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是那天晚上,我们一起买了菜,回到她的出租房里面,做了晚饭。我们一起在书房,我洗菜,她切菜,一顿简单而又香过一切的晚饭,就那样边吃边看着他,边傻笑着,幸福的感觉,不用言语去表达,都写在我的脸上,那天她用了一个大大的菠萝碗吃饭,我还给他拍了个照片,发了个朋友圈。那天他还怪我把她的丑照发出来。可那是我想把那一刻幸福迫不及待传达给全世界。
吃完饭的时候,我们一起洗了碗。我说,要不我今晚留下来吧。她很不好意思,但是还是拗不过我。我留下来,并不是为了体内的洪荒之力。真的一刻都舍不得离开她'。房间并不算大,放着一张床,边上一个飘窗,一个取暖器,还有她的红色行李箱,一些其他的东西,几乎占据了整个房间。那一刻,我仿佛走进了她的整个世界。
那天我穿着淡蓝色的衬衣喝,淡灰色的v领毛衣。她说她喜欢我这件衣服,她在卫生间洗漱,我就站在门口,在她的身后,用手机记录下这一刻。很多那个时候的相片都保存在我的旧手机里面。我记得那天我也很认真的洗了一遍。初次坦诚相对内心很紧张。我还记得那天我们都穿的衣服,刚躺下的时候我都不敢去触碰她。就是那样深情的吻着她。爱和性是真的可以区分开来的,一夜过去,我都没有做任何出格的事。爱她真的很害怕,无意中伤害她。我也并不是性无能,反而那方面很强,这并不是吹嘘,而是想表达即便这样,接下来的很久,我都没有做什么。能够抱着她,爱着她,就很满足。
两个人睡在一起,把赖床做到了极致。就想一直腻在那里。床在爱情里面,真是个神奇的东西。所以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早上我们都差点迟到。“老大今天心情不错啊”,我可能很多东西都会写在脸上。时间过去了很久,我记不得那一天的工作。但我记得那一天肯定是我这一生最幸福的时刻之一。
当时我和我的大学同学住在学校旁边,都是非常要好的朋友。离公司特别远,但还是和他们在一起。那是兄弟情,遇到他之后兄弟总爱玩笑我见色忘友,后来很多时候,她总是说我那时候,赖着她那不走。没有办法的,就像现在一样,没有办法接受她不在的每分每秒。就像陶喆的那首爱,很简单。我已深深爱上她天昏地暗,都已无所谓,为爱日夜去追随,那个疯狂的人是我。疯狂到在她那里住了两天,是需要回去换洗衣物的,那天晚上回到家里真的没有办法在那屋子里面留下来,因为房间里面没有我心爱的人,心脏都不想那么卖力的去跳动了。很晚了,我打了车还是去找她。说到这里你们肯定认为我可能和大多数男的一样,都是为了发生点什么。你们错了,内心只是急切的渴望有她陪在身边。我一伸手就能触摸到她,那就够了。即便那种事情忍起来确实奇特滋味,寂寞的爱他的蜜缸里面,我甚至连生理的本能反应都忽略了。我就是那么爱她,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住在一起,可以两年什么事情都不发生。如果有,真的结婚吧。
就这样,每天我们一起上下班,一起买菜做饭,一起吃饭洗漱,一起躺在一张床上聊着工作,生活,爱的情话。她会时不时的中午在我的位置上午休。大家都睡下的时候,我总是要求亲一下才放她走。心里面的小欣喜小刺激满足了每一条神经。她越是羞涩,我越是满足。就像整个世界开满了花,扑面而来的都是爱她的味道。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