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总有会遇到一些温暖的点滴,无关任何物质,也许是一个眼神,也许是一桩善举,也许是一句安慰的话,可以直戳到心窝,令人感动。而这些动人心弦的感触,又让感动变得如此简单,生活突然也就变得不那么复杂了。
容易感动的人大概都是善良的吧,正因为善良已长在心底,根深蒂固,肺腑之间会被外界的一言一行所影响触动到,从而也将善良的种子转化成行动的根基,更多地去影响他人,让感动的力量传递,人与人之间也就不那么冷陌,而是有人情味了。
昨天看了一篇文章,有关于高情商的人总是不爱讲道理,因为本就没有这么多理性的东西存在,或者说生活中有好些事无需过多的理性,所有情感的流露是无法刻意掩藏,更无法理性地去压制。
感动总是在一瞬间,而令人感动也总是在一瞬间,所以,很多暖心的话,想到了,不说不说就不暖了;很多暖人的事,想到了,不做不做也就不暖了。
前两天送儿子上学,下车后,他主动和我说“再见”,这么再普通不过的一句日常礼貌用语,他就是不肯也不善于去表达,或者说他骨子里就喜欢和外人去表达,却不喜欢使用一些礼貌用语和我交流。在他心里,他总以为可以在妈妈这无条件索取,而我又是无条件肯去为他付出。但在外人面前就完全不一样了,他反倒保持了一位小绅士的态度,因此他的一些言行也常常让我很失落。
介于魔鬼与天使之间的孩子往往令大人有挫败感,但当他开口讲一些暖意浓浓的话时,哪怕只有一点点,也会使我刹那间被感动到。我想他在亲口和我说“再见”时,应该也是带有感情色彩的吧。
昨天要去医院,由于停车难就没选择开车,同事知道了,送我过去,而她并不顺路。这样的友情其实是相互的,如果互换一下,我也会这样做。正因为我们彼此都有一颗肯为对方付出的心,可以感动别人,也可以被别人感动,这样瞬间的情感,却能维系长久的一段友谊。
好多妈妈喜欢女儿,因为女儿是贴心的小棉袄,妈妈与女儿之间可以彼此感动着;而儿子就没那么靠谱了,更像件皮夹克,大冬天的,穿着不那么暖,外面摸着还生冷。
但如果皮夹克领子上配一圈毛毛领,也许就柔和多了呢。因此,当儿子偶尔讲岀些中听的话,妈妈可能真会以光的速度去感动,而慢慢的,这个小男孩也终有一天,会脱去冰冷的皮夹克,换上暖和的军大衣,为妈妈去遮风挡雨吧。
所有人与人之间建立起来的关系应该都是这样的,不是吗?如果连瞬间的感动也没有了,那只能说这个人披了一件坚固的铠甲,并不是勇士,只是一个懦夫。因为只有懦夫,才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也只有懦夫,才会将心用金属包裹起来,感动不了别人,更不会被别人感动到。
而无论如何,所有柔软的人,所有感动的建立,都在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