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1、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总抓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我们党提出的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概念和理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面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2、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要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立法先行的,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健全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遵循。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
3、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是执法、司法、守法等宪法法律实施的工作体制机制。
4、建设严密的法律、法治法制监督体系。法制监督体系是指由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构成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5、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包括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队伍建设和人才保障。
6、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体系是管党制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力保障。完善党内法规的制定机制,加强党内法规备案审查,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依法治国统一布局。
1、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全面依法治国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军各个领域,必须立足全局和长远来统筹谋划。要坚持系统观念,正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2、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确定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
3、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4、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增强全社会法治理念,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1、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成为指引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新16字方针”。
2、推进科学立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我们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释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3、推进严格执法。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4、推进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司法机关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要求和目标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严格司法、规范司法。
5、推进全民守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1、统筹推进国内法浩和涉外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任务。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社会经济发展和地缘政治安全发生深刻变化,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国家核心利益。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涉外法治的首要任务。在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统筹运用国内法和国际法,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推进国际法治领域合作,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快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提高涉外法治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规则体系提供中国方案。
2、加快涉外法治工作布局。尽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治规范体系,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涉外经济法律体系。要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提高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反制裁、反干涉和反制“长臂管辖”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努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环境,要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
3、加强对法治交流合作。要旗帜鲜明地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加强涉外领域立法,进一步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法律法规,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
4、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