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沁是我大学室友,喜欢陈奕迅很多年了。
其实我也很喜欢Eason的歌,不过远没有她那么痴迷。在这个偶像派盛行的时代,她总说,只爱他歌里的深情,因为情深所以动人。
我们的学校在广东,听粤语歌有得天独厚的氛围条件,受她影响,我也开始跟她一起听Eason。
小沁是经济系的学霸,也是一位数学天才少女。作为一个纯文科生,简直一时难以用语言表达我对数学好的女生的崇拜与敬畏。她不但数学类科目平均分都在95分左右,而且数模大赛每次都得奖,奥数也做得风生水起。每次我们都一起去图书馆,我抱着五六本小说,她背着一书包题,面对面坐下,一坐就是半天。
倒茶的功夫,我说:“很多年后,我一定会很怀念和你一起泡图书馆的。”
她说:“去听听《单车》,里面有句‘难离难舍想抱紧些,茫茫人生好像荒野’我们抱团学习,就要彼此珍惜”。
那时每次晚上熄灯后的卧谈,小沁总喜欢间歇性斗志昂扬的来一句:“谁带我去听Eason我就嫁给他!”
其他三人哈哈大笑,说那岂不是太简单了。
后来,我和小沁都想出国读研,虽然申请的是不同方向,但都免不了GRE和托福这两关考试,小沁同时还要备战国际精算考试,压力更大。我们便开馆时进,闭馆时出,天天如此。
其实,小沁心里一直是向往爱情的。寝室每次四人小分队唱K时,她都要唱一堆Eason的情歌,“寻得到尘封小店回不到相恋那天”的嗟叹,“谁都只得那双手,靠拥抱亦难任你拥有”的伤感,她不说,我们都懂。而拜她所赐,到点的压轴歌总是四人合唱《十年》:
“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真不知道姐妹淘为何会每次都把这首歌演绎得如此有画面感。
有次她的精算考场在香港,我自告奋勇陪同。我们提前抢到了Eason红馆演唱会的票,激动了好多天。可是,后来发现它和年度期末考日期冲突,不得不心痛转手,与Eason擦肩而过。
备战GRE的最后阶段,她偷偷跟我说,申到了理想的学校,她就要在美国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这些年只顾得学习了感觉好不划算。
“那万一我们的学校不在一个州,你和你男朋友要常来看我,带我吃好吃的!”我忙说。
“必须的!跟我混,有肉吃!”小沁洒脱的回应,像个武林豪杰。
大三时,我们考到了想要的分数,也陆续准备好了申请资料,小沁的专业背景很强,我敢说,只要不出意外,美国前十的学校不在话下。
可没想到,大四一开学,她就来跟我说,她不出国了。
原来,大三那个暑假,她心血来潮报了人大夏令营,认识了一个北航的男生。她恋爱了。她在夏令营里表现出色,而凭她三年来无与伦比的绩点,她当然也可以得到系里的报送名额,于是决定去人大读研,放弃出国的申请。
“谈恋爱和你出国有啥必然关系么?异地你们也可以照样谈啊。”我忙劝她。
“哎你不懂的,既然都恋爱了,怎么忍心和他异地异国,而且出国现在对我来说,没有他重要。”小沁突然认真起来。
“而且人大经济系也很强呀,我以后说不定还会有别的出国机会,去看你!”她继续安慰我。
“好吧。还是祝你开心幸福。反正恋爱也是你的梦想之一嘛。”我虽然惋惜,还是打心里祝福她。
后来,一年后,我暑假回国,北京转机,他们去接我,真的带我去吃了好几顿大餐。那时他们甜蜜得像一个人。让我深深觉得,小沁没有选择错,至少她笑得这么开心。
再后来,研二,一天早上,我一醒来就接到好几条小沁的语音,她哭着说:“他们分手了。”不为什么,男生喜欢上了别人。她虽然好像什么都没做错,可知道的那一刻,已经什么都无法再挽回。
“天气不似如期,但要走总要飞,道别不可再等你,不管有没有机。”我突然想到这句歌,字字泣血。
“别难过,你会遇到更好的。”我安慰道。
“可是即使遇到更好的,我怕我也不会这么投入的去爱他了。”小沁电话那边依然伤心欲绝。
我们终于相信,有些人永远不必等。
再后来,我毕业回北京工作,小沁毕业后回了老家苏州,她工作顺风顺水,身边也不乏追求者,可迟迟没听到她有新恋情。
忽然几年便过去,方知岁月冷漠似水。
不经意的一个下午,我终于收到了小沁的微信:“啦啦啦,号外,这次我真的要结婚啦,我先生是同事介绍的,对我超好。看吧我说的没错,你们那时都笑我幼稚。他真的带我去听了Eason!”
短短几句话,我却眼睛酸涩到不行。梦想与爱情,终于如约而至。只有我知道,这几句话背后,是她独自承受了多寂寥又倔强的时光。
“所以Eason去苏州了?没看到相关通知啊。”我好奇地问。
“当然不是,他要带我去泉州看!”她一脸兴奋。
原来是某天,他对小沁说:“既然他不来我们的城市,我们就去他的城市去看他啊。”如此自然而然又顺理成章。
小沁一脸惊愕:“咦对哦,干嘛总守着一个地方不放。”
事实是,她先生早就提前订好了去泉州的票和酒店,周末两天,刚好来次说走就走的短途旅行。
他虽然五音不全,唱歌跑调,也不怎么听Eason的歌,却为了小沁,把Eason的每个专辑依次加到自己的曲库,无限循环。
演唱会前一天,小沁收到了二十多年来的第一封“情书”,上面用钢笔工工整整写着:
于葡萄成熟之时,在富士山下,我想与你相拥。
可即便唱尽所有情歌,成为K歌之王,我也明白,花花世界,我们隔着心的距离。
于是,我骑上单车,载着你的背包,前行。
人来人往,换了几套沙龙,可心底最清楚。
没有你的我,再华丽,也如行尸走肉般,一丝不挂。
所以跟自己约定,七百年后,如果一切还好,我要送你一只红玫瑰。
圣诞节了,全世界失眠。
而我努力睡去,不去走那车水马龙的无人之境。
是的,没有你,节日就如末日。
觉得自己很傻,
用了很久很久等一个自己给的浮夸。
原本以为,岁月如歌,
即使唱不出夕阳无限好,也能唱出不如这样。
可再次遇到你的瞬间,
打回原形。
仿佛倒带人生,又是这样,有的没的,没的有的。
Shall we talk .跟自己说,于心有愧。
你于我,如阳光,但也照耀他人。
我于你,如裙下之臣。万分之一。
我以为,我不愿用十年,换你一句好久不见。
有生之年遇到你,
竟花光所有运气。
满纸陈奕迅,皆是我爱你。
我想,和对的人去看场喜欢的歌手的演唱会,并不是少年时代才有的轻狂与冲动,而是平凡生活中,一个需要偶尔燃起的炽烈而疯狂的梦想。
想象和喜欢的人一起,走进场内,依偎望着头顶满目星光,听舞台中央的他款款唱着不朽爱情,道着人世风雨,执手相看,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也许Eason的想法也是如此,他用心唱过那么多情歌,其实并不旨在在歌颂爱情的缺憾美。而是在提醒我们,“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
有生之年,你实实在在踏入过我宇宙,别人如何明白透?
有时,最幸福的不是圆梦,而是有人把你的愿望牢牢记住,比你更在意地去努力实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