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乡就在我的意识里好像就是另外一个世界。
今年春天,家里有老人离世,原先四角齐全的,但是姥姥不知怎么的,一切都很突然。母亲先回去的,我后来随亲戚家的车晚了一天回去。回去的时候屋里乱哄哄一团,每当回来一波亲戚,舅妈就会拉着胳膊跟大家哭成一团,然后一遍又一遍的讲着,他们如何把人从山上抬下来,送到城里抢救;她这一辈子不容易,福报好,走的时候也没受罪;浓重的气氛之下,看到我妈的时候,我也哭了,我妈跪坐在姥姥旁边,就只是一直哭着然后说,以后回来就再也见不到你了。手帕轻轻的盖在姥姥脸上,但是我始终没有去看她的脸。
姥姥是非常本分勤恳的农村人,从街上头到街下头,全部的街坊邻居都认识这个老太太,因为她热衷于串门子,用舅舅一家的话,她对别人比对自己家人还好。小地方的日子本来也穷,现在好些了,以前更穷,偶尔谁从城里回来带了好吃好喝的,姥姥总要拿着去分给其他邻居家的小孩。相比较之下,这里有些人有包糖都是要藏在柜子里的,只有见到自己最心爱的小孙子才舍得拿出来呢。
在这个地方,能把好吃的分享出来就是极大的善了,往年我偶尔跟随父母回来串亲戚,见到比较亲的都会说,回家坐吧,给你们煮方便面、打鸡蛋茶(一般都是两个圆圆的荷包蛋煮在白糖水里)。话说,家里人对方便面的热爱远超过我们的想象,那可是好东西,逢年过节,礼尚往来必备佳品,想必从前也是老人们藏进柜子里的一大宝贝。依稀记得小时候我奶奶常跟我抱怨“隔壁那个老头,每次见你们都不舍得把他柜子里藏得好吃的拿出来,给你们吃一口,就见你小爷家的才是亲的!”。因为小时候在家的时候常常跟着一群小孩,坐在老爷(爷爷的爸爸)家门口听他讲故事,印象深刻的好像也只有牛郎织女的故事吧,还有很多很多,太久了不记得了,确实我也不记得吃过什么好吃的。
爷爷奶奶年轻的时候条件可是比姥姥姥爷家强上许多的,因为妈妈家的山很高很高,方言称之为“龙角(脚)火尖”,大家口头上都称之为高尖,不是什么什么山,而是尖;几乎快到山顶的位置有几间小房子,我第一次爬上去的时侯,感觉仿佛是什么老神仙才会在这高山上修行吧。让我出乎意料的是我那次就在山上睡了一晚上,结果被什么跳蚤咬的过敏了,回来得时候直接就去医院挂了一周吊瓶,之后再回去便没有人留我在山上过夜了,村里得都是说这姑娘娇气,得住街上她舅舅家,干净些。
但就是这样的大山也是非常养人的,去年秋天回去,我还见到了其中一户人家的两个女儿,长得可以说是端庄可人。丰收季节,两个女婿开着三轮车到大山上帮着老人收玉米,估计也是那山上难得的热闹了,这山上常住的不过就是三户人,三个房子并排着,中间那户有一个神智不大清楚的奶奶(我不知道是否跟我有什么远近的亲戚)她的哥哥,大概七十有余,就那么随时随地的跟着奶奶。
因为我们回去给姥爷家新装了个电视,所以老奶奶和她哥哥,还有一只黄狗一起在姥爷家的上屋看电视。其间我也在,我看着狗出了神,我一直以为狗要吃肉的,但那黄狗却围着红薯打转,老爷爷拨开红薯皮丢在地上,我看见狗的脸上露出写慌张的神情,吃了红薯皮,赶紧就钻回爷爷的凳子下面了,这只黄狗的胆怯神情我好像在山上的孩子的脸上也看到过。大概也就是十分钟,性情不定的老奶奶站起来出门嘴里还念叨着什么,老爷爷起身,并且扭头跟我说,“她脑子不清楚,我得跟着,走了。”
我关掉电视,出门去转转。房子的左边是一个“场”(一片专门留的晾晒作物的空地)听我妈妈说这里可以看到的地都是老王家的,要是有什么想要的可以跟他们说,给你带点回家去。我打小就爱吃红薯,因为甜,这次回去也是亲身体验了一把开红薯盲盒的快乐。山坡上,姥爷和妈妈在掰玉米,我偷懒看上了隔壁的红薯地,我问我姥爷能挖点红薯不?我姥爷说可以啊,就是没带锄头,我说不用不用,于是兴奋的我就开始徒手挖坑,沙土地的红薯很好挖,一个坑里大概就有十多个小红薯,这一刻丰收的成就感涌上心头。我妈说,家里往年红薯地被野猪拱了也是一样得一个刨的坑,我知道此刻的我对这片红薯地得意义跟那头野猪无二。
我带着我的战利品回去,满满一竹筐的红薯,红薯大小不一,大个的一个有一个大碗那么大,小的可能大概跟我的大拇指差不多的体格,我姥爷笑话我说,你这把红薯筋都挖出来了哈哈。另外一个舅老爷吧,附和道,这红薯煮在米汤里可甜了,当即我就带着舅舅家的二妞一起去煮了一锅大米粥煮红薯。当然我们还非常有仪式感的丢了两个稍微大些体格的红薯进柴火烧的通红碳里,自顾自地期待着香喷喷的烤红薯。最后大米粥煮红薯是真的甜,甜到忘记了自己丢在碳里的那俩红薯仔仔,再去刨出来的时候,红薯也已经变成碳了。
我称之为老家的地方,其实我真的在这个地方也就也就生活过一年多吧,应该是上小学之前的一年,印象里的一条被我写进小学作文里的清澈的小河,在经历了这十几年的时间之后,已经变成了有景区雏形的水库河坝,印象里以前河上有一座走起来不太稳当的木桥,现在也找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虹桥,虹桥是新修的,看着鲜亮的颜色,应该是今年才修好的。
为了开解母亲的心情,也是工作便利,所以这次在家呆了大概一周左右。老家其实生活确实十分安逸,我白天就去河边捡石头,看别人钓鱼;晚上就去街上头一个广场上,跟着一群放音乐的人走圈圈;跟旁边打乒乓球的小孩,打两局乒乓球(虽然大部分时间在捡球);不想玩了就买个棉花糖,坐在健身器材上晃晃悠;九点广场的灯,啪的一下就黑了,这时候就应该抬头看漫天的星星,跟钻石一样闪着神秘且耀眼的光。我不记得是哪一年了,好像是我躺在谁家的房顶上,看星星的时候还是漫天闪耀的大宝石,可能是近些年我这眼镜近视了吧,或者确实星星没有那么亮了。
记得我头天回来,走进舅舅家巷子口的时候,有一棵长得不太挺拔的樱花树,开了两朵朵粉嫩的樱花。像我这种人,向来秉承着有花堪折直须折信念,肯定是不忍心让它们在风中零落的。大概走前的一天,实在是忍不住了,我就去揪了一朵,进屋给我姥爷别在了耳边,我说真好看给你拍个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