典型,努力营造功成不必在我任,一张好蓝图绘到底,一切政绩为了人民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有错是过,无为也是过;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的政绩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