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简叔好久了,突然又恋旧起来,即使知道旧爱一直都凉薄,还是回来了,不愿执笔,只想安静。
我总会忘记很多事,却会记得很多话。昨天有朋友说,等他有天成功了,他要把他所经历的事情写成一本自传。曾经觉得郭敬明是个自恋到可怕的人,第一本书就是自传。后来想想,如果我有心情,我想把出现在我生命中,即使没有给我造成影响,但我觉得很有意思的人都记录下来。其实想想不也是一样,是这些人,这些事让我们变成了现在的模样。
很长一段时间,出门总会在包里放一些零钱,看见乞讨的人,会在他们的碗里钵里放上几块。因为一个小姐姐对我说:即使有99个骗子,但我帮到了1个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我就是值得的。
后来,我遇到了两次向我乞讨的伪装钱包被偷的骗子,我遇到了我曾因为怜悯到掉过眼泪的朋友还能拿着我的钱去看电影。我不愿意再轻易施舍。
我常说,女孩子要少看偶像剧,容易看成唯爱情至上的脑残。可怕的不是你轻易相信爱情的样子,而是没有一个男人能像男主角那样完美,最后你心里的落差会让你在每一次失恋都痛不欲生。
我的洒脱,我的坦然,我的包容。我不知道还有几个女孩子可以像我一样看着一个枕边人,可以在分手短短十天搂着别人入睡,最后还像没事人一样接受他的问候和关心。
不算遇到渣,因为我觉得那个人比我付出得多,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我活得越来越像他,有时候都觉得自己冷漠得可怕。
今天又被说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然而我更希望别人看到的是我的眼界,而不是想入非非。
最后还是洒个鸡汤,我们谁都有权利选择喜欢的生活方式来度过自己的人生,单身也好,有伴也罢,重要的是不要在反反复复里浪费了时间,辜负了自己。
你要去做一些新鲜有趣的事,结识一些幸福有趣的人,而不只是坐在咖啡馆或是宅在电脑前反复咀嚼那些心灵鸡汤。
只是,我很快地学会了感恩,却还是没学会珍惜。疯子叔叔叫我放下,他说要先放过自己,才会懂得放过别人。我还是没参透,不过算是释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