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之后睡觉,九点前不起床,算是大学浪荡几年的后遗症。搞设计的依赖深夜闪光的灵感;写作的不到夜里便无法组织语言;至于打游戏的,不嚎叫到凌晨那还叫什么打游戏的。
工作后改变的也不过是6点半准时开眼的人体生物钟,面对白昼反而开始产生抵触情绪,尤其是这夏日的白天,只会让人想到燥热与蝉鸣。谁会喜欢这拥挤的温度,还有那汗流浃背的工作交际。于是,开始每日期待夜色的到来。
我越来越习惯夜晚,愈发地爱上这令人沉迷的黑。
相比十多年前,夜晚不再让我感到不适。璀璨的城市灯光时刻都在提醒路上的行人:这夜晚的每个角落都不会让你感到孤独。再深的夜,也总能找到一张桌子承载你的胃口。宵夜,成为了一座城市夜晚的灵魂。
我不再像孩子般害怕黑夜,这夜空不似记忆中浓稠,反倒无比透彻,你我的思绪在凌晨两点飘散,携着昨日所有的喜悦、满足、孤独、不快,绕过窗边的液晶屏,趟过床头书中的异世界,与桌上那一碗汤面的热气共舞升腾,飘向这座城市上空。与陌生人的念想一同等待着今日的第一撒阳光,让这些未能说出口的所想汽化消失,宣告着新一日的到来。